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族對顏色的區分好惡從來就不著重於審美,而是賦予其明確的象征意義。表現在服飾方麵,不同顏色,寓示著高低貴賤、好壞吉凶。按照正統禮教的觀念,屬於不同社會等級的人應該穿不同顏色的衣服,同一個人在不同場合服色亦應有別。由此確立起一套有關穿戴的規矩,就是所謂“禮服”製。在漢武帝時已有關於服色的禁令。漢成帝建始四年發布了一道整頓風俗的詔令,其中有“青、綠民所常服,且勿止”,也就是說,當時的老百姓已常穿青、綠色了,其他的顏色基本禁止穿了。黃色是皇帝專用的,民間是禁止穿黃色衣服的

受上層“禮服”製的影響漢族民間以黃凶色,以綠色、青色為賤色。黃色是金子的顏色,因而有尊貴的寓意。曆代皇帝大都崇尚黃色,稱登基做皇帝為“黃袍加身”。民間便禁忌穿黃色的衣服,否則,便是“要造反”、“想篡位”,曆來不乏以此來判刑定罪的實例。

《禮記·曲禮》就載有父母在時子女忌穿白衣、忌戴白帽,這是因為喪服是純素的,舉辦喪事,都戴黑紗,或穿白色孝服,佩戴白紙花等。所以白色、黑色容易使人聯想到凶禍、喪葬等不祥之事,故而一般人忌諱穿著,尤其在婚嫁、生育、過年、過節等喜慶日子裏更是忌諱穿純白、純黑的衣裳,惟恐大不吉利。

在魏晉南北朝以及隋唐時代,忌素服的習俗曾一度中斷。那時從皇帝到民間,都有穿白衣戴白帽的。隻是在喜慶之日,如婚年壽節忌白尚紅。大約到了宋朝,厭白尚彩的風氣又普遍流行於民間了。宋高宗時,因杭州夏季炎熱,士大夫都流行穿白色涼衫。《宋史》載:“涼衫其製如紫衫,亦曰白衫。宋孝宗乾道初禮部侍郎工嚴奏‘竊見近日士大夫皆服涼衫,甚非美觀。而以交際居官,臨民純素,可憎有似凶服’,於是禁服白衫……自後涼衫隻用為凶服矣。”宋朝以後,民間服飾忌白和以白色為凶色就作為官方製度確定下來了。

白衣之外,除了小兒婦人,也忌紫色外衣,因為紫衣是下吏皂隸所服之色。據《清史稿·輿服誌》所說,官員也隻有佩紫綬,而服色均無紫色的規定。紫色是賤色,所以連民間也忌諱穿紫,紫色衣服的忌諱帶有政治等級觀念的內容,與白色衣服的禁忌不同。

民間還有男子不戴綠頭巾、綠帽子的習俗。元、明、清時隻有妓、優伶等“賤業”中人才以綠色為服色。唐人李封做延陵(今江蘇丹陽一帶)縣令時,有犯罪者便叫裹上青綠色頭巾以示處分。於是,江南一帶對戴青綠色頭巾為奇恥大辱。元、明時又規定娼家男子戴綠頭巾。《中國娼妓史》有記載:“後代(元以後)人以龜頭為綠色,遂著綠頭巾為龜頭。樂戶妻女大半為妓,故又叫開設妓院以妻女賣淫的人為龜,或叫烏龜。又以官妓皆籍隸教坊,後人又呼妻女賣淫的人為戴綠頭巾,或叫戴綠帽子。”明代也有此說,並且從製度上加以規定。通常人都忌諱穿著青衣、綠衣,惟恐自己與賤業、賤民同路,沾上“不潔”、“汙穢”之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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