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美之前,即決定以“殺車法”應付一切,以免開足馬力,致身心交 敗;美人生活以“忙”著名,而弟等身體如重慶之舊汽車,必有吃不消者。 但雙腳一踐美土,“殺車”即不大靈;如小魚落急流中身不由己,欲慢而 不能;遂亦隨遇而安,且戰且走,每每頭昏眼花。
“大雜樓”
在此一年半了。去年同曹禺到各處跑跑,開開眼界。今年,剩下 我一個人,打不起精神再去亂跑,於是就悶坐鬥室,天天多吧少吧寫一 點一《四世同堂》的第三部。洋飯吃不慣,每日三餐隻當作吃藥似的 去吞咽。住處難找,而且我又不肯多出租錢,於是又住在大雜院裏一 不,似應說大雜“樓”裏。不過,一想起抗戰中所受的苦處,一想起 國內友人們現在的窘迫,也就不肯再呼冤;有個床能睡覺,還不好嗎? 最壞的是心情。假如我是個翩翩少年,而且袋中有冤孽錢,我大可去 天天吃點喝點好的,而後汽車兜風,舞場扭腚,樂不思蜀。但是,我是 我,我討厭廣播的嘈雜,大腿戲的惡劣,與霓虹燈爵士樂的刺目灼耳。 沒有享受,沒有朋友閑談,沒有茶喝。於是也就沒有詩興與文思。寫了 半年多,“四世”的三部隻成了十萬字!這是地道受洋罪!
我的肚子還時時跟我搗亂;懶得去診治,在這裏,去見個醫生比見希 特勒還難;嘔,原諒我,我以為那個惡魔還活著呢!痔瘡也不減輕,雖然 天天坐洋椅子!頭還是常常發昏。誰管它呢,這年月,活著死去好像都沒 有多少區別。假若一旦死去,胃,頭,痔不就一下子都好了麼?
多想寫一點旅美雜感,可是什麼事都非三天兩天能看明白的,總寫些 美國月亮如何的光明,有什麼意思呢?寫雜感也須讀許多書,我的頭昏, 讀不下書去。
酒可不大吃了。吃一點,因為頭昏,就會醉;爽興不吃。沒有醇酒, 似乎也就沒有婦人;也好,這樣可以少生是非。
百老彙的戲,有時候有一兩出好的,看看還過癮。至於電影,紐約所 有的好片子,全是英國的,法國的,與意大利的。好萊塢是有人才,而不 作好片子,連我都替他們著急。最近紐約一城,即有四五部英國片子,都 是連映好幾個星期!
物價不得了!比起去年來,大概現在的一元隻當去年的半元了!什麼 都漲價,天天漲;看得過去的皮鞋已經十五元一雙了。在重慶時,我就穿
第五章
旅美譯介 -
不起皮鞋,難道在美國也得光腳麼?北平諺雲“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好, 這倒也有個意義,請捉摸捉摸看!
第二節 寫與譯
雅鬥
一九四六年九月裏,我在雅鬥(YADDO)。雅鬥是美國紐約省的一所 大花園,有一萬多畝地。園內有鬆林、小湖、玫瑰圃、樓館,與散在鬆蔭下 的單間書房。此園原為私產。園主是財主,而喜藝術。他死後,繼承人們組 織了委員會,把園子作為招待藝術家創作的地方。這是由一九二六年開始 的,到現在已招待過五百多位藝術家。招待期間,客人食宿由園中供給。
園林極美,地方幽靜。這的確是安心創作的好地點。當我被約去住一 個月的時候,史沫特萊正在那裏撰寫朱德總司令傳。
客人們吃過早飯,即到林蔭中的小書房去工作。遊園的人們不得到書 房附近來,客人們也不得湊到一處聊天。下午四點,工作停止,客人們才 到一處,或打球,或散步,或劃船。晚飯後,大家在一處或閑談,或下棋, 或跳舞,或喝一點酒。這樣,一個月裏,我差不多都能見到史沫特萊。
有一次,我們到市裏去吃飯,(雅鬥園距市裏有二英裏,可以慢慢走 去)看見鄰桌坐著一男一女兩位黑人。坐了二十分鍾,沒有人招呼他們。 女的極感不安,想要走出去,男的不肯。史沫特萊過去把他們讓到我們桌
上來,同時叫過跑堂的質問為什麼不伺候黑人。那天,有某進步的工會正 在市裏開年會,她準備好,假若跑堂的出口不遜,她會馬上去找開會的工 人代表們,來興師問罪。幸而,跑堂的見她聲色俱厲,在她麵前低了頭; 否則,那天會出些事故的。
在雅鬥的時候,我跟她談到那時候國內文藝作家的貧困。她馬上教我 起草一封信,由她打出多少份,由她寄給美國的前進作家們。結果,我收 到了大家的獻金一千四百多元,存入銀行。我沒法子彙寄美金,又由她寫 信給一位住在上海的友人,教她把美金交給那時候的“文協”負責人。她 的熱心、肯受累、肯負責,令人感動、感激。
遲歸
(1948年2月4日致高克毅)
紐約多雪,一冬極寒,今晨又正落雪!
