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是嬰兒脫離母體,降生世上的神聖時刻,也是決定母子生死命運的關鍵時刻,因而也有很多的禁忌。

產婦分娩是一件吉凶未卜的要事,因此,通常都專門特設一產地,忌諱在原來的住處分娩。

舊時鄂倫春族產婦禁忌在原來住的“仙人柱”裏分娩,要遠離住處,在另外搭起的一個“糾哈漢”(“糾哈漢”即“產房”)內分娩。藏族婦女也不能在帳房內生孩子,分娩一定要離開住室。獨龍族禁忌產婦在室內分娩,說是怕產婦的“不潔”之氣衝犯了室內的弓弩等狩獵用具,致使有獵無獲。產婦分娩時必須到室外,生下嬰兒洗淨後方忌在娘家分娩的習俗,中國許多民族都有禁忌可抱回室內。羌族忌在室內生產,其俗規定,產婦必須到牛羊圈中分娩。

漢族、哈尼族、壯族、苗族等許多民族中都有孕婦忌回娘家分娩的習俗。出嫁的閨女,就成了婆家的人了,再到娘家生產是不合情理的。如果母子有了什麼差錯,娘家也是擔待不起的。據說還會因分娩的血汙、穢氣,給娘家帶來“血光之災”。苗族婦女懷孕八個月後,就禁忌轉回娘家了,怕因早產而把孩子生在娘家,俗以為姑娘把外姓人生在娘家家裏,會把娘家的“福氣”帶走,給娘家留下災難。苗族孕婦如果萬一來不及回婆家生產了,就由娘家人(一般是她的妹妹)在室外搭一個小草棚,讓她在那裏分娩,如果連草棚都來不及搭了,孩子生在了娘家家裏,那麼等滿月後,回到婆家,要讓丈夫請一位巫師(“阿爺布說”)到娘家舉行“淨屋”的儀式。漢族忌在娘家分娩的習俗,由來已久。《風俗通義》中說,“不宜歸生,俗雲令人衰。按,婦人好以女易他男,故不許歸。”可知漢代已有此俗,且是由男方做主的。其理由,一是怕孕婦身體受損、衰弱;二是擔心回到娘家後,別人“移花接木”,換了他姓人。山東泰安一帶,認為在娘家生孩子,會使娘家一輩子受窮。臨清一帶認為,在娘家生的孩子不成人,如果真在娘家生了,丈夫要把自己的宅院用牛耕一遍才能破解。

即使是在自家分娩,也有“不潔”的忌諱。因而產房安置在何處,也很有講究。滿族產房忌設在西屋(又有忌設在正房的)。在居住方麵,滿族有“祟西”的習俗。西牆是供奉祖先的神聖部位,不準懸掛其他東西;西炕俗稱“萬字炕”(也就是“姓氏炕”的意思),是神聖的位置,不準隨便坐臥。雲南哈尼族孕婦的產房多設在丈夫的小屋內,忌諱設在公婆居住的大房中。西雙版納的基諾族,過去是一個大家庭住一座竹樓,內含許多小家庭,婦女生孩子不能在竹樓上,隻能在竹樓下炒茶葉用的小房內分娩。嬰兒臍帶脫落後,才能上樓。

東北人睡火炕,舊社會,生孩子忌諱沾炕,必須首先把炕席掀起來,鋪上穀草,把孩子生在穀草上,俗稱為“落草了”。否則,如果在炕席上生孩子,會認為髒了當家人的臉,今後日子必定過不好。

東北一帶,孕婦分娩時,產床忌對有煙囪的牆,說是怕衝犯了“太歲”。衝犯了太歲,十二年內不能再生育。這在信仰“多子多福”的年代裏是足以對人們形成很大威脅的。台灣至今有相信“產圖”的風習,產圖即對產床方位的限定圖示,人們認為“不依產圖,令子母多妨”,或者將發生難產。台灣也有產婦分娩在稻草堆上的習俗,和東北地區不同的是,台灣普通人家是在床前地下鋪上草分娩的,而不是在床上。據說是怕血汙衝犯了床婆(神)。元江、墨江一帶的哈尼族孕婦是在大房火塘前麵分娩的,其俗規定產婦的身向須直對屋脊,不能偏斜,否則不吉。

產房是禁地,許多人是被禁止出入產房的。漢族、苗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滿族、阿昌族等許多民族都有禁忌男人入產房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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