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一 雋疏於薛平彭傳第四十一(2 / 3)

太子劉奭的外祖父,享受特進的平恩侯許伯,認為太子的年齡還太小,向宣帝建議,讓自己的弟弟中郎將徐舜在太子家擔任監護。宣帝就此事征詢疏廣,疏廣回答:“太子是國家的儲君,太子的師友須是天下的俊才賢士,不應該隻是親屬或者許氏外家。而且太子已經有了太傅和少傅,太子家的官屬已經配備,現在假若讓徐舜在太子家中做監護,顯得皇帝心胸不夠寬廣,這樣做難以讓天下人看到太子的美德。”宣帝讚賞疏廣的解釋,與丞相魏相談起這些,魏相免冠謝道:“臣這樣的人,難以講得如此透徹。”疏廣因此而受到宣帝器重,多次給予賞賜。太子每次上朝,覲見宣帝,太傅在前邊走,少傅在後邊走。叔侄二人同為師傅,朝廷上下,均以此為榮。

擔任太子老師五年,皇太子年齡十二歲,已經通讀了《論語》、《孝經》。疏廣對疏受講:“人們常說‘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功遂身退,天之道也。’我們現在的官職已經達到二千石,功成名立,如果還不走,終有後悔的一天,我們父子二人一起東出函穀關,回家鄉去安享晚年,以天命告終,豈不是很好?”疏受叩頭,對叔父說:“聽從大人的吩咐。”從即日起,父子二人,均稱病告假。三個月後,皇帝賜他們續假養病,疏廣隨後稱自己病情沉重,向皇帝上書,請求免官退休。宣帝想,他們也確實年紀老了,即批準了他們的請求,加賜黃金二十斤,皇太子贈予黃金五十斤。朝中的公卿大夫們和過去的朋友、家鄉的故人紛紛為他們設酒餞行,在東都門外設置幃帳,擺設酒宴,送行的車輛多達數百乘,二人辭別離去。道路兩旁圍觀的人都說:“真是二位賢大夫!”有人感動得流下淚來。

疏廣回到家鄉,每天擺設酒宴,宴請族人和故舊朋友,與他們一起飲酒娛樂。多次詢問家人,還剩下多少金子,催促他們趕快賣掉,要用來擺設酒宴。回家鄉一年多,疏廣的子孫私下裏對族裏受疏廣喜愛的昆弟、以及受到疏廣信任的老人們講:“我們兒孫均希望他老人家生前能夠購置些產業,現在每天飲酒請客,帶回來的錢幾乎快要用盡。請丈人們出麵勸說一下,讓老人家購買些田宅。”這些老人們在閑暇時,用這些話來勸說疏廣,疏廣說:“我怎麼能糊塗地忘掉了子孫?家裏還有些舊田宅,隻要子孫勤勞,謀持家業,足可以滿足衣食,像普通人一樣生活。現在將家產積累得太多,隻能教會子孫懶惰、懈怠。賢而財產多,則會損誌;愚而財產多,隻能添罪。而且大多數富人,都會遭到眾人的忌恨;我沒有什麼可以教導子孫的,也不想增加他們的罪過,讓他們招來眾人的忌恨。這些金子,是聖上賜予我養老的,和鄉黨宗親們一起快快樂樂地享用一下,讓我的晚年也樂在其中,有什麼不好!”族人們被說服了,認為疏廣說得對。二人最後均享受天年,以壽終。

於定國,字曼倩,東海郡郯縣人。父親於公曾經做過縣裏的獄吏和郡裏的決曹,處理案件公平,犯罪的人凡是受到過於公的審判,均認為於公判得合理,沒有人會因為此而心生怨恨,郡中人為於公立了生祠,號稱於公祠。

東海郡有一位孝婦,年輕時即守寡,沒有生下孩子,對待自己的婆婆非常孝敬,婆婆想讓媳婦嫁人,這位孝婦始終不肯嫁。婆婆對鄰居們講:“兒媳對我很孝順,可憐她沒有生下孩子即守寡。我年紀老了,對年輕人是個累贅,怎麼辦?”後來婆婆上吊自殺了,婆婆的女兒竟然為此事狀告寡婦:“嫂子殺了我母親。”官吏逮捕了孝婦,孝婦招供,自己沒有害死婆婆。官吏嚴刑逼供,孝婦終於承認,是自己害死了婆婆。官司後來上報到郡一級定案,於公認為這位寡婦侍奉婆婆十餘年,以孝在當地聞名,一定不會再害死婆婆。郡太守不聽,於公據理力爭,還是沒有結果,於是於公抱著案卷,在郡府庭上大哭,以有病辭職。郡太守最終還是將這位孝婦殺了。郡中從此大旱三年。後邊的太守來接任,占卜問其原因,於公說:“孝婦不應該被處以死刑,此前那位郡太守強斷為死刑,應該是這個原因?”於是新任郡太守殺牛,親自到這位孝婦的墳前祭奠,並且為孝婦樹碑立傳,天隨即下大雨,當年豐收。郡中因此而更加敬重於公。

於定國從少年起,即向父親學習法律,父親去世後,於定國也擔任了獄史,後來擔任郡中的決曹,再後來補任為朝中的廷尉史,通過選拔,與禦史中丞一起處理謀反案件,由於能力強,被舉薦為侍禦史,又升任為禦史中丞。昭帝駕崩,昌邑王來到長安繼承皇位,因為行為淫亂,於定國上書勸諫。昌邑王最終被廢黜,宣帝繼位後,大將軍霍光兼領宮中尚書事務,凡是此前對昌邑王有過勸諫的大臣,均得到越級提拔。於定國因此而被任命為光祿大夫,在宮中負責尚書事務,在朝中受到特別重用。幾年後,轉任為水衡都尉,又越級被提拔為廷尉。

