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又繞莊一周,自南門入,及中堂,堂中帷帳已滿。成禮訖,初三更,其妻告玉曰:‘此非人間,乃神道也。所言汾州,陰道汾州,非人間也。相者數子,無非冥官。妾與君宿緣,合為夫婦,故得相遇。人神路殊,不可久住。君宜即去。’
玉曰:‘人神既殊,安得配屬。已為夫婦,便合相從。信誓之誠,言猶在耳。一夕而別,何太驚人。’妻曰:‘妾身奉君,固無遠邇。但君生人,不合久居於此。
君速命駕,入辭而行。常令君篋中有絹百匹,用盡複滿,數萬減焉。所到必求靜室獨居,少以存想,隨念即至。千裏之外,可以同行,今且晝別宵會爾。’玉入辭,丈人曰:‘明晦雖殊,人神無二。小女子得奉巾櫛,蓋是宿緣。勿謂異類,遂猜薄之。亦不可唱言於人。公法訊問,言亦無妨。’言訖,得絹百疋而別。自是每夜獨宿,思之則來,供帳饌具,悉其攜也。若此者五年矣。”
夷、勝開其篋,果有絹百疋。因各贈三十疋,求其秘之。言訖遁去,不知所在焉。
張庾
張庾舉進士,元和十二年居長安升道裏南街。十一月八日夜,仆夫他宿,獨庾在月下。忽聞異香氛馥,驚惶之次,俄聞行步之聲漸近。庾屣履聽之。數青衣年十八九,豔美無敵,推開庾門,曰:“步月逐勝,不必樂遊原,隻此院小台藤架,可以樂矣。”遂引少女七八人,容色皆豔,絕代莫比,衣服華麗,首飾珍光,宛若公王節製家。庾側身走入堂前,垂簾望之。諸女徐行,直詣藤下。
須臾,陳設華麗,床榻並列,雕盤玉樽,杯杓皆奇物。八人環坐,青衣執樂者十人,執拍板立者二人,左右侍立者十人。絲管方動,坐上一人曰:“不告掌人,遂欲張樂,得無慢易耳。既是衣冠,且非異類,邀來同歡,亦甚不惡。”因命一青衣傳語曰:“姊妹步月,偶入貴院,酒肉絲竹,輒以自隨。秀才能暫出作掌人否?夜深計已脫冠,紗巾而來,可稱疏野。”庾聞青衣受命,畏其來也,乃閉門拒之。
傳詞者叩門而呼,庾不應。推門,門複閉,遂走複命。一女曰:“吾輩同歡,人不敢望。既入其家門,不召亦合來謁。閉門塞戶,羞見吾徒,呼既不應,何須更召。”於是一人執樽,一人糾司。酒既巡行,絲竹合奏,肴饌芳珍,音曲清亮,權貴之極,不可名言。庾自度此坊南街,盡是墟墓,絕無人往。謂是坊中出來,則坊門已閉。若非妖狐,乃是鬼物。今吾尚未惑,可以逐之,少頃見迷,何能自悟。於是潛取枝床石,徐開門突出,望席而擊,正中台盤。眾起紛紜,各執而去。
庾趁及奮得一盞,遽以衣係之。及明解視,乃一白角盞,盞中之奇,不是過也。
院中香氣,數日不歇。其盞鎖於櫃中,親朋來者,莫不傳視,竟不能辨其所自。
後十餘日,轉觀之次,忽墮地,遂不複見。庾明年春進士上第焉。
蘇州客
洛陽劉貫詞,大曆中求丐於蘇州。逢蔡霞秀才者,精彩俊爽之極,一相見意頗勤勤,以兄見呼貫詞。既而攜羊酒來宴,酒闌,曰:“兄今泛浮江湖間,何為乎?”曰:“求丐耳。”霞曰:“有所抵耶?泛行郡國耶?”曰:“蓬行耳。”
