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9章 錢本善良(1 / 1)

積極心理學的研究表明,大約50%的快樂程度是遺傳決定的。有的人生來就比較樂觀,有的人生來比較悲觀。人生中的大喜大悲可能短暫地改變我們的情感體驗,但我們會很快地回歸到我們遺傳所決定的快樂情感體驗的水平。有一個研究追蹤了22位彩票大獎的獲獎者,將他們的快樂水平與22位匹配者對照,結果是在短暫的快樂高潮後,他們並不比他們的對照組幸福。其中有一位獲2千2百萬美元大獎的女士,在獲獎一年以後被診斷為長期憂鬱症患者。但從另一方麵來看,研究者也發現因脊椎受傷而癱瘓的病人在8個星期內就在快樂情感上有很大反彈。一年以後他們的快樂程度隻比一般人略低。

第二類影響我們快樂程度的是我們周圍的景況。如我們的收入,婚姻狀況,健康狀況,教育程度,智力,宗教信仰等。研究發現這些因素確能影響我們的快樂程度。但一般來說,要改變這些因素以增加快樂的情感體驗不是不可能,就是不實際。

最能引起我們興趣的景況因素可能是金錢。“金錢能買到幸福嗎?”是一個困擾世人,包括智者和哲人多少年的問題。這一問題可以從群體和個體兩個層次上來回答。就群體而言,富裕的群體是否比貧窮的群體更多地體驗到快樂呢?或對生活更滿意呢?研究者對世界各國的富裕程度(購買力,以美國為100)及其對生活的滿意程度作了調查。

研究的主要的結果是,就總體而言,富裕的程度確是與對生活的滿意程度呈正相關。但是,當人均國民生產總值超過8000美元後,這一相關性就不明顯了。就美國而言,在過去二十年中,人們的實際收入增加了16%,但是說自己“非常快樂”的人卻從36%下降到29%。紐約時代雜誌的結論是:“金錢確是買不到幸福。”

就個體而言,收入的增加所帶來的快樂也是短暫的。研究表明,重大的個人財務狀況的變動(如被解雇或升職)對人的快樂的程度的影響持續不到三個月。研究者總結說:在個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滿足之後,金錢並不是人的快樂程度的影響因素。

在所研究的景況因素中,婚姻,社會關係,和宗教對人的快樂程度有影響。結婚的,有廣泛社會關係和有宗教信仰的人,對生活的滿意程度較高。研究發現,年齡,教育程度,氣候,種族和性別與快樂水平幾乎沒有關係。

人的健康狀況是一個有趣的因素。一般人會以為,健康狀況一定與對人生的滿意程度直接相關。但事實卻是,客觀的健康狀況與快樂沒有相關。而是人們對自己健康狀況的自我感覺決定了人們對生活的滿意程度。但是嚴重的長期的健康問題會降低人們對生活的滿意程度。

居裏夫人獲得第一次諾貝爾獎之後,毅然將原來的100多個榮譽稱號統統辭掉,專心研究,終於又第二次榮獲了諾貝爾獎。有一天,一位朋友來她家做客,看見她的小女兒正在玩英國皇家學會剛剛頒發給她的一枚金質獎章,大驚道:“居裏夫人,能得到一枚英國皇家學會的獎章是極高的榮譽,你怎麼能給孩子玩呢?”居裏夫人笑了笑說:“我是想讓孩子從小就知道,榮譽就像玩具,隻能玩玩而已,絕不能永遠守著它,否則將一事無成。

如此看來,在西列格曼為快樂所設定的公式中,遺傳和景況兩個因素留給我們有所作為的空間很小。這也就是為什麼西列格曼把他的積極心理學的重點放在第三個因素:人的可控製變量上。也正是因為有這第三類變量,每個人,不論你的遺傳素質和所處的景況,都有可能有一個快樂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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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快樂的情緒和情感對我們有這麼明顯的好處,哪些因素影響我們對快樂的體驗呢?西列格曼給出了一個公式:H(快樂)=S(遺傳)+C(景況)+V(個體可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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