於定國把老師請到家中學習《春秋》,身邊常帶著經書,北麵而立,對老師執弟子禮。於定國為人謙遜、謹慎,特別禮遇那些鑽研經學的儒生,即使身份卑微,步行前來探望於定國的讀書人,於定國一定會以禮相待,畢恭畢敬,讀書人因此而交口稱讚。在處理疑難案件時,於定國務求持法公平,特別哀憐鰥寡孤獨的窮人,罪案有疑問,則從輕處理,處理案情細心謹慎。朝廷稱讚於定國:“當年張釋之擔任廷尉,天下沒有受冤的百姓;於定國擔任廷尉,受到法律懲處的百姓不會鳴冤叫屈。”於定國飲酒可達數石,腦子仍然清醒,冬天受理冤案申訴,邊飲酒,邊審案,判案結果一清二楚。擔任廷尉十八年,於定國升任為禦史大夫。

宣帝甘露年間(公元前53-前50年),於定國代替黃霸擔任丞相,受封為西平侯。三年後。宣帝駕崩,元帝繼位,因為於定國是前朝老臣,格外受到元帝敬重。當時陳萬年擔任禦史大夫,與於定國同朝共事八年,二人在朝中討論問題,沒有發生過矛盾。後來貢禹繼任為禦史大夫,二人在朝中常意見不和,於定國熟悉朝中政務,元帝對於於定國的奏議,一般都能認可。但由於元帝剛繼位,崤山以東即連年遭遇災荒,百姓流離失所,湧入函穀關,流入關中,上書言事的人將責任歸咎於朝中大臣。於是在上朝日,元帝多次召見丞相、禦史大夫,於定國在宮中接受元帝詔問,詔書中逐項責問承辦官吏的責任,詔書說:“下邊惡吏放任盜賊,漠視百姓疾苦,致使無辜百姓冤死。有些地方盜賊猖獗,官吏不予以追捕,反而將受害的人抓捕,受害的人家為此不敢告狀,以至於盜案長期得不到處理。百姓蒙受冤屈,州郡不予理會,致使百姓不得不上書,求助於朝廷幹預。二千石官員舉薦的人,不能夠實事求是,舉薦上來的人,身居其位,卻有很多人不稱職。百姓的莊稼遭受災害,官吏不聞不問,隻管到時間催交賦稅,百姓陷入困境。崤山以東的流民饑寒,加上疾疫,生活困苦,已經詔令官吏轉輸漕糧,打開國庫糧倉,賑濟受困的百姓,賜予貧苦百姓寒衣,到了明年春天,仍然擔心會接濟不上。丞相、禦史大夫,你們是否能夠拿出措施,以補救官吏不負責任,所造成的損失?把措施分條奏報上來,朕還要看,有那些過失。”於定國上書謝罪。

元帝永光元年(公元前43年),春霜夏寒,太陽昏暗無光,元帝又以詔書形式責問於定國:“有從崤山以東來的郎官說,民間已經出現父子相棄。丞相、禦史大夫、當地的官吏為何隱瞞不報?一定要等到崤山以東有人彙報上來才能夠了解下情?政事處理的為何如此荒謬?朕要了解真實情況。今年歲末的收成,還難以預料,水旱災荒,許多詳情,擔心朝廷掌握的還不夠。朝中公卿,是否能拿出預案來,對已經出現的問題,是否有可行的辦法?要認真地對待問題,不要隱瞞。”於定國已經手足無措,上書自責,請求歸還侯印,乞骸骨,請求退休。元帝回信,說:“君為丞相,是朕的股肱大臣,一向兢兢業業,天下大事,均要彙總到丞相這裏來。沒有過錯的人,隻有聖人。現在我漢朝接續周、秦以來的弊端,風俗仍然有待改造,民眾缺少禮義,陰陽不調,災害頻發,這也不是一個原因造成的,即使聖人再世,問題也要逐項解決,不能歸結為一個原因,更何況我們還不是聖人!朕日夜都在思考這些問題,也沒有找出解決問題的好方法。經書上講:‘萬方有罪,罪在朕躬。’君擔任丞相,有自己的職權範圍,何必將責任全部攬在自己身上?了解一下郡國中的郡太守、諸侯國相,地方官吏,是否所用非人,不要讓他們繼續殘害百姓。記住掌握朝中的綱紀,明察在職的官員,看他們是否稱職,君要多吃飯,要注意身體。”於定國還是堅持身體不好,一再要求辭職。元帝隻得賜予安車駟馬、黃金六十斤,批準於定國辭職回家。幾年後,在七十多歲時,於定國去世,諡號為安侯。

兒子於永繼承爵位。於永年少時,因為喝酒,經常闖禍,年紀三十歲時,才知道改過自新,因為父親的職務,在朝中擔任宮中侍從兼任中郎將、長水校尉。於定國去世後,於永在家中居喪,遵循禮儀,以孝行而在當時聞名。接著以列侯身份,擔任散騎光祿勳,後來升任為禦史大夫。娶了館陶公主劉施。劉施,是宣帝的長女,成帝的姑媽,很賢惠,行為端莊。皇帝本來要任命於永為丞相,後來因為病重去世。兒子於恬繼承爵位。於恬不肖,品行為世人所詬病。

當初,於定國的父親於公居住的閭門壞了,閭中的父老們商議修理閭門。於公對他們說:“把閭門修得再高大些,讓駟馬高蓋車能夠走進來。我治理刑獄,留下了許多陰德,沒有做過冤枉人的事情,我的子孫中一定會有人發跡。”到了於定國擔任丞相,於永擔任禦史大夫,家中繼承侯位的人傳了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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