霞曰:“然則幾獲而止?”曰:“十萬。”霞曰:“蓬行而望十萬,乃無翼而思飛者也。設令必得,亦廢數月。霞居洛中,左右亦不貧,以他故避地,音問久絕,意有所托。祈兄為回,途中之費,蓬遊之望,不擲日月而得,如何?”曰:“固所願耳。”霞於是遺錢十萬,授書一緘,白曰:“逆旅中遽蒙周念,既無形跡,輒露心誠。霞家長鱗蟲,宅渭橋下,合眼叩橋柱,當有應者,必邀入宅。娘奉見時,必請與霞小妹相見。既為兄弟,情不合疏,書中亦令渠出拜。渠雖年幼,性頗聰慧,使渠助為掌人,百緡之贈,渠當必諾。”貫詞遂歸。
到渭橋下,一潭泓澄,何計自達?久之,以為龍神不當我欺,試合眼叩之。
忽有一人應,因視之,則失橋及潭矣。有朱門甲第,樓閣參差,有紫衣仆拱立於前而問其意。貫詞曰:“來自吳郡,郎君有書。”問者執書以入,頃而複出,曰:“太夫人奉屈。”遂入廳中,見太夫人者,年四十餘,衣服皆紫,容貌可愛。貫詞拜之,太夫人答拜,且謝曰:“兒子遠遊,久絕音耗,勞君惠顧,數千裏達書。
渠少失意上官,其恨未減,一從遁去,三歲寂然。非君特來,愁緒猶積。”言訖,命坐。貫詞曰:“郎君約為兄弟,小娘子即貫詞妹也,亦當相見。”夫人曰:“兒子書中亦言。渠略梳頭即出奉見。”俄有青衣曰:“小娘子來。”年可十五六,容色絕代,辯惠過人。既拜,坐於母下,遂命飲饌,亦甚精潔。方對食,太夫人忽眼赤,直視貫詞,女急曰:“哥哥憑來,宜且禮待,況令消患,不可動搖。”
因曰:“書中以兄處分,令以百緡奉贈,既難獨舉,須使輕齎。今奉一器,其價相當,可乎?”貫詞曰:“已為兄弟,寄一書劄,豈宜受其賜。”太夫人曰:“郎君貧遊,兒子備述。今副其諾,不可推辭。”貫詞謝之。因命取鎮國碗來。
又進食,未幾,太夫人複瞪視,眼赤,口兩角涎下。女急掩其口,曰:“哥哥深誠托人,不宜如此。”乃曰:“娘年高,風疾發動,祗對不得,兄宜且出。”女若懼者,遣青衣持碗,自隨而授貫詞,曰:“此罽賓國碗,其國以鎮災癘。唐人得之,固無所用,得錢十萬即貨之,其下勿鬻。某緣娘疾,須侍左右,不遂從容。”
再拜而入。
貫詞持碗而行,數步,回顧碧溜危橋,宛似初到,而身若適下。視手中器,乃一黃色銅碗也,其價隻三五耳,大以為龍妹之妄也。執鬻於市,有酬七百八百者,亦有酬五百者。念龍神貴信,不當欺人,日日持行於市。及歲餘,西市店忽有胡客周視之,大喜,問其價。貫詞曰:“二百緡。”客曰:“物宜所直,何止二百緡,但非中國之寶,有之何益。百緡可乎?”貫詞以初約隻爾,不複廣求,遂許之。
交受,客曰:“此乃廚賓國鎮國碗也,在,其國大穰,人民忠孝。此碗失來,其國大荒,兵戈亂起。吾聞龍子所竊,已近四年。其君方以國中半年之賦召贖,君何以致之?”貫詞具告其實,客曰:罽賓守龍上訴,當追尋次,此霞所以避地也。陰冥吏嚴,不得陳首,藉君為郵送之耳。殷勤見妹者,非固親也,慮老龍之饞,或欲相啖,以其妹衛君耳。此碗既去,渠亦當來,亦銷患之道也。五十日後,漕洛波騰,浼灂竟日,是霞歸之候也。”曰:“何以五十日然後歸?”容曰:“吾攜過嶺,方敢來複。”貫詞記之,及期往視,誠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