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上 五行誌第七上(2 / 3)

《易經》中記載:“上天垂象,有吉有凶,聖人取其象。黃河出圖,聖人模仿之,繪出八卦;洛水出書,聖人取法之,著述《洪範》。”劉歆研究《易經》後認為,伏羲氏接受天命,成為帝王,上天賜予《河圖》,伏羲氏受到《河圖》啟發,繼而繪出八卦,八卦此後再演繹出六十四爻;大禹治理洪水,上天賜予《洛書》,大禹受到《洛書》啟發,繼而著述《洪範》。聖人按照《洪範》主旨,治理國家。及至殷商,箕子在朝中擔任太師,根據《洪範》,進一步製定禮儀製度。周武王伐紂克殷,箕子臣服於周室,武王向箕子虛心求教。《尚書》中有所記載:“武王十三年,武王親自拜訪箕子,武王對箕子說:‘嗚呼,箕子!上天降福祉於下民,欲使他們生活的安康,治理國家的方法,我仍有許多不明白的地方。’箕子回答道:‘在上古時,據說,鯀治理洪水,方法不得當,以堙塞治理洪水,致使五行紊亂,上天震怒,沒有將《洪範》中的九章大法傳授予鯀,最終鯀治理洪水失敗,結果被處以死刑。大禹繼承父誌,繼續治理洪水,采取疏導的方法,上天讚譽大禹的方法,賜予大禹《洛書》,繼而演繹出《洪範》九章大法,通過大法,大禹治水獲得成功。’”這是武王向箕子求教《洛書》,箕子與武王之間的一番對話,在對話中,談到了大禹如何得到《洛書》,以及《洛書》與《洪範》九章大法之間的關係。

在《尚書·洪範》記載中,有這樣的表述:“第一叫做五行(金、木、水、火、土);第二叫做慎用五事(貌、言、視、聽、思);第三叫做重視八政(《洪範》中以糧食、財貨、祭祀、司空、司徒、司寇、禮賓、軍隊為八政);第四叫做協調五紀(歲、月、日、星辰、曆數,用以紀錄天象,叫作五紀);第五叫做建用皇極;第六叫做修養三德(正直、剛克、柔克);第七叫做占卜吉凶;第八叫做關心黎民;第九叫做珍惜五福(壽、富、康寧;好德、善終),還要敬畏六極(夭折、疾病、憂患、貧困、凶惡、孱弱)。”用六十五個字加以表述,這些內容均來自於《洛書》原文,這是上天賜予大禹的九章大法,也是後來執政者需要重視的執政理念,以及須重視的先後順序。一般認為,《河圖》、《洛書》以經緯來解釋,《易經》八卦、《洪範》九章以表裏來解釋。在殷商時代,紂王執政,道義廢弛,文王被囚於羑裏。在羑裏,文王演繹《易經》,得出《周易》(由卦、爻兩種符號組成,有說明卦的卦辭、說明爻的爻辭。共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四爻);周王室衰落後,孔子著述《春秋》。繼續解釋《周易》中的《乾》、《坤》以及陰陽關係,仿效《尚書·洪範》主旨,理出禍福關係,用來闡釋天人之道。

漢朝建國,繼承的是秦朝滅絕經學後的學術荒蕪,在景帝、武帝朝,董仲舒研究《公羊春秋》,推演陰陽八卦,是有漢一代的儒學宗師。到了宣帝、元帝朝,劉向研究《榖梁春秋》,總結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間出現的禍福災異,對比《洪範五行傳》中的義理,發現有些旨意與董仲舒的解釋有些出入。劉向的兒子劉歆在研究《左傳》中,發現與《春秋》中的論述,有些地方存在矛盾;再對照《洪範五行傳》,發現的問題更多。總結董仲舒,劉向、劉歆的研究,再接合眭(suī)孟、夏侯勝、京房、穀永、李尋的學術觀點,其中還包括他們的學生,直到王莽篡漢,前後共有十二位皇帝(西漢高帝、惠帝、高後、文帝、景帝、武帝、昭帝、宣帝、元帝、成帝、哀帝、平帝),按照《春秋》著述的方法,著作成此篇。

《尚書·洪範》中講:“第一叫做五行。五行:一是水,二是火,三是木,四是金,五是土。水往低處流,火焰向上走,木可曲可直,金可以熔鑄,土可以在上麵稼穡。”

《洪範五行傳》中講:“打獵不按照時辰,飲食不行祭祀之禮,出入無節,奪民農時,這即為奸邪之人。奪民農時,懷有奸邪,在此時,木不能曲直。”