“四世”已快寫完,因心情欠佳,殊不滿意。
定於三月中回國,是否能按時回去,當不可知。
(1948年3月4日致高克毅)
我又申請延展留美六個月,尚無回音;假若得不到允許,即將回國了。
代理人
老舍的首任出版代理是休伊特?赫茨。這裏提到的沃爾什夫人即美國 著名作家賽珍珠。她幫老舍聯係了新的代理大衛?勞埃得。賽珍珠在致勞 埃得的信中詳細交代了老舍作品翻譯出版的各種問題,信文如下:
親愛的勞埃得先生:
舒舍予先生(即老舍,《駱駝祥子》的作者)正在尋找新的代理人。眼 下休伊特?赫茨是他的代理人,但她由於家務繁重,可能要減少委托工作 量,甚至可能要放棄這一工作。舒先生請我們給他推薦一位代理人,我認 為你是很理想的人選。舒先生人很文靜、十分靦腆,還很不適應這裏的生 活環境。
目前,他正在翻譯一部長篇小說,名字叫《四世同堂》。由於下麵一 些原因,他的事情正處於混亂狀態。或許,我最好先給你簡單談一下問題 的症結所在。
他的作品的譯者伊文?金(筆名),在沒和他打招呼的情況下,翻譯了 《駱駝祥子》。該書經雷諾和希契科克公司出版後,你可能也知道,入選為 “每月佳書”。但在相當一段時間裏,舒先生沒有收到任何報酬。我猜想, 當時他可能不知道那本書取得了這麼好的效果,甚至可能根本不知道這本 書已經出版了。後來,還是在朋友們的幫助下,他才分享到百分之五十的 版權稅。
去年,林語堂的二女兒林太乙想翻譯舒先生早期的一本小說《離婚》, 因為約翰德不知道他們此舉和舒先生與雷諾和希契科克公司的出版計劃相 衝突,結果這一設想就流產了。與此同時,伊文?金返回中國後生了一場 大病,在住院恢複期間,他著手翻譯了《離婚》。開始的時候,翻譯工作 似乎進行得還順利,他好像也很為舒先生著想。但後來,使舒先生十分不 安的是,他發現伊文?金的譯文在許多重要方麵大大偏離了原著,結尾則 和原著完全不同。事實上,他對伊文?金在翻譯《駱駝祥子》時擅自進行 改動本來就十分不滿。因此,當他發現伊文?金又故技重演時,他感到無 法容忍這件事,並且拒絕承認伊文?金的工作。伊文?金先生變得極為粗 暴,他告訴舒先生他(伊文?金)有權獲得全部版權收入。他還說,照他 看來,要不是他在翻譯過程中對原著做了進一步完善,舒先生的著作根本 一文不值。他還通過律師恫嚇過舒先生。金先生眼下大概在佛羅裏達,或 在其他什麼地方療養,但我看他再也不會恢複成一個好人了。雷諾和希契 科克公司曾向舒先生施加過很大的壓力,堅持要出版《離婚》一書,但在 目前這種情況下,他們當然不可能繼續出版該書。他們也試圖另外找人重 譯,但未能成功。在這期間,既然《離婚》成了一起懸察,舒先生便和艾 達?浦愛德小姐一起,著手翻譯他的另一部長篇小說《四世同堂》。他們 給人看了這本書前十章的譯稿。據我所知,正在氣頭上的尤金?雷諾先生 說,當《離婚》還在懸而未決時,他不願意再惹麻煩。因此,舒先生問過 我是否還要繼續翻譯下去,我看過他們的譯稿,我認為翻得不錯,書的前 景應當很好。可能不用我說你也知道,舒先生是當代中國最重要的作家, 所以我建議他和艾達?浦愛德小姐繼續翻譯下去,事實上,他們取得了很 不錯的進展。另外,為了讓他能完成這一工作,我還幫助舒先生延長了他 的簽證。他現在回國也很不安全,因為他是個著名的民主人士,回去後不 是被殺,至少也得被捕進監獄。
我建議,如果你能像我所希望的那樣,接受舒先生作為你的委托人的 話,你們應該就他的事好好談一談。我們也應該見一見約翰德先生,我覺得 他應該得到周到的照料,他有些神經過敏,而且不善於辭令。雖然尤金?雷 諾先生一點也不了解他,但約翰德先生本人仍會堅持出版界的一些最強硬的 職業道德觀念。任何變動都應當征求舒先生的意見,並經過他同意。
以上大致包括了一些主要問題,你和舒先生談過之後,會詳細地了解 到更多的情況。
你真誠的
理查德?沃爾什夫人
(1948年4月6日致勞埃得)
收到沃爾什夫人的信,她說要代我給您寫信。您是否能給我打個電話, 安排個見麵時間?
譯《四世同堂》
(1948年5月4日致勞埃得)
休伊特?赫茨已辭去《離婚》出版代理人一職。我已經指定大衛?勞 埃得先生作為出版代理人,並委托他處理一切有關這部書的版權問題。這 部書的版權不屬於雷諾和希契科克出版公司。
(1948年4月22日致勞埃得)
關於繼續出版我小說的英譯本的問題,我唯一感興趣的是目前我正和 浦愛德小姐合譯的一部長篇。這是一部長達一百萬漢字的小說,前兩部分 已在上海出版,第三部分還在寫,希望能在兩個月內趕出來。書中講的是 八年抗戰時期北平的事。就我個人而言,我自己非常喜歡這部小說,因為 它是我從事寫作以來最長的,可能也是最好的一本書。至於出英文版,我 覺得很有必要作一些刪節 ,至少去掉二十萬字。
雖然有一次阿穆森先生讓我和雷諾先生簽個合同,但到目前為止,我 尚未和任何人為出版此書達成協議。如果我們能找到其他人出版,我當然 也很高興。
浦愛德小姐出生在中國。她出版過兩本擁有版權的關於中國的書。她 看不懂中文,但聽得懂。我把小說一段一段地念給她聽,她可以馬上譯成 英文,這是我很願意與她一起工作的原因。
然而,她也有不足之處。比如,為了盡可能多地保持中國味兒,她常
把英文弄得很不連貫。我給赫茨小姐看翻譯稿的前十章時,她告訴我最好立 刻停止和浦愛德小姐一起做。她認為浦愛德小姐的英文很怪,她說如果我繼 續和浦愛德小姐一起翻譯下去,就有必要請第三者對文字再進行潤色。如果 真是那樣,事情就複雜了。這恐怕也是雷諾先生認為簽約還為時過早的理由。
為了這件事,我征求過沃爾什夫人的意見。她看完前十章後,認為我 還可以繼續同浦愛德小姐一起工作。她還說她很喜歡這個故事,文字上的 問題可以交給一位稱職的編輯去處理。
(1948年7月16日致勞埃得)
我要到鄉下去住幾天,大概七月二十四日返回。
從鄉下回來後,大約再有兩周的時間,我就能和浦愛德小姐一起翻譯 完我的那部長篇小說。
您能在我去鄉下的期間和浦愛德小姐談談嗎?我要在場的話,恐怕她 有許多不便開口之處。
如果她不同意百分之十五的分成比例,我們可以給她百分之二十,尊 意如何?
至於那篇短篇小說,我看我們先別去管它,因為瓊小姐已改過三次了。 但假如我們把它送給哈珀雜誌(Harper)或是其他您知道的雜誌,您看怎 麼樣?
