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孩子的協作能力(1 / 2)

有人曾經問日本的一位小學校長:“您辦學最注重的是什麼?”校長回答說:“教育孩子理解別人,與其他人合作。在現代社會,如果不能與人相互理解和合作,知識再多也沒用。”這位校長的話告訴孩子的父母,合作意識與合作能力是孩子的一項重要素質。

相信為人父母的都希望教導孩子能與人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樂意與人合作。因為我們都明白,孩子若能與人一起朝向一個共同的目標努力,較容易適應各種轉變及獲取到較好的成果。然而,為何有些孩子可以主動與人合作,有些卻不能?難道那些“獨家村”的孩子太幼稚,仍未學懂如何建立人際關係?

實踐證明:人與人之間明顯冷淡的相互關係,必然導致人產生消極的勞動態度,給共同的事業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與人合作的能力,已經成為當今世界人才的重要素質之一。

而一個人在童年時期沒有形成與人合作的道德習慣和道德情感,待到他長大成人以後,便很難彌補了。因此,培養孩子與人合作的能力至關重要。

培養孩子的合作精神,家庭生活很重要。在家庭中,父母可以多創造與孩子合作的機會,如母女一起做飯、父子一起修理自行車等。在與父母的合作中,孩子可以學到與他人合作的技能,在今後與他人的交往中能運用這些技能。對於孩子主動進行合作的行為,父母應該給予表揚。同時還要鼓勵孩子多參加集體活動,孩子真正形成合作與競爭技能的時機往往是在與同伴們集體的活動中,如在學校的運動會上,為同學服務、加油等。

前蘇聯社會心理學家多伊奇曾經提出這樣一種理論:當一個活動的目標和手段使參與者積極地互相依賴時,最可能產生合作關係。因此,合作成員必須表現出更大的相互依賴感、更密切的合作關係和協調一致。

從前有一座市鎮,想組建一個交響樂團。能成為交響樂團的成員是一份榮譽與特權,加入者不必擁有自己的樂器。樂團指揮提供一份永久性的邀請,任何人都可以簽約加入,那是一份終生的合約。很快,交響樂團就組建起來了。

指揮者交給每位演奏者他所編寫的“完美樂曲”的一部分,要每個人好好練習,等到音樂會那天做首場演出。每位演奏者都認真練習,但不久以後,演奏者就留意到其他人練習的部分與自己的不同。

“看那些小提琴,”法國號手抱怨說,“他們練習的方式既無節奏也無條理……每次內容都不一樣,為何他們不與我們練習同樣的音階和樂曲?這些人連基礎都沒打好!”

“我宣告,”小提琴手嗤之以鼻地觀看法國號手的練習,“真難相信他們每次練習的都是相同的東西。那一定很無聊!他們為何不像我們一樣,享受即興發揮的樂趣?”

“你能想象嗎?”鼓手說,“那些吹奏低音管的人隻懂得在房間裏練習,結束了便回家,從來沒有在觀眾麵前演出,他們一定沒什麼進步。”

“有時候真叫人懷疑他們有沒有簽訂合約,”吹低音管的人歎氣,“那些鼓手真忙碌,每晚都去市內,在最糟糕的地方演奏,或許他們從來不花時間練習。”

演奏者曾經不期而遇,當然他們的話題也集中在如何詮釋樂曲。

“這是一首勝利進行曲,”小號手斷然地說,“應當奏出莊嚴和勝利的氣氛。”

“不,不,”豎琴手說,“那是一首情歌,應當甜蜜、愉快、溫柔。”

“根本是瘋狂!”吹單簧管的人打斷他的話,“那是一首聖詩,屬於虔誠和崇拜的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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