還有一種說法:木,位於東方。在《易經》中,地上之木為《觀卦》。對應著君王治理,象征著儀容威嚴。君王在行路時,身上配戴有玉飾,登車行進,有車鈴鳴響,以表示和諧,狩獵有三驅之製(一為祭祀,二為賓客,三為庖廚),飲食有獻祭之禮,出入有名,役使百姓,遵守時令,執政的要務在於勸諭農桑,治理的目的在於安撫百姓;有了這些,木即可以回歸本性。假若狩獵馳騁在外,忘記返回宮中,沉湎於美酒佳釀,不能遵循法度,征發徭役不顧農時,以巧取豪奪,壓榨百姓,木即會失去本性。工匠在製作車輪、箭矢時,就難以把握住木的曲直,這是木出現怪異,不能曲直。

《春秋》中記載,魯成公十六年(公元前575年)“正月,雨,木冰”。劉歆認為這是上麵的陽氣不能向下,下麵的陰氣不能上達,才會下雨,樹木上出現冰掛,這是霧氣寒冷所致,木在此時不能曲直。劉向認為,陰在極盛時,水就會凝結成冰,木為少陽,是權貴大臣卿大夫們的象征。預示著人們將會有禍患,陰氣脅迫木,木受寒,雨水降落後,形成冰掛。曆史上有記載,在春秋時,叔孫喬如出奔,公子偃被殺。還有一種說法,在當時,晉國羈押季孫行父,又扣留魯成公,這些羞辱,帶來此後的怪異現象。還有人說,現在的老年人將木上的冰掛叫做“木介”。介者,是盔甲的稱謂。盔甲,是戰士的披掛。在當時,晉、楚之間有鄢陵之戰,在此戰中楚國慘敗,楚王傷了眼睛。盡管是平時的下雨。

《洪範五行傳》中講:“廢棄法律,驅逐功臣,殺害太子,以妾代妻,則火焰在燃燒時,不能向上。”

還有人說:火,在卦位上屬於南方,發出光輝,代表光明。對於君王,即是南麵而治,向往光明。《尚書》中講:“知人則哲,知人善任,就能發揮人的作用。”在堯帝、舜帝時,君王能夠舉賢任能,讓賢者輔佐執掌朝政,驅逐四佞,將四佞流放至蠻荒之地。孔子說:“有人不斷地向君王灌輸譖言,可是君王始終堅持正義,這就是明君。”區別賢佞,君王要心中有數,遵循製度,敬重有功之臣,在家中安排位置時,區別適庶,這樣,火就會回歸本性。假若不能堅守信義,被虛偽讒佞所迷惑,讒人揚眉吐氣,邪臣壓製忠臣,火就會失去本性。火焰垂下,而且邪火肆虐。焚燒宗廟,焚毀宮館,即使興師動眾,也難以撲滅,這是火焰不能向上。

《春秋》中記載,魯桓公十四年(公元前698年),“八月壬申,魯國宮中的倉庫發生火災。”董仲舒認為,此前四個諸侯國共同討伐魯國,在龍門一戰,魯軍大敗。受傷的百姓,尚未痊愈,心中的怨恨還未撫平,魯國君臣就已經開始懈怠,對內荒廢政事,對外得罪四鄰,這樣做怎麼能保得住宗廟,國君怎麼能終其天年,因此天降火災,燒毀宮中的倉庫,以此來告誡魯國君臣。劉向認為,宮中的倉庫,是儲藏國君夫人、八妾所舂出的米,用以奉祀宗廟,夫人有淫行,有邪心,天降大火告誡,夫人不能奉祀宗廟。魯桓公不覺悟,與夫人一起到齊國去,夫人在齊侯麵前譖毀魯桓公,齊侯殺了魯桓公。劉歆認為宮中的倉庫,是魯桓公親自在籍田裏耕種,收獲上來的糧食,用來奉祀社稷,這是對魯桓公廢弛法度,蔑視禮儀的懲罰。

魯嚴公二十年(公元前674年),“夏季,齊國大災”。劉向認為,齊桓公好色,聽信女人的話,以妾代替正妻,適庶不分,因此上天降下大災。齊桓公不覺悟,一直到死,適庶還在爭執,九個月不能下葬。《公羊傳》中記載,大災,是疫病。董仲舒認為,魯國夫人在齊國有淫行,齊桓公的姊妹,有七人不能出嫁。國君,是百姓的父母;夫婦,是生育繁衍的根本。本受傷則末端夭折,因此上天降臨大災,予以警告。