(1948年7月21日致勞埃得)
雷諾和希契科克出版公司的阿穆森先生剛從鄉下回來。他在那裏花了 三個星期的時間看完了《離婚》,並做了些小小的修改。昨天他來電話說這 部書的出版工作可於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份就緒。
我認為浦愛德小姐的觀點有道理:一部翻譯作品如果被譯者以外的人 再插手,那麼這部作品就很難保持其完整性。我同意她自己把工作做到底, 並按她的意見給她百分之二十五的分成作為報酬。
我水平有限,無法評論她的文風好壞,現在完全依賴她是有點冒險。 但如果再找第三者介入,這無疑會刺傷她的自尊心,對於一個朋友,我是 決不會這麼做的。所以,我們還是堅持下去吧,也許我們對她的信任會使 她獲得更多的自信心。
她現在出去度假了,大概十天左右。我希望我們能簽訂那份您起草並 修改的協議。
我是上星期一從鄉下回來的,八月四日以後再去鄉下住些日子。城裏 簡直熱得沒法幹活。
《離婚》譯事
(1948年7月30日致勞埃得)
有一天,我和郭小姐、阿穆森先生一起談了《離婚》的問題,按著阿穆 森先生的建議,我用了兩天的時間又做了必要的修改。郭小姐很欣賞這些改 動,答應一定盡快將其譯成英文,也許下個月就可以把譯稿交給阿穆森先生。
我相信這部小說經過修改以後就相當不錯了。希望阿穆森先生盡快看 完修改以後的稿子,能在近日內交給出版公司。
我想,如果這部書能盡快地出版,就能在很大程度上製止住沃得的一 派胡言,如果能趕在沃得的“珍本”上市之前問世,那我們就都得救了。
在我們的書出版以後,他絕對不敢用他篡改過的“珍本”和我們挑戰。
(1948年8月3日致勞埃得)
明天我要去沃爾什夫人的農場住上四五天。
我已給我在上海的出版人去信了,向他說明了重新登記我所有書的版 權的重要性。
我還和阿穆森先生通了電話,告訴他我已收到郭小姐寄來的《離婚》 修改稿的英譯稿,阿穆森先生正忙著出版事宜的最後掃尾工作。在這場和 沃得較量的醜惡的奧林匹克競賽裏,我真希望能戰勝他。
(1948年8月25日致勞埃得)
您關於我的作品的中國版權問題會很棘手的看法是正確的。我在上海的 代理人剛剛給我寄來《離婚》在中國的版權登記號碼,不知是否有所幫助。
我看,金的論點主要建立在兩個事實上:一是中美之間沒有有關保護 版權的法律協議;二是在我來美之前,《駱駝祥子》的版權在他手裏。
如果他有《駱駝祥子》的版權,他同樣也能有《離婚》的版權。我想 我們最好還是找到《駱駝祥子》的合同,看看是否真是如此。如果版權登 記是由出版公司辦理的,那對咱們就有利多了。
好萊塢之行
(1948年8月10日致勞埃得)
我明天飛洛杉磯商量《駱駝祥子》電影腳本的定稿事宜。
(1948年8月19日致勞埃得)
我是昨天晚上才回來的。離開好萊塢的時候,我沒提要報酬的事,因 為對方給我買了往返機票,付了旅館賬單,加在一起要四百美元。他們是 想了解我對根據小說改編的電影劇本的看法。
好萊塢職業編劇改編的劇本實在是糟糕之極。我說了我的看法以後,
他們正在考慮是不是再請一位劇作家或我本人來改編這部小說。
如果他們要我來改編,我很願意和他們簽個合同,當然,我一定會征 求您的意見;但如果他們去找劇作家來改編,那咱們也沒什麼可說的了。
(1948年9月8日致勞埃得)
王浩幹的事真是糟透了。本來我該被邀請去幫他改編第一個電影劇本, 可王卻偏偏找了個好萊塢的劇作家。把一萬五千塊的劇本費都花完了之後, 才想到了我。這次該請我了吧,他又另找了一個人。問題就在於所有為建 立獨立製片公司籌集的錢都不是他的,他這麼大把大把地花錢隻是想證明 他是老板。我想,等他把錢都花完了以後,就會一走了之,到某個大公司 去謀個好差事。
除非他們再來找我,我看咱們再也犯不上為那部電影操心了。假如他 們再要我去看第二個電影劇本,我得找他們要每周七百五十元的報酬。
《鼓書藝人》寫與譯
(1949年2月9日致樓適夷)
《四世同堂》已草完,正在譯。這就是為什麼還未回國的原因。此書甚 長,而譯手又不十分高明,故頗需時日。如能完成,我想:出來一趟,若 能有幾本書譯出,總算不虛此行;並不是因為美國舒服,才不回去一此 地,對我,並不舒服!
《離婚》譯本已出版了,評者十之八九予以讚美,可是銷路很差!不管 怎說吧,《駱駝祥子》,《離婚》,及《四世同堂》三書在美出版;“牛天賜” 在英(熊式一譯)出版,有四書在國外印行,也總算是有了點交代。若不 為等“四世”譯完,我早就回國了。
(1948年11月30日致高誌毅)
半年來極忙,而且苦悶!
《離婚》已出版,居然得到好評,很奇怪!
日內將奉寄一本,作為聖誕禮,並祈惠正!
電影事擱淺,nothing doing !
現在又在寫一新小說,一時不會離開紐約。寫完時,頗想去走一走。
(1948年10月21日致勞埃得)
那本新小說,我已經完成了四章,其中三章已交給郭小姐去翻譯。如 果您能為我們準備一份四六分成的合同,我將不勝感激。如果我能保持每 天兩千字的速度(這幾天就是這樣),預計到新年時,我就能寫完。
(1948年11月15日致勞埃得)
郭小姐已將她譯好的“大鼓”的前三章拿給她的代理人看了。看過之 後,會把它送給您,請您將稿子交給阿穆森先生。在給阿穆森先生之前, 希望您叫人用打字機打一份清楚的底稿,那樣看起來更正規一點兒。
關於我和郭小姐為新書簽訂合同一事,除去合同規定的她的稿酬和 享有的權利之外,我想我們就不再讓步了,除此以外,我沒有別的意 見了。
(1948年11月19日致勞埃得)
我今天給阿穆森先生的信是這麼寫的:
“十分抱歉,我要放棄《鼓書藝人》的全部工作了。寫完了十二章以後 (約占全書的一半),我發現它既不像我想象的那麼好,也不像我想象的那 麼有意思。我想我最好還是別寫了。我身體疲乏極了,要徹底休息一下。
“郭小姐的代理人曾告訴勞埃得先生,說她似乎不是一個很合適的翻譯 人。我能想象得出對像郭小姐那樣一位有創造性的作家來說,去翻譯別人 的作品該有多困難。
