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為了一點小事與人爭辯的臉紅脖子粗的人,甚至有些人還會大動幹戈。如果你在爭辯中碰到一個無知的人,又怎麼能用辯論換來勝利呢?你把他的說法攻擊的體無完膚,那又能怎麼樣呢?假如碰到一個心胸狹窄的人,在辯論中輸了,必定會認為自尊心受損,日後找機會,必然會報複。因為一個人若非自願地屈服,內心仍然會堅持己見。
每當我們要與人爭辯前,不妨先考慮一下,我到底要什麼呢?一個是毫無意義的“表麵勝利”,一個是對方的好感。
數年前,有一個好爭辯的愛爾蘭人叫奧哈爾,沒有受過很好的教育,可是喜歡爭辯、挑剔別人,他做過司機,後來是汽車公司推銷員。他說推銷汽車時,常不願接受顧客的批評而發生口角。他說:“我聽了不服氣,教訓那家夥幾旬,他就不買我的東西了。”結果,自己沒有取得什麼成績。
後來,受人指點,盡量減少講話,並避免跟人爭論。現在奧哈爾已是一位成功的推銷員了。奧哈爾是如何做的?他說出自己的那一段經過:
“假如我現在走進人家的辦公室,對方如果這樣說:‘什麼?你那汽車……那太不行了,就是送給我,我也不會要的。我打算買卡車。’我聽他這樣說後,不但不反對,而且順著他的口氣說:‘老兄,你說得不錯,卡車確實不錯。’”
聽奧哈爾這樣說,顧客就沒有話可以說了,要爭論也無從爭起。顧客說卡車如何好,奧哈爾毫不反對,顧客就不得不把話停住了……顧客總不會一直指著卡車,說是如何好,如何好。這樣,奧哈爾就找到一個機會,向顧客介紹自己車子的優點。
“如果在過去我遇到這種情形,我會覺得冒火,我會指那胡雪牌汽車如何不好……我一說那家公司出品的汽車不好,對方就會指它如何好,爭辯愈是激烈,就愈使對方決心不買我的汽車。”奧哈爾說。
一場辯論的終了,十次中有九次,使那些辯論的人會更堅持他們的見解,相信他們是絕對正確,不會錯的。一個真正成功的推銷員,絕不會跟顧客爭辯,即使輕微的爭辯,也要加以避免。
林肯總統曾經說過一段深具哲理的話:“凡能成功之人,必不偏執於個人成見,更無法承受其後果;這包括了個性的缺憾與自製力的缺乏。與其為爭路而被狗咬,毋寧讓路與狗。因為即使狗被殺死,也不能治好被咬的傷口。”
那麼,我們該如何避免無謂的爭論呢?
(1)找出共同點:有的爭論,到最後雙方發現其實彼此的觀點中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完全沒有必要為此而 爭論不休。因此,在最開始就去尋找雙方的共同點,既能保持雙方的良好關係,又有利於找到靈活解決的方法。
(2)歡迎不同的意見:人的思維不可能是絕對完整和全麵的,總有一個客觀或主觀的原因讓你有所忽略,那麼,有人給你提出來可謂是一件好事,提醒你注意,使你下次避免犯下更大的錯誤,你真的應該由衷地對他說謝謝。不同的意見絕對不是引起爭論的好理由。
(3)答應考慮對方的觀點:有時,不妨答應考慮對方的觀點,因為對方提出的觀點極有可能存在正確的一點,如果暫時不能做出判斷,那麼就應該答應再花多時間考慮他的觀點,防止自己犯錯,也讓他人覺得受到尊重,爭論就不可能發生了。
(4)不要急於為自己辯護:最基本的生理反應,就是自衛。當遇到對抗或者是攻擊的時候,直覺就會讓我們首先要自衛,要為自己找理由去辯護,這就是爭論的開端了。因此,應該先冷靜地聽完對方所有的觀點,客觀地分析和思考,說不定就真的能從中獲得極大的益處。不要急於作出第一反應,這種冷靜是最好的。
【家長裏短說莊子的大智慧】
富蘭克林說:“假如你有抬杠、反駁的愛好,也許你偶爾能獲勝,但那是空洞的勝利,因為你永遠都得不到對方的好感。”人生於世,與人溝通交流是必不可少的,那麼怎樣才能既不爭論又能與人和諧共處呢?最關鍵的一條就是要懂得去傾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