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健康包括三個方麵:生理健康,指身體健康和健全;心理健康,指心理沒有什麼問題和疾病;社會健康,指個體具有選擇、適應與改造的能力。長期以來,人們隻注重身體健康而忽視了心理健康,也就無法實現社會健康。健康的體魄,若沒有健康的心靈就失去的健康標準。
那麼心理健康的標準包含那麼內容?
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提出十條標準:
①有足夠的自我安全感;
②能充分了解自己,並能對自己的能力作出適度的評價;
③生活理想切合現實;
④不脫離周圍現實環境;
⑤能保證人格的完整與和諧;
⑥善於從經驗中學習;
⑦能保持良好的人際關係;
⑧能適度地發泄情緒和控製情緒;
⑨在符合團體要求的前提下,能有限度地發揮個性;
在不違背社會規範的前提下,能恰當地滿足個人的基本要求。
顏世富博士綜合國內外心理學家提出的標準,列出以下12個方麵的內容:
①智力正常。具體表現為:觀察敏銳,想象豐富,思維靈活,記憶鞏固,注意集中等。
②有安全感。能悅納自我,承受挫折。
③情緒穩定,心情愉快。心理健康的人總是處在快樂、滿意、寧靜之中,並善於調整自己的情緒。
④意誌健全。心理健康的人有決心、有信心、有恒心、有理想,不怕困難與艱險。
⑤對自己有充分的了解,並能作出恰當的自我評價。
⑥適應能力強。善於適應、選擇與改造環境。
⑦能夠麵對現實、正視現實,樂於學習、工作、社交。
⑧人際關係和諧。心理健康的人樂於幫助人、關心人,相應地也易於得到別人的幫助與關心。
⑨人格完整協調。情知交融,言行一致,不易產生人格障礙。
⑩睡眠正常。
生活習慣良好。
心理和行為與年齡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