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學會與家人密切合作(1 / 1)

很多孩子都喜歡到郊外野餐。這天是周末,父母決定帶威爾遜和埃迪去國家公園野餐。前一天,一家人進行了分工,媽媽負責去超市買食品,爸爸準備烤肉的爐子,11歲的威爾遜負責準備調料,9歲的埃迪提出負責所有餐具。爸爸提醒孩子們應該列出一個單子,這樣可以防止遺漏,如果家裏不夠還可以去買。埃迪很快列出了單子,請爸爸過目後便開始準備了,威爾遜卻跑到外麵玩去了。

爸爸警告威爾遜要帶齊調料,否則野餐時大家都不能吃好,威爾遜一邊往外跑一邊說:“放心吧爸爸,我會帶好的。”爸爸不大相信他會準備齊全,想自己來做,轉念一想應當給威爾遜一個教訓,一個鍛煉的機會,便沒有再督促他。威爾遜玩到很晚才回來,到廚房裏忙了一會兒,搞出來一袋子瓶瓶罐罐便回房去睡了。第二天一早出發,爸爸並沒有檢查威爾遜的準備工作,一家人高高興興上路了。

走了兩個小時的山路,選好了野餐的地點,大家開始準備午餐。肉烤熟後,爸爸開始往烤肉上倒調料,卻怎麼也找不到烤肉汁,隻好問道:“威爾遜,烤肉汁在哪裏?”威爾遜伸手到袋子裏去找,卻怎麼也找不到。

“我記得從冰箱裏拿出來的,怎麼會沒有?”

“你有沒有列在單子上?”

“我沒有列單子,我記得我把所有的調料都拿出來了。”威爾遜又翻了一遍,大家都在那裏等著。最終,威爾遜沒有找到烤肉汁,慚愧地低下了頭。由於疏忽,威爾遜不但影響了自己,也影響了家人,使本來快快樂樂的活動大為遜色。不過這次野餐對威爾遜的教育卻是深遠的,讓他懂得了作為集體的一員,應該具備責任心,做好自己份內的事情,否則會使整個集體的利益受到損害。

孩子參加的第一個團體活動是家庭活動,盡管家庭與孩子的同伴團體不一樣,但也可以培養孩子的團隊精神。因此,培養孩子的合作精神自然而然地從家庭開始,最有效的一種方法就是在家庭生活中讓所有的人都清楚自己的職責,然後“合作”做事。

父母要努力培養孩子的合作精神,包括教育他們懂得如何協調自己與他人的利益,使得整體活動得以進行。這裏並不是要求孩子們放棄自己的要求,而是讓他們知道,如果想使整個家庭生活的秩序不被打亂,每個家庭成員的生活要求都能夠在最大程度上得到滿足,需要每人都向同一方向努力,學會考慮如何做才能使家庭整體的利益得到最好的保護;要使孩子所想的不僅僅是自己需要什麼,而是整個活動、整個家庭需要什麼;要訓練孩子的合作思維,父母不要無限度地遷就孩子的願望,盡管有時這種願望本身是合理的,但是它卻意味著父母要做出過多的犧牲,更重要的是,應該保證孩子受鍛煉的機會。

家庭會議可以當作一個團體,它能讓孩子有機會扮演不同的角色。在“合作”做事之前可以召開一個家庭合作主題討論會,主題是有關生活團體合作內容的,比如關於孩子的年齡與做事的能力,關於大家生活在一起應相互幫助,關於每個人應負的責任。全家準備出去旅行時,孩子可以發表意見,父母要加以考慮。當討論某一個星期日下午采取什麼行動時,讓孩子擔任主持人,集中其他人的意見,主持投票,宣布結果。

這樣的討論會能在孩子們心中建立起家庭是一個生活團體的概念,每個人都要各司其職、相互幫助,隻有這樣才能生活圓滿。在進行這樣的討論之後,讓孩子選擇一些力所能及的、自己感興趣的事情來做。當然,這些事情雖然是孩子自己選擇的,但他不一定會很好地完成,這時父母就有合理的依據來要求他實踐自己的諾言。這樣做的時候,父母不是以長輩的權威來壓製孩子,而是以團體負責人的身份來檢查隊員的工作,提醒他作為一個團體成員要盡的職責。孩子們從小在家庭中學到的知識、培養的精神,都會滲透到他們的性格中去,在他們長大後帶入社會。一個懂得合作精神的孩子會很快適應工作崗位的集體操作,並發揮積極作用,不懂合作的孩子在生活中會遇到許多麻煩,變得越來越無所適從。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