“事情現在搞成這個樣子,我十分抱歉。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我 也很高興能有幾天休息的時間。”
我給他寫信的原因是,既然郭小姐的代理人向阿穆森先生搬弄是 非,我們就不該老是保持沉默。我寫信的真意是好意地表明我對郭小姐 並無惡意。倘若郭小姐能碰巧看到或聽到這封信的內容,她說不定會感 動的,因為她總以為我們一直在和她討價還價,但在信裏我對此卻隻 字未提。如果阿穆森先生認為她有權分享我們的成果,我在信裏也暗 示了,不管她是一個多麼偉大的譯者,一旦我停止了寫作,那麼她將一 事無成。
假如您有機會和阿穆森先生談談,或者他還堅持郭小姐應和我們分享 稿酬的話,那麼請您告訴他:如果她想要得到高達百分之四十的稿酬的話, 她的一切權力都將失去。
(1948年11月26日致勞埃得)
我剛和郭小姐開誠布公地談了一次話,我們兩人都同意她分享包括外 文版權在內的百分之四十的稿酬。電影及其他(戲劇等)版權歸我所有。
她建議我們盡快地簽訂合同。我希望她的代理人能很快地就這事和您 進行磋商,以便盡快達成協議。
至於我寫信告訴阿穆森先生說我停止寫作的事,她說很容易解決,我 們可以選一些章節 的譯稿先給阿穆森先生看。
她希望盡快簽訂作者和譯者之間,以及出版者之間的合同,這樣她才 能定下心來好好工作,否則她心裏總不踏實。
(1948年12月4日致勞埃得)
據郭小姐講,我的新小說的三章譯稿已送給阿穆森先生。她已經和阿 穆森先生講好,她要預支一千美元,每次二百五十元,分四次支付。錢直 接交給她的代理人,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四個月內付清,情況就是這樣。
至於預付給我的稿酬,請按您認為最合適的辦法辦,一千五百美元是 一次付還是分期付,我全無所謂。
(1948年12月10日致勞埃得)
我和出版公司之間在關於我新書的合同裏,還有幾條條款沒談好,我 想您會為我解決這一切的,不幸的是,那三章小說的譯稿是郭小姐的代理 人直接交給阿穆森先生的,同樣,郭小姐預支一千美元的事,也是這位代 理人一手安排的。所有這一切,都是在郭小姐告訴我以後,我才知道的。 實際上,郭小姐的代理人應當把那三章的譯稿先送給您,應當把郭小姐要 預支稿酬一事通知您,但他沒有這麼做。這樣一來,您可能會有一種印象, 似乎我應該對此負責。我給您寫這封信就是為了澄清這一事實。如果當時 我把原因告訴您,您一定會生郭小姐和沃特金斯的氣。
事實上,我一向都很慎重,盡量不和阿穆森先生與雷諾先生兩人打交 道,就是為了使您在為我和他們談判時,不會覺得我在中間幹擾了您。可 是我無法阻止郭或者沃特金斯直接與出版公司打交道。不過,我過去從來 沒有同時和兩頭打過交道,希望這一點能使您滿意。
眼下在出版公司手裏的那三章譯稿的底稿是唯一一份幹淨的底稿。我 實在不好意思讓郭小姐再打一份,因為所有的稿子都是她一人打的,您知 道,和一個女人打交道是多麼微妙的事。
我希望我們的合同能盡早地簽妥,因為如果郭小姐看不見簽好的合同, 收不到預付的錢,她就無法繼續工作下去。
第五章
(1949年1月31日致勞埃得)
郭海倫小姐真是個好司機。我們到邁阿密用了三天半的時間。最糟糕 的一段路是在喬治亞州的公路上,站在路中間的不是警察而是牛群,而郭 小姐竟然一頭也沒軋死!
郭小姐到離邁阿密七英裏的鄉下幹她自己的活去了。我住在福拉格勒 飯店,這是一家小而幹淨的旅館,價錢也適中。這裏也很暖和,但願對我 的腿有好處。
(1949年2月9日致勞埃得)
我在邁阿密度過了一段美好的時光,現在已回到紐約。很不幸的是, 我的腿還沒好,我真不知該怎麼辦才好。
我行動不便,您能給我寄張支票來嗎?
(1949年4月18日致勞埃得)
謝謝您寄來的一百一十二點五美元的支票。
一兩天之內我大概就要去巴瑟?埃斯樂醫院住院,可能要動手術。戴 得裏奇大夫看過幾次之後,腿病一天比一天重。今天早晨他說要送我去巴 瑟?埃斯樂醫院住院,到了那以後,我再告訴您是否要動手術。
《鼓書藝人》的初譯稿已寄給我了,我想在住院之前看完。阿穆森先生 手裏也有一份,他看完以後,我再和他一起商量一下需要修改的地方,然 後就算定稿了。
咱們答應給哈帕的短篇您是否已寄到英國去了?
(1949年8月18日致勞埃得)
阿穆森先生已去度假,我想他一定在看《鼓書藝人》呢。
下星期一上午十一點,我想帶著《四世同堂》第三部的稿子去見您。 明天我再和浦愛德小姐最後商量一次。
(1949年9月12日致勞埃得)
我和浦愛德小姐在費城她哥哥的家裏過了一個周末。和她一起在樹林 裏散步時,我突然給《四世同堂》的英文版想到了一個很好的書名一《黃 色風暴》,您覺得怎麼樣?星期四上午我要去見阿穆森先生。我會把有關 《鼓書藝人》的一切情況都告訴您的。
第三節 啟程
(1949年9月21日致勞埃得)
和您在電話裏談過之後,我覺得最好還是把我在香港的地址留給您: 香港香港大學
病理係
侯寶璋先生轉
“ S.Y.SHU ”是我英文簽名“ SHEH-YUSHU ”(舒舍予)的簡寫。
第一節 旅美觀感
美國“人”與“劇”
與曹禺兄從三月二十日抵西雅圖,至今未得閑散。我是第一次來到美國, 到現在止,我隻到過四個美國的大城市:西雅圖,芝加哥,華盛頓和紐約。
在芝加哥停留四天,我感到美國人非常熱情,和藹,活潑,可愛。有一天在 華盛頓的街上,我向一位婦女問路,她立刻很清楚地告訴我,當我坐進汽車,關 上車門,快要開車的時候,她還極懇切地囑咐司機,要司機好好替我開到目的地。
我也遇見曾經到過中國的美國教授,士兵和商人,這些人對於中國的印象 都很好,他們都說喜歡中國人,仍然想回到中國。我們不要聽到這種話就“受 寵若驚”,我們應該了解我們自己也是世界人,我們也是世界的一環,我們必 須要使美國朋友們能夠真正了解我們的老百姓,了解我們的文化。在今天,許 多美國人所了解的不是今日的中國人,而是千百年前的唐宋時代的中國人,他 們對於唐詩,宋詞都很欣賞。但是我也曾看見一位研究中國古畫的畫家,在 他的作品中,有一幅畫,他把中國的長城畫到黃河以南來了,實在令人可笑。