魯釐公二十年(公元前640年),“五月乙巳,魯國西宮發生火災。”《穀梁傳》中記載,認為這是魯湣公居住的宮殿,從諡號上看,關係已經疏遠,因此叫做西宮。劉向認為魯釐公追立母親,以妾的身份作為國君夫人送入宗廟,上天降下大火,燒毀湣宮,有人說,應該將卑賤者請出宗廟,否則會損害宗廟祭祀的正禮。董仲舒認為魯釐公讓楚國女人作為夫人,讓齊國女人作為媵妾,齊國脅迫魯釐公將齊女改立為夫人。西宮,是一個小寢宮,是夫人居住的地方。有人說,妾怎麼能居住這樣的宮殿!意思是要將她驅趕出去。以天降火災將她驅逐出去,因此誇大其名,叫做西宮。左丘明認為:西宮,是國君居住的宮殿,說它是西宮,是因為還有東宮。東宮,是太子居住的宮殿。如果隻說宮,不加特指,那麼就成了所有宮殿均遭受火災。

魯宣公十六年(公元前593年),“夏季,成周洛陽的宣榭殿發生火災。”宣榭殿,用來收藏樂器,宣是它的名字。董仲舒、劉向認為,魯宣公十五年,王劄子殺了召伯、毛伯,天子不能懲罰。上天以火災告誡天子,不能行使政令,還要將禮樂收藏起來,這有什麼用?《左傳》中記載:“成周洛陽的宣榭殿失火,這是人為造成的火。人為造成的火叫做火,上天降下來的火,叫做火災。”榭者,是周王室講武時用的殿宇。

魯成公三年(公元前588年),“二月甲子,新宮發生火災”。《穀梁傳》中認為,這座宮殿是魯宣公居住,之所以不按照諡號叫做宣宮,是表示尊敬。劉向認為,在當時,魯國有三桓的子孫把持國政,魯宣公想要誅殺他們,又擔心力量不夠,派出大夫公孫歸的父親到晉國去尋求幫助。還沒有返回,魯宣公去世。三家向魯成公譖毀公孫歸的父親。魯成公在魯宣公沒有下葬的情況下,竟然聽信讒言,將公孫歸的父親驅逐,迫使他逃往齊國,因此上天降下大火,燒毀宣宮,以此來告誡魯成公不遵守父命。還有人說,魯國三家大夫是國君最親近的大臣,卻不遵守禮製,就如同魯宣公殺了太子姬赤,而自立為魯國國君。都是不遵守禮製,又是親人,所以天降下大火,燒毀宣廟,這是發出警示,要遠離三家。董仲舒認為魯成公在居喪期間,卻沒有悲哀的表示,還多次興兵征伐,因此上天才降下大火,燒毀他父親的祀廟,以此來警示他,失去為子之道,不能奉祀宗廟。還有人說,魯宣公殺害國君而自立,不應該列於祖宗廟堂。

魯襄公九年(公元前564年),“春季,宋國發生火災。”劉向認為,此前宋公聽信讒言,驅逐宋國大夫華弱,華弱逃往魯國。《左傳》中記載,宋國的火災,當時樂喜擔任司城,樂喜在火災沒有發生前,即做好應急準備,拆除小屋,塗抹大屋,準備簸箕,還有提水的井繩,盛水的器具,儲備水源,滅火的沙土,修繕必備的工具,開出火道,還有逃生的路徑。訓練郊區的民眾,在火災發生時,能夠及時地趕到火場。又告誡各位官員,務必恪盡職守。晉侯聽了這些,問士弱:“宋國發生火災,從此事來看,應該了解天道,為什麼?”回答是:“古時候的防火官員,或者祭祀心宿,或者祭祀咮星,以防止火災發生。因為咮星為鶉火,心宿為大火。陶唐氏的防火官員是閼伯,住在商丘,祭祀心宿,以此來了解火災發生的時節。後來官員相土也采用這種方法,商代主要祭祀心宿。商朝人觀察他們的禍敗,一定要根據火的反映來解釋,他們通過此來了解天道。”晉侯又問:“這是一定的嗎?”回答說:“應該從義理上來解釋。國家有了動亂,或者滅亡的跡象,不可能通過火來知道。”因此說:古時候的火正,就是所謂的火官,掌管祭祀火星,以火來行政。暮春的黃昏,心星在東方出現,而咮心星、七星、鳥首星在南方,可以通過火星來判斷禍福;到了暮秋,火星隱沒,則不再用火來判斷,以順應天時,解除百姓疾苦。帝嚳時代有祝融擔任火官,帝堯時代有閼伯擔任火官,民眾感謝他們的恩德,在他們去世後,將他們尊奉為火祖,在祭祀火星時,配享祭祀,因此說:“或者祭祀心宿,或者祭祀咮星。”相土,是商王室的祖先契的曾孫,在閼伯以後掌管祭祀火星。宋國,是商人的後裔,宋國人世代以火星來占卜,因此能夠預先知道火災。賢君看到有災異的徵兆,要及時修身,端正道德,以消除凶害;如果是亂君滅亡的徵兆,天不會再予以警告,因此不是任何時候都能看到天象的。

