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一六章(1 / 1)

人球

“人球”最早出現於2005年1月,當時台北市的女童邱文姿小妹妹因家庭暴力受虐送往醫院,台北各大醫院均借口加護病房“床滿”拒絕接收,被迫之下緊急南下送到台中縣兒童綜合醫院急救,最後因延誤治療而死亡。台北各大醫院對女童的踢皮球做法,被媒體稱為醫療“人球”案。

如果一個人的護照已經過期或沒有護照,飛到一個國家,不允許入境,然後被迫乘飛機回到出發地,結果又不能入境,這樣來來回回像球一樣被踢來踢去也叫人球,而且叫國際人球。

2007年2月2日,台灣工商企業家王又曾就成了這樣的人球。王又曾是台灣力霸集團董事長,台灣商業總會理事長。1993年,他名列台灣富豪排行榜第13位,被譽為台灣工商界三大老之一。

2006年年底,力霸集團向法院申請重整和緊急處分並獲法院裁定同意。按照台灣地區有關規定,公司重整是指法院認為仍具經營價值卻麵臨財務困境的企業,裁定它重整。一旦法院同意重整,債權人就不能追債討債,企業主有法令保護,在這期間可以欠債不還。重整信息披露後,1月5日,力霸集團旗下的“中華銀行”發生擠兌,集團旗下的力華票券也出現10億元新台幣資金缺口,瀕臨倒閉。1月6日,台灣當局深恐擠兌引發連鎖效應,“財政部”、“金管會”和“中央銀行”聯名發表緊急聲明:“中華銀行”由當局接管,各種存款金額不論大小由當局全額擔保。1月初,台灣當局檢調機關懷疑力霸集團涉嫌掏空企業和進行非法關聯交易,立案偵辦。據査,“中華銀行”超貸給力霸集團400多億元,而力霸集團掏空資產高達近3000億新台帀。

力霸案發前,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婦已分別於2006年12月30日、2007年1月1日離台。於是台灣檢方於1月15日對二人發布通緝令。而早些時候,王從上海飛抵舊金山機場,持用的是台灣當局旅行證件,以及美國非移民B-1商務簽證。台灣調査部門與美方密切聯係,並通過外交渠道,請美國、多米尼加政府注銷了王所持有的多米尼加護照和美國非移民B-1商務簽證。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2月2日早晨,王又曾及其第四房妻子王金世英,乘飛機離開美國途經新加坡赴緬甸。美方隨即通知台灣駐美代表處,並將相關文件立即提供給新加坡政府。王到達新加坡時,新加坡以護照失效為由將王又曾留置。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王又曾一度同意返回台灣接受司法調査。但登機前,王又曾突然反悔,死也不肯登機。經過九個半小時的僵持,新加坡最後決定讓王又曾夫婦搭機直飛洛杉磯,把這個“燙手山芋”踢回美國。

2日晚,王又曾再次抵洛杉磯,美國移民局以沒有合法旅行文件與美國簽證為由將他移送聖塔安那拘留中心,後又轉送到洛杉磯南部聖貝竹拘留中心。他的第四房妻子王金世英由於有美國公民身份,入境時則沒有遇到麻煩。

如此一來,一位商業大亨,不但成為經濟罪犯,也變成了“國際人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