中美兩國都有愛好和平的精神,中美兩國實在應該聯合起來。不過, 要請各位注意的,我所說的聯合起來是沒有政治意義的,隻是說中美兩國 的文化要聯合起來,發揚兩國人民愛好和平的精神。
我們對外的宣傳,隻是著重於政治的介紹,而沒有一個文化的介紹, 我覺得一部小說與一部劇本的介紹,其效果實不亞於一篇政治論文。過 去我們曾經向美國介紹我國宋詞、康熙瓷瓶,這最多隻是使美國人知道 我們古代在文學藝術上的成就,但卻不能使他們了解今日中國文化情形。 我覺得中國話劇在抗戰期間實在有成就,並不是拿不出的東西,這些話 劇介紹給美國,相信一定會比宋詞、康熙瓷瓶更有價值,更受歡迎。
不要以為美國人的生活是十分圓滿的,在美國全國也有許多困難的問 題,比如勞資糾紛,社會不安。我們也要研究他們社會不安的原因,作為 改進我們自己社會不景現象的參考。我們不要過分重視別人,輕視自己, 也不要過分重視自己,輕視別人。
由西雅圖,到華盛頓,再到紐約,一路走馬看花,已共看了兩次舞劇, 三次廣播劇,兩次音樂劇和八次話劇。曹禺兄看得更多一些。在我看,美 國的戲劇,在演技與設備上,是百老彙勝於他處;但在思想上和嚐試上, 各處卻勝於百老彙。百老彙太看重了錢。至於演技與劇本,雖然水準相當 的高,可並無驚人之處。老實說,中國話劇,不論在劇本上還是在演技上, 已具有了很高的成就。自然我們還有許多缺陷,但是假若我們能有美國那 樣的物質條件,與言論自由,我敢說:我們的話劇絕不弱於世界上任何人。
到美之前,即決定以“殺車法”應付一切,以免開足馬力,致身心交 敗;美人生活以“忙”著名,而弟等身體如重慶之舊汽車,必有吃不消者。 但雙腳一踐美土,“殺車”即不大靈;如小魚落急流中身不由己,欲慢而 不能;遂亦隨遇而安,且戰且走,每每頭昏眼花。
“大雜樓”
在此一年半了。去年同曹禺到各處跑跑,開開眼界。今年,剩下 我一個人,打不起精神再去亂跑,於是就悶坐鬥室,天天多吧少吧寫一 點一《四世同堂》的第三部。洋飯吃不慣,每日三餐隻當作吃藥似的 去吞咽。住處難找,而且我又不肯多出租錢,於是又住在大雜院裏一 不,似應說大雜“樓”裏。不過,一想起抗戰中所受的苦處,一想起 國內友人們現在的窘迫,也就不肯再呼冤;有個床能睡覺,還不好嗎? 最壞的是心情。假如我是個翩翩少年,而且袋中有冤孽錢,我大可去 天天吃點喝點好的,而後汽車兜風,舞場扭腚,樂不思蜀。但是,我是 我,我討厭廣播的嘈雜,大腿戲的惡劣,與霓虹燈爵士樂的刺目灼耳。 沒有享受,沒有朋友閑談,沒有茶喝。於是也就沒有詩興與文思。寫了 半年多,“四世”的三部隻成了十萬字!這是地道受洋罪!
我的肚子還時時跟我搗亂;懶得去診治,在這裏,去見個醫生比見希 特勒還難;嘔,原諒我,我以為那個惡魔還活著呢!痔瘡也不減輕,雖然 天天坐洋椅子!頭還是常常發昏。誰管它呢,這年月,活著死去好像都沒 有多少區別。假若一旦死去,胃,頭,痔不就一下子都好了麼?
多想寫一點旅美雜感,可是什麼事都非三天兩天能看明白的,總寫些 美國月亮如何的光明,有什麼意思呢?寫雜感也須讀許多書,我的頭昏, 讀不下書去。
酒可不大吃了。吃一點,因為頭昏,就會醉;爽興不吃。沒有醇酒, 似乎也就沒有婦人;也好,這樣可以少生是非。
百老彙的戲,有時候有一兩出好的,看看還過癮。至於電影,紐約所 有的好片子,全是英國的,法國的,與意大利的。好萊塢是有人才,而不 作好片子,連我都替他們著急。最近紐約一城,即有四五部英國片子,都 是連映好幾個星期!
物價不得了!比起去年來,大概現在的一元隻當去年的半元了!什麼 都漲價,天天漲;看得過去的皮鞋已經十五元一雙了。在重慶時,我就穿
旅美譯介 -
不起皮鞋,難道在美國也得光腳麼?北平諺雲“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好, 這倒也有個意義,請捉摸捉摸看!
第二節 寫與譯
雅鬥
一九四六年九月裏,我在雅鬥(YADDO)。雅鬥是美國紐約省的一所 大花園,有一萬多畝地。園內有鬆林、小湖、玫瑰圃、樓館,與散在鬆蔭下 的單間書房。此園原為私產。園主是財主,而喜藝術。他死後,繼承人們組 織了委員會,把園子作為招待藝術家創作的地方。這是由一九二六年開始 的,到現在已招待過五百多位藝術家。招待期間,客人食宿由園中供給。
園林極美,地方幽靜。這的確是安心創作的好地點。當我被約去住一 個月的時候,史沫特萊正在那裏撰寫朱德總司令傳。
客人們吃過早飯,即到林蔭中的小書房去工作。遊園的人們不得到書 房附近來,客人們也不得湊到一處聊天。下午四點,工作停止,客人們才 到一處,或打球,或散步,或劃船。晚飯後,大家在一處或閑談,或下棋, 或跳舞,或喝一點酒。這樣,一個月裏,我差不多都能見到史沫特萊。
有一次,我們到市裏去吃飯,(雅鬥園距市裏有二英裏,可以慢慢走 去)看見鄰桌坐著一男一女兩位黑人。坐了二十分鍾,沒有人招呼他們。 女的極感不安,想要走出去,男的不肯。史沫特萊過去把他們讓到我們桌
上來,同時叫過跑堂的質問為什麼不伺候黑人。那天,有某進步的工會正 在市裏開年會,她準備好,假若跑堂的出口不遜,她會馬上去找開會的工 人代表們,來興師問罪。幸而,跑堂的見她聲色俱厲,在她麵前低了頭; 否則,那天會出些事故的。
在雅鬥的時候,我跟她談到那時候國內文藝作家的貧困。她馬上教我 起草一封信,由她打出多少份,由她寄給美國的前進作家們。結果,我收 到了大家的獻金一千四百多元,存入銀行。我沒法子彙寄美金,又由她寫 信給一位住在上海的友人,教她把美金交給那時候的“文協”負責人。她 的熱心、肯受累、肯負責,令人感動、感激。
遲歸
(1948年2月4日致高克毅)
紐約多雪,一冬極寒,今晨又正落雪!