魯襄公三十年(公元前543年),“五月甲午,宋國發生火災。”董仲舒認為伯姬來到宋國五年,宋恭公去世,伯姬在宋國隱居,為宋恭公守節三十餘年,又哀傷國家遭遇災禍,積陰生陽,因此才會發生火災。劉向認為,此前宋公聽信讒言,殺了太子子座,應驗了火焰下垂的懲罰。

《左傳》中記載,魯昭公六年(公元前536年),“六月丙戌,鄭國發生火災。”這一年的春天三月,鄭國開始在鼎上鑄造刑書。晉國士人文伯說:“火星出現,鄭國會發生火災嗎?火星沒有出現時,鄭國人用火鑄造大鼎,在鼎上鑄上刑法條文,有了這樣的法律鼎器,民眾就會出現訴訟紛爭。火星就是象征,不發生火災怎麼可能?”還有人說:火星在周曆的五月出現,鄭國在三月鑄造大鼎,刻上法律條文,以約束民眾,事先鑄造好大鼎,是為了避免爭訟,火星在此時出現,與五行的火相抵觸,繼而發生火災,這就是象征,而且在鑄造法律大鼎前,沒有占卜。這些沒有記錄在經書中,當時也沒有告知魯國。

魯昭公九年(公元前533年),“夏天四月,陳國發生火災。”董仲舒認為陳國的夏征舒殺害國君,楚嚴王借此要為陳國討伐奸賊,陳國打開城門迎接楚軍,楚軍一來,先滅亡陳國。陳國的臣子為此而痛心疾首,極陰生出極陽,因此而招致火災。劉向認為,此前陳侯的弟弟公子招殺了陳國的太子偃師,這些都是在郊祀時發生的事情,不是在王室的宮殿發生,將其略而不記。魯昭公八年十月壬午,楚軍滅亡陳國,《春秋》中不說蠻夷滅亡中國的諸侯國,而是說陳國發生了火災。《左傳》中則說“陳災”。《洪範五行傳》中說:“鄭國大夫裨灶說:‘五年後,陳將複國,複國五十二年後再次滅亡。’子產向他詢問原因,裨灶回答:‘陳國,屬水。火,是水的妃子,是楚國的象征。現在火星出現,陳國發生火災(被滅國),意味著還要驅逐楚國,重新再建立陳國。陰陽相克是以五行相循環,所以說五年。歲星(木星)五年而到鶉火宿,而後陳國滅亡,楚國滅亡陳國,將其占有,這也符合天道。’”又繼續解釋:顓頊最早擔任的是水官,而後稱帝,陳國是顓頊氏的後裔。而今歲星(木星)在星紀,五年以後在大梁。大梁,是昴宿的分野。金是水的宗,水得其宗而後昌盛,因此說:“五年後陳將複國。”楚的先人為火正官,這就解釋了:“火是楚的象征。”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克,以陰陽來易位,因此說:“陰陽五行以五相循環。”然而,水的大數是六,火的大數是七,木的大數是八,金的大數是九,土的大數是十。水以天一為火二的牡,木以天三為土十的牡,土以天五為水六的牡,火以天七為金四的牡,金以天九為木八的牡。陽以單數為牡,陰以雙數為牝(妃)。所以說:“水,是火的牡;火,是水的妃(牝)。”在《易經》中,“坎”是水,為次子,“離”是火,為次女,就是這樣來的。大梁星運行四年抵達鶉火星,運行四周要經過四十八年,這樣就會有五次來到鶉火星,五十二年後陳國最終滅亡。火盛水衰,所以說:“這也是天道。”魯哀公十七年(公元前478年)七月己卯,楚國滅陳。

