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的四川亂了幾十年,到清初才漸漸安定,但真正的安定卻從來沒有。除張獻忠是外來的流寇不算,四川本身實在有很嚴重的政治問題,使當時的形勢非亂不可。這問題有兩方麵:一方麵是少數民族問題,表現為奢安之亂;一方麵是內政問題,表現了搖黃之亂和各地的打衙蠹。而尤以打衙蠹表現的政治意義更為鮮明。
打衙蠹起初是由知識分子領導的一種民變,有鮮明的政治目的和號召,但這種民變還不能算是革命。革命的目的在奪取政權,作為組織性的不妥協鬥爭,而打衙蠹的目的隻在除暴吏泄憤,根本沒有想到奪取政權。假若當時領導這種民變的人走另外一種路線,則當時四川的局勢將完全改觀,可能張獻忠也不會在四川作皇帝,而四川人民也不會死那麼多。
第一次民變在崇禎五年(壬申),渠縣民眾因不堪地方政府的苛捐雜派,勞役勒索,由一些生員士紳煽起民變,打死了幾千個衙蠹。這次民變如何收場,不很清楚,但顯然風潮沒有擴大,知縣也沒有過難。第二次民變是在崇禎十四年(辛巳),暴動的這一天正是大年初一,由彭縣蔓延到成都各地,成都所屬十六州縣中隻有新都和金堂兩縣沒有波及。這次起事的導火線是彭縣的縣令在臘月裏向老百姓催逼“鞭銀”,逼得老百姓沒法過年,當時老百姓已經被苛捐雜派弄得沒法生活,再加之衙役無法無天,敲詐逼迫,使民眾怨憤刺骨,隻好暴動。領導這次暴動的是王綱、王紀,他們大概是兄弟,以前不知為什麼吃過官司,很受衙門裏的氣。他們一倡議除衙蠹,立刻從者極眾,各執木棍,盡毀衙役家。這次起事最可注意的有三點:第一,起事民眾隻打衙役,不反對政府;第二,王綱、王紀是知識分子,是生監一流人物;第三,各州縣聞聲而起,很快的變成一場大規模的民眾運動,使當時明朝官府幾乎不知所措。
這一運動展開後,它的內容就跟著豐富起來,由除衙蠹發展為有名的“除五蠹”。所謂五蠹,一是衙蠹,指州縣衙門中的吏胥衙役;二是府蠹,指倚仗成都獻王府的勢力橫行霸道,武斷鄉曲的人;三是豪蠹,指土豪劣紳;四是宦蠹,指官宦人家的家奴惡仆,親戚義子之類;五是學蠹,指生監之包攬詞訟,生事害人者。這五種蠹互相勾結,相依為命,構成當時的統治力量,和民眾對立起來。以現在我們的眼光看來,“除五蠹”運動的本質是反官僚政治,反封建壓迫,不過因為這運動發生在三百年前,所以它反對不夠徹底,不夠堅決,他們一方麵擁護明朝政府和藩王,一方麵除五蠹,當然最後非失敗不可。
由於不堅決,缺乏組織性,所以這運動在表麵上看來聲勢浩大,實際上卻很脆弱。曆史上一切農人暴動,都帶著強烈的報複主義,隻求逞一時之快,缺少政治遠見,當時起事的民眾也是到處殺人,甚至活埋和鍋煮的方法都很普遍,但忽略了切實的組織武裝,結果被官兵一擊就潰,一潰就完。崇禎五年在四川起事的一支土寇叫做搖黃賊,也是官逼民反。搖黃賊中有“逼反王”、“奪食王”可證,雖然他們缺乏明顯的政治目的,但因為組織性強,武裝第一,就能從川北蔓延到川南,直到順治十三年才被消滅。
順治四年張獻忠已死,四川又起了一次民變。據《蜀龜鑒》一書的作者說,凡是有官與吏胥的地方無不變,可見這變亂者普遍全川,規模空前。這次因四川已經過張獻忠之亂,明朝藩王誅戮已絕,各方麵情形和從前不同,所以這次起事隻提出“打衙蠹”一個口號。這一次農人在多年內亂中學會了兩種東西:一種是更原始性的報複手段,一種是盤踞山寨樹立旗幟,雖然這次對象是衙蠹,但同時也打擊了土豪劣紳。而且對付土豪劣紳的是土豪劣紳自己的奴仆,他們殺害主人,和暴動的農人聯合。這次大規模的變亂如何被消滅,書上沒有寫明。據我們看,這一次變亂被很快消滅的原因有二:第一,各地暴動的民眾各自為戰,全然不曉得把分散力量組織起來;第二,起初是打衙蠹,等盤踞山寨後就變成山大王,打起沒有武裝保護的民眾來,失去原有的政治目的,這時候四川大部分土地屬於南明,“抵抗滿清”成為全國一致的緊急要求,全國各處不斷起義,連李自成和張獻忠的舊部都在開始轉變,要參加偉大的民族鬥爭。可惜那些暴動者不像我們現在一樣能夠把環境和時代的變化看得一清二楚,所以他們就不曉得將反貪官土劣的鬥爭配合到民族鬥爭裏邊。那時候民眾稱這些暴動者為“土暴子”,現在看起來,他們也隻配稱做“土暴子”。在明清之際,四川人大概由於內亂關係,在民族鬥爭中所表現的比江浙差得遠了。
關於曆次民變,正史中沒有記載,明朝皇帝也都不曉得,原因是這是官逼民反,不敢報給朝廷知道。這就是二百多年封建官僚統治所結的果,激起民變,喪了民眾的救國熱情。
(原載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六日《前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