“四世”已快寫完,因心情欠佳,殊不滿意。
定於三月中回國,是否能按時回去,當不可知。
(1948年3月4日致高克毅)
我又申請延展留美六個月,尚無回音;假若得不到允許,即將回國了。
代理人
老舍的首任出版代理是休伊特·赫茨。這裏提到的沃爾什夫人即美國 著名作家賽珍珠。她幫老舍聯係了新的代理大衛·勞埃得。賽珍珠在致勞 埃得的信中詳細交代了老舍作品翻譯出版的各種問題,信文如下:
親愛的勞埃得先生:
舒舍予先生(即老舍,《駱駝祥子》的作者)正在尋找新的代理人。眼 下休伊特·赫茨是他的代理人,但她由於家務繁重,可能要減少委托工作 量,甚至可能要放棄這一工作。舒先生請我們給他推薦一位代理人,我認 為你是很理想的人選。舒先生人很文靜、十分靦腆,還很不適應這裏的生 活環境。
目前,他正在翻譯一部長篇小說,名字叫《四世同堂》。由於下麵一 些原因,他的事情正處於混亂狀態。或許,我最好先給你簡單談一下問題 的症結所在。
他的作品的譯者伊文·金(筆名),在沒和他打招呼的情況下,翻譯了 《駱駝祥子》。該書經雷諾和希契科克公司出版後,你可能也知道,入選為 “每月佳書”。但在相當一段時間裏,舒先生沒有收到任何報酬。我猜想, 當時他可能不知道那本書取得了這麼好的效果,甚至可能根本不知道這本 書已經出版了。後來,還是在朋友們的幫助下,他才分享到百分之五十的 版權稅。
去年,林語堂的二女兒林太乙想翻譯舒先生早期的一本小說《離婚》, 因為約翰德不知道他們此舉和舒先生與雷諾和希契科克公司的出版計劃相 衝突,結果這一設想就流產了。與此同時,伊文·金返回中國後生了一場 大病,在住院恢複期間,他著手翻譯了《離婚》。開始的時候,翻譯工作 似乎進行得還順利,他好像也很為舒先生著想。但後來,使舒先生十分不 安的是,他發現伊文·金的譯文在許多重要方麵大大偏離了原著,結尾則 和原著完全不同。事實上,他對伊文·金在翻譯《駱駝祥子》時擅自進行 改動本來就十分不滿。因此,當他發現伊文·金又故技重演時,他感到無 法容忍這件事,並且拒絕承認伊文·金的工作。伊文·金先生變得極為粗 暴,他告訴舒先生他(伊文·金)有權獲得全部版權收入。他還說,照他 看來,要不是他在翻譯過程中對原著做了進一步完善,舒先生的著作根本 一文不值。他還通過律師恫嚇過舒先生。金先生眼下大概在佛羅裏達,或 在其他什麼地方療養,但我看他再也不會恢複成一個好人了。雷諾和希契 科克公司曾向舒先生施加過很大的壓力,堅持要出版《離婚》一書,但在 目前這種情況下,他們當然不可能繼續出版該書。他們也試圖另外找人重 譯,但未能成功。在這期間,既然《離婚》成了一起懸察,舒先生便和艾 達·浦愛德小姐一起,著手翻譯他的另一部長篇小說《四世同堂》。他們 給人看了這本書前十章的譯稿。據我所知,正在氣頭上的尤金·雷諾先生 說,當《離婚》還在懸而未決時,他不願意再惹麻煩。因此,舒先生問過 我是否還要繼續翻譯下去,我看過他們的譯稿,我認為翻得不錯,書的前 景應當很好。可能不用我說你也知道,舒先生是當代中國最重要的作家, 所以我建議他和艾達·浦愛德小姐繼續翻譯下去,事實上,他們取得了很 不錯的進展。另外,為了讓他能完成這一工作,我還幫助舒先生延長了他 的簽證。他現在回國也很不安全,因為他是個著名的民主人士,回去後不 是被殺,至少也得被捕進監獄。
我建議,如果你能像我所希望的那樣,接受舒先生作為你的委托人的 話,你們應該就他的事好好談一談。我們也應該見一見約翰德先生,我覺得 他應該得到周到的照料,他有些神經過敏,而且不善於辭令。雖然尤金·雷 諾先生一點也不了解他,但約翰德先生本人仍會堅持出版界的一些最強硬的 職業道德觀念。任何變動都應當征求舒先生的意見,並經過他同意。
以上大致包括了一些主要問題,你和舒先生談過之後,會詳細地了解 到更多的情況。
你真誠的
理查德·沃爾什夫人
(1948年4月6日致勞埃得)
收到沃爾什夫人的信,她說要代我給您寫信。您是否能給我打個電話, 安排個見麵時間?
譯《四世同堂》
(1948年5月4日致勞埃得)
休伊特·赫茨已辭去《離婚》出版代理人一職。我已經指定大衛·勞 埃得先生作為出版代理人,並委托他處理一切有關這部書的版權問題。這 部書的版權不屬於雷諾和希契科克出版公司。
(1948年4月22日致勞埃得)
關於繼續出版我小說的英譯本的問題,我唯一感興趣的是目前我正和 浦愛德小姐合譯的一部長篇。這是一部長達一百萬漢字的小說,前兩部分 已在上海出版,第三部分還在寫,希望能在兩個月內趕出來。書中講的是 八年抗戰時期北平的事。就我個人而言,我自己非常喜歡這部小說,因為 它是我從事寫作以來最長的,可能也是最好的一本書。至於出英文版,我 覺得很有必要作一些刪節 ,至少去掉二十萬字。
雖然有一次阿穆森先生讓我和雷諾先生簽個合同,但到目前為止,我 尚未和任何人為出版此書達成協議。如果我們能找到其他人出版,我當然 也很高興。
浦愛德小姐出生在中國。她出版過兩本擁有版權的關於中國的書。她 看不懂中文,但聽得懂。我把小說一段一段地念給她聽,她可以馬上譯成 英文,這是我很願意與她一起工作的原因。
然而,她也有不足之處。比如,為了盡可能多地保持中國味兒,她常
把英文弄得很不連貫。我給赫茨小姐看翻譯稿的前十章時,她告訴我最好立 刻停止和浦愛德小姐一起做。她認為浦愛德小姐的英文很怪,她說如果我繼 續和浦愛德小姐一起翻譯下去,就有必要請第三者對文字再進行潤色。如果 真是那樣,事情就複雜了。這恐怕也是雷諾先生認為簽約還為時過早的理由。
為了這件事,我征求過沃爾什夫人的意見。她看完前十章後,認為我 還可以繼續同浦愛德小姐一起工作。她還說她很喜歡這個故事,文字上的 問題可以交給一位稱職的編輯去處理。
(1948年7月16日致勞埃得)
我要到鄉下去住幾天,大概七月二十四日返回。
從鄉下回來後,大約再有兩周的時間,我就能和浦愛德小姐一起翻譯 完我的那部長篇小說。
您能在我去鄉下的期間和浦愛德小姐談談嗎?我要在場的話,恐怕她 有許多不便開口之處。
如果她不同意百分之十五的分成比例,我們可以給她百分之二十,尊 意如何?
