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就是禁止某種行為,破壞禁忌必然付出代價。一般說來,“禁忌”是屬於風俗習慣中的一類觀念。它與法律製度意義上的“禁止”和道德規範意義上的“不許”都有著十分明顯的區別,在風俗習慣中,“禁忌”一類的禁製是建立在共同的社會基礎之上的。

禁忌是在人們思維能力極低的情況下產生的。因為原始人在某些強大,凶猛的具體自然物麵前會產生恐怖感覺和逃避行為。這種恐怖和逃避是原始人的本能,與動物的本能差不多。隻不過人的本能是“被意識到了的本能”。人對凶猛自然物如毒蛇、老虎的恐怖感覺能產生記憶,多次的記憶印象又形成觀念:某種動物是可怕的。例如,原始人對虎的恐懼,要逃避虎的觀念就是對虎的禁忌的萌芽。

禁忌最早產生於人類“蒙昧時代”,即在人類還沒有分節語言,不能借助語言進行思維的時代。

如果從文字記載來考察,可以從戰國時代的散文、春秋時代的民歌、商代前後的甲骨文找到禁忌現象的直接證據。專門記載秦漢以前朝野禮俗的典籍《禮記》中,就有這樣的記載。《大戴禮記·曾子立事》說:“君子入人之國,不稱其諱,不犯其禁。”《禮記·典禮上》說:“入境而問禁,入國而問俗,入門而問諱。”這就是說,要打聽該國的禁忌事項,不說犯忌的話,不做犯忌的事,即所謂入鄉隨俗吧。這說明,春秋戰國時期,禁忌民俗已經盛行。

商朝王室崇尚占卜,凡遇祭祀、出征、田獵、出入、成年、風雨、疾病等,常用火灼龜甲、獸骨,並根據甲骨的裂紋以卜吉凶,然後在甲骨上銘刻出占卜的事項和結果,這就是殷墟卜辭(即甲骨文)。當時人們根據這種象征吉凶的裂紋決定行事與否。當巫師與當事人或主導者人為代表凶險的裂紋和要進行的事項有聯係時,就停止去幹這件事,以避免災禍,這就是一種禁忌現象。從地下考古發掘看,卜骨的出現始於新石器時代晚期(4000多年前),盛行於商代,周代也有發現。這就是說,4000多年前新石器時代晚期已有禁忌現象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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