魯昭公十八年(公元前524年),“五月壬午,宋國、衛國、陳國、鄭國發生火災。”董仲舒認為這象征著周王室將會出現動亂,天下將難以挽救危局,因此有四個諸侯國先後發生火災,意思是要滅亡四方。而且宋國、衛國、陳國、鄭國的國君都是醉生夢死,荒淫無道的國君,不理國政,與周王室一樣。陽失去節製,就會發生火災,所以在同一天內發生火災。劉向認為,陳國、宋國,是夏王室、商王室的後裔;衛國、鄭國,與周王室是同姓。當時周景王已經年老,周朝的大夫劉子、單子擁護周王的太子姬猛,大夫尹氏、召伯、毛伯擁護周王的兒子姬晁。姬晁,是楚國王妃所生。宋國、衛國、陳國、鄭國,四個諸侯國均依附於楚國,沒有尊奉周王室的態度。又過了三年,周景王駕崩,周王室隨即陷入混亂,所以此時上天在四個諸侯國降下火災。上天在告誡這四個諸侯國,你們不救援周王室,反而去依附於楚國,廢黜太子,立下名不正的兒子,危害了王室的禮製,以此來昭明,這四個諸侯國犯下同樣的大罪。

魯定公二年(公元前508年),“五月,宮城的南門和兩個闕樓發生火災。”董仲舒、劉向認為,這是驕奢過度造成的。在此前,魯國的季氏驅逐魯昭公,魯昭公死在外麵。魯定公即位,既不能誅殺季氏,還繼續信任他們,用其邪說,在女樂上荒淫下去,斥退孔子。上天於是發出警告,要遠離這些權貴,戒除荒淫奢靡的生活。還有一種說法,宮門和闕樓,是發出號令的地方,而今斥退聖人,縱容有罪的邪人,難以發出號令。京房在《易傳》中說:“君不思道,因此妖火焚燒宮門。”

魯哀公三年(公元前492年),“五月辛卯,魯桓公、魯釐宮的兩座祭廟發生火災。”董仲舒、劉向認為,不應該立這兩座祭廟,因為違背禮製。魯哀公因為季氏的原因,不能重用孔子。孔子在陳國聽說魯國發生火災,說:“這一定是魯桓公、魯釐公的祭廟!”因為魯桓公,是季氏的直係親屬,魯釐公,使得季氏在魯國擔任上卿。

魯哀公四年(公元前491年),“六月辛醜,亳社發生火災。”董仲舒、劉向認為,這是一座已經亡國的殷商的社廟,所以天火要焚毀它,以示警戒。上天發出警戒,國家將要危亡,不需要再尊奉這座社廟。《春秋》中記載的火災,屢次在魯定公、魯哀公執政期間發生,這是表明國君不能重用聖人,而縱容驕臣的結果,警示魯國將會亡國,魯國國君至死不明白這些道理。還有一種說法,天生孔子,不是為了魯定公、魯哀公,他們失禮不明,火災予以警告,這也是自然而然的現象。

漢初高後元年(公元前187年)五月丙申,趙國的叢台發生火災。劉向認為,在當時,呂氏的女兒是趙王的王後,因為妒嫉後宮中的女子,以讒言在呂後麵前譖毀趙王。趙王沒有醒悟,在後來被呂後幽殺。

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十月乙亥,未央宮的淩室發生火災;丙子,織室又發生火災。劉向認為,惠帝元年呂太後殺了趙王如意,以殘酷的刑罰害死了趙王如意的母親戚夫人。這一年的十月壬寅,太後立惠帝姐姐魯元公主的女兒為皇後。當月乙亥,淩室發生火災。第二天,織室發生火災。淩室是用來儲存飲食的,織室是用來為皇室織造祭祀宗廟的衣服,與《春秋》中記載的國君倉庫一樣。上天以此來告誡,皇後沒有奉祀宗廟之德,將斷絕其後嗣祭祀。這以後,皇後一直沒有生下兒子,後宮中的美人生下了兒子,太後以其為皇後所生,而後殺掉孩子的母親。惠帝駕崩,這個兒子繼承了皇位,有怨言,太後又將其廢黜,重新立呂氏的兒子劉弘為少帝。依靠大臣們共同努力,殺了諸呂,最終擁立文帝,惠帝的張皇後被廢,幽禁起來。

