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城房地產公司第一個項目一期住宅樓封頂,正在申請商品房預售證,公司財務和銷售團隊也正跟進。依據周邊新盤房價和公司投入的資金成本,測算房屋銷售價格。
同時,馬力宏已經開始策劃第二個地塊的規劃設計了,他計劃這個地塊的二期項目封頂時,啟動第二個地塊的開工建設。第二個地塊,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手續已經完成,拿到了規劃局控詳規劃參數指標和土地局建設用地許可證。
俗話說,磨刀不誤砍柴工,慢工出細活。馬力宏明白這個道理,第二個地塊的規劃設計第二稿正在審議中。
總規劃師在會議室用投影儀正在彙報著項目的第二個規劃設計方案:“根據公司要求,規劃設計部做了項目的第二個方案,第二個方案采取三排別墅、兩排小高層和三排高層錯落布局。”總規劃師又投影出第一個方案進行對比,“從技術指標來看,這個方案低於控詳規劃許可2.0的容積率,若要用足容積率指標,可能會影響項目規劃的總體效果。”
“你簡要說明一下會造成什麼影響。”馬力宏插話道。
“是這樣的,大家看,三排別墅中兩排是地麵兩層,一排是地麵三層,後麵是一排兩棟18層小高層,最後一排三棟是30層的高層。這樣的布局,由南向北建築由低到高,使建築群錯落有致,另外一個方麵有利於采光,保證低樓層的日照時間。”
總規劃師看了一下大家,接著說道,“這個方案,前麵三排別墅,打破了橫平豎直的呆板布局,圍繞水係和綠地,做了不規則的弧形布局,使項目整體呈現了動感。隻是別墅部分建築容積率不高,隻能靠拔高後排高層來消化這部分容積率。”
“嗯,看來第一個方案全部是小高層,能把容積率用到最足。缺點是建築布局比較呆板,不同購買力的購房客選擇餘地就比較小。第二個方案能彌補第一個方案的缺點,就是容積率沒用足。”馬力宏略停頓一下又問,“做過把多餘容積率放進去的嚐試嗎?”
“我們做個嚐試,首先後排高層已經到了項目的建設限高,不能再增加了,就是可以增加,建築高度超過100米,建築體柱梁、配筋、基礎成本會有大幅增加,這對民用建築來說是不經濟的。
其他還有三個辦法,一個辦法是把別墅都變成四層的複式低密度樓房,第二個辦法是把別墅建成統一的連體別墅,第三個辦法是把一排小高層也改成高層。其中第一個和第二個辦法是可行的,第二個辦法由於受到棟距規範限製,一排小高層要按增高高度的1:1距離前移,這樣將壓縮別墅區規劃的土地麵積,那樣別墅區建築就會太緊密,失去別墅區應有的特性。”
“倒是可以把這兩個可行辦法也做成規劃設計方案。”有人小聲嘀咕著。
“關於公建配套問題,我們將沿街麵高層樓房的一樓裙房作為公建配套麵積的方案,已經得到規劃局的初步認可。可昨天規劃局又來電話說,希望我們這個項目能給小區業主建一個幼托園,大概400平米左右。”
“那就用裙房的一部分摳出來設計唄。”有人脫口而出。
“裙房沿街麵,周邊都是經營用房,太吵了,沒有室外活動空間,你以為是養雞場啊。”有人明確提出反對。
“高層在最北麵,前麵是小高層,底樓能照到陽光的時間不多,不利於兒童成長。”又一個反對聲音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