至於那篇短篇小說,我看我們先別去管它,因為瓊小姐已改過三次了。 但假如我們把它送給哈珀雜誌(Harper)或是其他您知道的雜誌,您看怎 麼樣?
(1948年7月21日致勞埃得)
雷諾和希契科克出版公司的阿穆森先生剛從鄉下回來。他在那裏花了 三個星期的時間看完了《離婚》,並做了些小小的修改。昨天他來電話說這 部書的出版工作可於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份就緒。
我認為浦愛德小姐的觀點有道理:一部翻譯作品如果被譯者以外的人 再插手,那麼這部作品就很難保持其完整性。我同意她自己把工作做到底, 並按她的意見給她百分之二十五的分成作為報酬。
我水平有限,無法評論她的文風好壞,現在完全依賴她是有點冒險。 但如果再找第三者介入,這無疑會刺傷她的自尊心,對於一個朋友,我是 決不會這麼做的。所以,我們還是堅持下去吧,也許我們對她的信任會使 她獲得更多的自信心。
她現在出去度假了,大概十天左右。我希望我們能簽訂那份您起草並 修改的協議。
我是上星期一從鄉下回來的,八月四日以後再去鄉下住些日子。城裏 簡直熱得沒法幹活。
《離婚》譯事
(1948年7月30日致勞埃得)
有一天,我和郭小姐、阿穆森先生一起談了《離婚》的問題,按著阿穆 森先生的建議,我用了兩天的時間又做了必要的修改。郭小姐很欣賞這些改 動,答應一定盡快將其譯成英文,也許下個月就可以把譯稿交給阿穆森先生。
我相信這部小說經過修改以後就相當不錯了。希望阿穆森先生盡快看 完修改以後的稿子,能在近日內交給出版公司。
我想,如果這部書能盡快地出版,就能在很大程度上製止住沃得的一 派胡言,如果能趕在沃得的“珍本”上市之前問世,那我們就都得救了。
在我們的書出版以後,他絕對不敢用他篡改過的“珍本”和我們挑戰。
(1948年8月3日致勞埃得)
明天我要去沃爾什夫人的農場住上四五天。
我已給我在上海的出版人去信了,向他說明了重新登記我所有書的版 權的重要性。
我還和阿穆森先生通了電話,告訴他我已收到郭小姐寄來的《離婚》 修改稿的英譯稿,阿穆森先生正忙著出版事宜的最後掃尾工作。在這場和 沃得較量的醜惡的奧林匹克競賽裏,我真希望能戰勝他。
(1948年8月25日致勞埃得)
您關於我的作品的中國版權問題會很棘手的看法是正確的。我在上海的 代理人剛剛給我寄來《離婚》在中國的版權登記號碼,不知是否有所幫助。
我看,金的論點主要建立在兩個事實上:一是中美之間沒有有關保護 版權的法律協議;二是在我來美之前,《駱駝祥子》的版權在他手裏。
如果他有《駱駝祥子》的版權,他同樣也能有《離婚》的版權。我想 我們最好還是找到《駱駝祥子》的合同,看看是否真是如此。如果版權登 記是由出版公司辦理的,那對咱們就有利多了。
好萊塢之行
(1948年8月10日致勞埃得)
我明天飛洛杉磯商量《駱駝祥子》電影腳本的定稿事宜。
(1948年8月19日致勞埃得)
我是昨天晚上才回來的。離開好萊塢的時候,我沒提要報酬的事,因 為對方給我買了往返機票,付了旅館賬單,加在一起要四百美元。他們是 想了解我對根據小說改編的電影劇本的看法。
好萊塢職業編劇改編的劇本實在是糟糕之極。我說了我的看法以後,
他們正在考慮是不是再請一位劇作家或我本人來改編這部小說。
如果他們要我來改編,我很願意和他們簽個合同,當然,我一定會征 求您的意見;但如果他們去找劇作家來改編,那咱們也沒什麼可說的了。
(1948年9月8日致勞埃得)
王浩幹的事真是糟透了。本來我該被邀請去幫他改編第一個電影劇本, 可王卻偏偏找了個好萊塢的劇作家。把一萬五千塊的劇本費都花完了之後, 才想到了我。這次該請我了吧,他又另找了一個人。問題就在於所有為建 立獨立製片公司籌集的錢都不是他的,他這麼大把大把地花錢隻是想證明 他是老板。我想,等他把錢都花完了以後,就會一走了之,到某個大公司 去謀個好差事。
除非他們再來找我,我看咱們再也犯不上為那部電影操心了。假如他 們再要我去看第二個電影劇本,我得找他們要每周七百五十元的報酬。
《鼓書藝人》寫與譯
(1949年2月9日致樓適夷)
《四世同堂》已草完,正在譯。這就是為什麼還未回國的原因。此書甚 長,而譯手又不十分高明,故頗需時日。如能完成,我想:出來一趟,若 能有幾本書譯出,總算不虛此行;並不是因為美國舒服,才不回去一此 地,對我,並不舒服!
《離婚》譯本已出版了,評者十之八九予以讚美,可是銷路很差!不管 怎說吧,《駱駝祥子》,《離婚》,及《四世同堂》三書在美出版;“牛天賜” 在英(熊式一譯)出版,有四書在國外印行,也總算是有了點交代。若不 為等“四世”譯完,我早就回國了。
(1948年11月30日致高誌毅)
半年來極忙,而且苦悶!
《離婚》已出版,居然得到好評,很奇怪!
日內將奉寄一本,作為聖誕禮,並祈惠正!
電影事擱淺,nothing doing !