文帝七年(公元前173年)六月癸酉,未央宮的東闕門,有一座罘思隔窗發生火災。劉向認為,東闕門是諸侯來長安朝見皇帝的大門,罘思隔窗在皇宮的外麵,這是諸侯的象征。漢建國以後,大封劉氏子弟為諸侯王,有些諸侯王的封國擁有多達數十座城邑。文帝即位後,賈誼等人認為,這樣做違背古代的製度,諸侯王一定會在此後作亂。最早是濟北王、淮南王謀反,再後來,吳王、楚王七國舉兵叛亂,最終全部被殺。

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52年)八月己酉,未央宮的東闕門發生火災。此前,栗太子劉榮被廢為臨江王,因為有罪,被征召到中尉署聽候審問,隨後劉榮在中尉署自殺。丞相條侯周亞夫認為廢黜劉榮,不合適,遂稱病而被免職,二年後被逮捕下獄而死。

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六月丁酉,遼東郡的高廟發生火災。四月壬子,高祖的陵寢便殿發生火災。董仲舒在對策中說:“春秋》大義,在於舉往事以昭示未來,因此天下所發生的大事,都可以在《春秋》中找出事例,進行對比,從精微處蘊藏的含義來解釋,用義理闡釋因果關係,從天地間發生的變化,國家發生的重大事件中,找出根據,無所懷疑。按照《春秋》中記載,魯定公、魯哀公執政時期,季氏在魯國罪惡昭彰,孔子作為聖人,得到大家的肯定。以聖人來代替邪人,季孫氏即使再顯赫,魯國國君即使再受到季氏壓迫,要辦成此事也不難。在魯定公二年五月,兩座闕樓發生火災。這兩座闕樓,都是僭越禮製的結果。上天用大火將其焚毀,假如說,僭越的大臣遭到斥退。這就說明問題雖然嚴重,國君已經有了認識,上天在此前加以告誡,遵照天意,將僭越的大臣斥退,這也就符合了天意。魯定公不覺悟。到了魯哀公三年(公元前492年)五月,魯桓宮、魯釐宮的二座祭廟再次發生火災。這二座祭廟被燒毀是同一個問題,上天的警告也是為了同一件事情,假如焚燒了闕樓,此後斥退了不義邪臣,大火就產生了效果。魯哀公仍然不覺悟,於是在魯哀公四年六月,亳社再次發生火災。兩座闕樓、魯桓公、魯釐公的祭廟、加上亳社,四座祠廟均沒有再存在的必要,上天用大火將其全部焚毀,以此來警示魯國國君,希望國君能夠斥退亂臣,信任聖人。在魯國,季氏無道已經很久,此前上天不顯示災禍,是因為魯國還沒有聖賢出現,即使想除去季孫氏,魯國國君治理國家的能力也不夠,魯昭公就是例子。到了魯定公、魯哀公,上天才以火災形式告誡,是認為此時聖人已經出現,正當其時。不到時候不發生火災,這也是上天的道理。現在高廟不應該居於遼東郡,高祖的陵寢殿不應該坐落在陵寢旁邊,對於禮製來說,這是不應該設立的,與魯國發生火災的道理完全一樣。不應該設立已經很久了,直到陛下這時候,上天才降下火災,就是在等待時辰。在過去秦朝接續亡周的弊端,沒有加以克服;漢朝接續了亡秦的弊端,又沒有加以克服。漢朝繼承了二代的弊端,繼承了難以治理的局麵,這些弊端造成的後果,是難以想象的。再加上有許多皇親國戚驕橫跋扈,奢侈淫靡,恣肆抗法者眾,這是所謂的積重難返。當今陛下正麵臨著如此多的弊端,還要解決國內外很多繁雜的政務,這些都要加以考慮。因此上天降臨火患,似乎也是在告誡陛下:‘當今之世,積重難返,隻有以公正廉潔,才能夠收到成效。對待皇親國戚,包括遠方的諸侯王,撿幾個為非作歹的、屢教不改的首犯,殺一儆百,這就好像是用災火焚毀遼東郡的高廟,也是無可奈何;看到身旁的皇親國戚,在國中為非作歹,不加以懲治是不行的,抓幾個殺了,就像上天焚燒高祖的陵寢殿一樣。’在外麵不能奉公守法,即使尊貴如同高祖廟,上天也會一把火將其焚燒掉,更何況諸侯王!還有皇上身邊為非作歹的皇親國戚、尊貴的大臣,即使尊貴的如同高祖的陵寢殿,也要用一把火燒掉,更何況那些大臣!這是天意。在外犯罪的,上天在外麵降臨災害;在內犯罪的,上天在身邊降臨災害。火災懲治的均為重罪,損失小的是輕罪,這就是上天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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