我跟徐哲結婚這一年多,雖然因為我的原因,一直沒能做成真正的夫妻,但除了這一點之外,我們跟其他正常的夫妻並沒有什麼兩樣。

徐哲算是那種農村裏走出來的高材生,他們那一整個村子裏出的大學生人數,算起來僅一隻手就夠數了。所以,這導致徐哲的性格其實是有些心高氣傲的。

當然,剛認識的時候,我並不覺得那叫心高氣傲,隻覺得他這人頗有誌氣,每次跟他交流起來,都覺得他是個很有想法人。

雖然當時的徐哲並沒有能力在廣城買一套房,但我爸為了逼我結婚,早就說了,不管找的人有錢還是沒錢都無所謂,隻要我肯結婚,他就送我一套新房。

雖然我作出結婚這個決定有一半意氣用事的成分在,但另一方麵,也是因為我對徐哲還是頗為欣賞的。

那時候的我對愛情沒有什麼期待,認為找誰都一樣,隻不過是在一起打過過日子罷了,能遇到個有想法的男的,總比那種“啃老族”要來的好。

後來,結婚沒多久,徐哲說想辭了報社的編輯工作,跟朋友合夥開網絡公司。雖然我對男的要求不高,隻要求他有份體麵穩定的工作,不求他創業賺什麼大錢,但既然徐哲有創業的誌向,我當然也是支持的。

徐哲工作了幾年,有一筆積蓄,但這筆積蓄作為原始資金來說肯定是不夠的。

徐哲把創業的想法告訴我,找我商量時,我二話沒說,就把我結婚時,我爸送我的新房房產證上加上了他的名字,讓他拿著房產證進行抵押貸款。

他用房子抵押貸來的錢加上他的積蓄,跟朋友王林合夥投資了網絡公司。

或許會有人說我傻,沒心眼,就這麼輕易地把房產證加上了徐哲的名字。

說實在話,我雖然不是個頂精明的女人,但我也不算是那種缺心眼。

我之所以這麼做,其實主要原因是基於我對婚姻的態度。

說來好笑,我骨子裏是個挺傳統的女人,雖然我對愛情沒有太多的期待,但對於婚姻,我是挺慎重的。

在我看來,兩個人既然決定結婚,那就是一輩子的事情。我既然選擇了徐哲作為我相處終身的另一半,那麼從此以後我對他便是毫無保留,榮辱與共,對我來說,我的亦或是他的,都是屬於我們兩個的。

我如此一廂情願堅持自己對婚姻的態度,可現實卻狠狠地給了我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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