現在又在寫一新小說,一時不會離開紐約。寫完時,頗想去走一走。
(1948年10月21日致勞埃得)
那本新小說,我已經完成了四章,其中三章已交給郭小姐去翻譯。如 果您能為我們準備一份四六分成的合同,我將不勝感激。如果我能保持每 天兩千字的速度(這幾天就是這樣),預計到新年時,我就能寫完。
(1948年11月15日致勞埃得)
郭小姐已將她譯好的“大鼓”的前三章拿給她的代理人看了。看過之 後,會把它送給您,請您將稿子交給阿穆森先生。在給阿穆森先生之前, 希望您叫人用打字機打一份清楚的底稿,那樣看起來更正規一點兒。
關於我和郭小姐為新書簽訂合同一事,除去合同規定的她的稿酬和 享有的權利之外,我想我們就不再讓步了,除此以外,我沒有別的意 見了。
(1948年11月19日致勞埃得)
我今天給阿穆森先生的信是這麼寫的:
“十分抱歉,我要放棄《鼓書藝人》的全部工作了。寫完了十二章以後 (約占全書的一半),我發現它既不像我想象的那麼好,也不像我想象的那 麼有意思。我想我最好還是別寫了。我身體疲乏極了,要徹底休息一下。
“郭小姐的代理人曾告訴勞埃得先生,說她似乎不是一個很合適的翻譯 人。我能想象得出對像郭小姐那樣一位有創造性的作家來說,去翻譯別人 的作品該有多困難。
“事情現在搞成這個樣子,我十分抱歉。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我 也很高興能有幾天休息的時間。”
我給他寫信的原因是,既然郭小姐的代理人向阿穆森先生搬弄是 非,我們就不該老是保持沉默。我寫信的真意是好意地表明我對郭小姐 並無惡意。倘若郭小姐能碰巧看到或聽到這封信的內容,她說不定會感 動的,因為她總以為我們一直在和她討價還價,但在信裏我對此卻隻 字未提。如果阿穆森先生認為她有權分享我們的成果,我在信裏也暗 示了,不管她是一個多麼偉大的譯者,一旦我停止了寫作,那麼她將一 事無成。
假如您有機會和阿穆森先生談談,或者他還堅持郭小姐應和我們分享 稿酬的話,那麼請您告訴他:如果她想要得到高達百分之四十的稿酬的話, 她的一切權力都將失去。
(1948年11月26日致勞埃得)
我剛和郭小姐開誠布公地談了一次話,我們兩人都同意她分享包括外 文版權在內的百分之四十的稿酬。電影及其他(戲劇等)版權歸我所有。
她建議我們盡快地簽訂合同。我希望她的代理人能很快地就這事和您 進行磋商,以便盡快達成協議。
至於我寫信告訴阿穆森先生說我停止寫作的事,她說很容易解決,我 們可以選一些章節 的譯稿先給阿穆森先生看。
她希望盡快簽訂作者和譯者之間,以及出版者之間的合同,這樣她才 能定下心來好好工作,否則她心裏總不踏實。
(1948年12月4日致勞埃得)
據郭小姐講,我的新小說的三章譯稿已送給阿穆森先生。她已經和阿 穆森先生講好,她要預支一千美元,每次二百五十元,分四次支付。錢直 接交給她的代理人,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四個月內付清,情況就是這樣。
至於預付給我的稿酬,請按您認為最合適的辦法辦,一千五百美元是 一次付還是分期付,我全無所謂。
(1948年12月10日致勞埃得)
我和出版公司之間在關於我新書的合同裏,還有幾條條款沒談好,我 想您會為我解決這一切的,不幸的是,那三章小說的譯稿是郭小姐的代理 人直接交給阿穆森先生的,同樣,郭小姐預支一千美元的事,也是這位代 理人一手安排的。所有這一切,都是在郭小姐告訴我以後,我才知道的。 實際上,郭小姐的代理人應當把那三章的譯稿先送給您,應當把郭小姐要 預支稿酬一事通知您,但他沒有這麼做。這樣一來,您可能會有一種印象, 似乎我應該對此負責。我給您寫這封信就是為了澄清這一事實。如果當時 我把原因告訴您,您一定會生郭小姐和沃特金斯的氣。
事實上,我一向都很慎重,盡量不和阿穆森先生與雷諾先生兩人打交 道,就是為了使您在為我和他們談判時,不會覺得我在中間幹擾了您。可 是我無法阻止郭或者沃特金斯直接與出版公司打交道。不過,我過去從來 沒有同時和兩頭打過交道,希望這一點能使您滿意。
眼下在出版公司手裏的那三章譯稿的底稿是唯一一份幹淨的底稿。我 實在不好意思讓郭小姐再打一份,因為所有的稿子都是她一人打的,您知 道,和一個女人打交道是多麼微妙的事。
我希望我們的合同能盡早地簽妥,因為如果郭小姐看不見簽好的合同, 收不到預付的錢,她就無法繼續工作下去。
(1949年1月31日致勞埃得)
郭海倫小姐真是個好司機。我們到邁阿密用了三天半的時間。最糟糕 的一段路是在喬治亞州的公路上,站在路中間的不是警察而是牛群,而郭 小姐竟然一頭也沒軋死!
郭小姐到離邁阿密七英裏的鄉下幹她自己的活去了。我住在福拉格勒 飯店,這是一家小而幹淨的旅館,價錢也適中。這裏也很暖和,但願對我 的腿有好處。
(1949年2月9日致勞埃得)
我在邁阿密度過了一段美好的時光,現在已回到紐約。很不幸的是, 我的腿還沒好,我真不知該怎麼辦才好。
我行動不便,您能給我寄張支票來嗎?
(1949年4月18日致勞埃得)
謝謝您寄來的一百一十二點五美元的支票。
一兩天之內我大概就要去巴瑟·埃斯樂醫院住院,可能要動手術。戴 得裏奇大夫看過幾次之後,腿病一天比一天重。今天早晨他說要送我去巴 瑟·埃斯樂醫院住院,到了那以後,我再告訴您是否要動手術。
《鼓書藝人》的初譯稿已寄給我了,我想在住院之前看完。阿穆森先生 手裏也有一份,他看完以後,我再和他一起商量一下需要修改的地方,然 後就算定稿了。
咱們答應給哈帕的短篇您是否已寄到英國去了?
(1949年8月18日致勞埃得)
阿穆森先生已去度假,我想他一定在看《鼓書藝人》呢。
下星期一上午十一點,我想帶著《四世同堂》第三部的稿子去見您。 明天我再和浦愛德小姐最後商量一次。
(1949年9月12日致勞埃得)
我和浦愛德小姐在費城她哥哥的家裏過了一個周末。和她一起在樹林 裏散步時,我突然給《四世同堂》的英文版想到了一個很好的書名一《黃 色風暴》,您覺得怎麼樣?星期四上午我要去見阿穆森先生。我會把有關 《鼓書藝人》的一切情況都告訴您的。
第三節 啟程
(1949年9月21日致勞埃得)
和您在電話裏談過之後,我覺得最好還是把我在香港的地址留給您: 香港香港大學
病理係
侯寶璋先生轉
“ S.Y.SHU ”是我英文簽名“ SHEH-YUSHU ”(舒舍予)的簡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