骰戲,源於“六博”、“樗蒲”中的擲采。是一種以骰子對擲而博的遊藝形式。因而,獨立骰戲的最早出現當晚於六博和樗蒲,其定型當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最初的擲具是用竹木材料製成的,後來改用骨製作。早期擲具上簡單的顏色與單調的牛犢、野雞圖案也隨著數字概念的引人,在將後來的兩麵體改進成六麵體的基礎上,又在每個麵上分別刻上一至六個點數,從而使六隻骰子不同點數的組合,能夠排出許多彩名來。由於精巧圓轉,滾動自如的骰子,擲玩方便,齒采變化大,規則簡單易懂,又可以適合多人參加,勝負輸贏很快能角出來,因而從六博、樗蒲局中很容易地脫離出來,並自成一體的投戲,成為了一種廣泛受到三教九流、各色人等感興趣的遊戲了。

骰戲機遇與概率並存,操作方便簡單。由於決定勝負便捷靈活,可以隨時根據參賽人的興趣臨時定出規律,因而使骰戲具有無窮的魅力與強勁的生命力。當人們在拋擲骰子遊藝時,有的對骰吹氣念咒,有的大聲喝彩,有的暗自祈禱,有的狂呼亂叫,情態百出,氣氛緊張,情緒熱烈,勝負輸贏一刹那之間就能顯示。而這也是自骰戲出現的南北朝開始,迄今已曆一千多年而不衰的重要原因。古人所玩的骰戲道具非常簡單,一般隻要幾枚骰子和一隻骰盆就可以了。對場地的要求,也很隨便,豪華簡陋都可進行,一般是眾人圍在一桌,輪流擲骰子。當然路邊窮巷,隻要大家願意,也能進行。可以說,具有極大的靈活性與機動性。

骰戲的遊藝方式是根據骰點圖案組合的“采名”,或者參賽者臨時約定的方式來進行的。據考證早期流行於宋代的骰戲是玩四隻骰子投擲,叫“豬窩”戲。李清照在《打馬圖經》中就有“大小豬窩,挨鬼胡畫,數倉睹快之類,皆鄙俚不徑”的記載。元人楊維幀還為“豬窩”的骰采訂立采譜,改稱“除紅”。其中,用四隻骰子玩的“除紅”遊戲中,四骰點數全同的叫“渾花”兩兩成對的叫“葉兒”其中含四的五種叫“紅葉兒”,因為宋時骰點隻有四是塗成紅色的。而不包含四的十種都叫“素葉兒”。擲出“渾花”、“葉兒”以及三紅一黑、雙紅五六的,可以得到三至十帖的獎賞。另外,四隻骰子中除去一紅,餘下的三隻骰子的總點數在十二點以上的都有獎,而八點以下就要受罰。九、十、十一點稱為“賽色”,這就要與下家擲出的賽色進行比賽,從而決定勝負賞罰。如果一把擲出不見紅色而又夠不上“渾花”、“素葉兒”的叫“散色”,需要重新擲過,直到擲出“賽色”為止。賞罰的帖數折成錢物或酒籌,由參加者按份分攤。

除了四隻骰子,當時還有用三隻骰子來玩的骰戲,這就叫“三子”或“滑窖”。“滑窖”中的勝采是三隻骰點相同,稱“豹子”,餘下的為“大順”(四五六)和花順(三四五)。罰采是“小浮圖”(麼二三)和“小娘子”(麼二除紅譜麼),以及對子帶麼,如三三麼等。賽色是對子帶二點至六點的五種。賽色點數相同叫“趕上”,超過就叫“壓倒”,都由莊家認罰,然後改由勝家坐莊。花色以外的散色叫“跌窖”,也要重新投擲。直到擲出色樣為止。

明清時期,主要流行用六隻骰子玩的骰戲,這也叫“趕盆”。六隻骰子花色變化複雜多了,采名也就更加繁多。“趕盆”最上等的花色是六骰點數完全相同,稱為“全”,或者叫“聚”,但出現的機會非常少,這樣可以根據點子獲得賞采僅次於“全”的是“不同”(即順,麼二三四五六)及“五純”(五骰點數相同),又叫“五子”或“周圍”再其次一等的叫“巧合”(四骰點同,餘二骰總點數與此點相同),如四四四四麼三(二三)再次一等的為“分相”(六隻骰子相同各半)、“順水魚”(麼二三對)、“馬軍”(四五六對)、“雙飛”(二三六對)及“合五”(三骰點同,其餘三骰合計五點)。而“賽色”的規定是除三骰相同外,其餘三隻骰的總點數在十四至十七之間,俗稱“老羊”。趕盆除了可以計采競爭外,還可以配出一組組骨牌的副子,增強了趣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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