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到主人家後,客人要主動向主人打招呼。中原一帶,客人到主家後,忌諱東張西望,亂翻亂找。民間有“客不觀倉”、“客不觀灶”之說。哈薩克族忌諱客人當著父母的麵誇獎他們的孩子,還忌諱客人當麵數他們的牲畜數目;到滿族人家中做客,忌諱坐在西炕上,西炕是供祖之處,不能亂坐;到景頗族家中做客,忌諱在房內久站不坐,應按定的位置就坐。如果有人告辭離去,其他客人忌搶坐其位置;到佤族家中做客,須先弄清何處為婦女之座位,若誤坐於婦女的木墩之上,則是犯忌諱的,主人會以為這是對其進行侮辱;在維吾爾、哈薩克族家中做客,應跪坐或盤腿而坐,禁忌雙腿直伸,腳底板朝人,尤其總將鞋子脫掉。

在宴席上,客人要尊敬主人,忌諱先於主人飲食。俗說,“主不動,客不吃”;柯爾克孜族待客時,忌諱客人推讓或轉送給其他客人,彝族待客也忌客人拒而不受。最忌客人嫌主家髒。客忌說“我不要了”。飯後忌付錢,以為如此則顯得不親密了;漢族及其他一些民族也有類似習俗。

贈物中也有一些禁忌習俗存在。漢族自古就有送禮的習俗。客人來訪時,必帶見麵禮,即所謂“執贄”。回拜時,也應送還客之所執。但回拜時是禁忌將原物送還的。隻有在拒絕收受對方饋贈時才如此辦理。按大理白族地區的禮俗,送禮時禮品的數目必帶“六”字。如送禮錢,若是一百六十幾元,主人會很高興;若送500元,主人反而會以為不吉祥而拒收。佤族日常生活中禁忌以辣椒、雞蛋為饋贈物。因為舊時佤族部落間交戰常以送給雙方辣椒來表示宣戰;複仇則先送給對方雞蛋。台灣民間饋贈,忌送手巾。俗說,“送巾,斷根”,這是因為舊時喪家常於喪事辦完後送手巾給吊喪者,用意在於讓吊喪者與死者斷絕來往。又忌以扇贈人,扇子,夏天用完之後,就無使用價值,常被捐棄,所以有“送扇,無相見”的說法,也會引起絕交的猜疑;還忌送人剪刀、雨傘、甜果、粽子等。其意也是顧慮剪刀會有“一刀兩斷”的不吉之意;雨傘的“傘”字則與“散”字諧音,惟恐引起對方的誤解。甜果、粽子是喪家做的食品,若以此物贈人,還恐怕人家懷疑自己是暗指人家為喪。

民間借還錢物,忌諱中間有人轉手,最好是借貸雙方當麵交結清楚。民間有“隔手不支物,隔枝不打鳥”的說法。一般沒有什麼交情,或者沒有什麼瓜葛,忌諱拿人家的東西,吃人家的東西。因為“吃人的口軟,拿人家的手軟”,將來自己還是要吃虧受害的。即使是親兄弟,也要分清財產。舊時民間還有“寧借人死,不借人生”的說法。意思是,寧肯借給人住處讓人辦喪事,也不願借給人房子讓人生孩子。鄂溫克族在老人死去的周年日上(忌日),禁止向別人借用東西。否則,會遭人埋怨、不滿。漢族等許多民族,辦紅白喜事借用人家的東西,用後歸還時都要“封錢”,以求吉祥,避免凶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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