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皇曾孫劉病已(2 / 3)

眼看著劉病已快要得見天日了,異變突起!

此時武帝雖然已經把整天圍在他身邊的神棍方士都打發走了,但總有一些神棍不甘心,還逗留在長安。這中間有一個自稱能望氣的家夥就說了,長安的監獄中有天子氣。

武帝一聽,這還了得!

當即派出使者,分頭到長安城中所有的監獄去登記所有在押犯,然後不管他們犯的是大罪還是小罪,是否真的犯罪,有無冤屈,一律殺掉!

派到丙吉這個監獄來主持殺人的使者是內謁者令郭穰,他到達郡邸獄時,天已經黑了。

丙吉已經知道武帝發出了屠囚令,也知道郭穰這個瘟神是來殺人的,就以天黑為由,命令將監獄大門關閉,不放郭穰進來!

郭穰不買賬,一定要進,賴在門外不走,威逼利誘。

丙吉回絕他:“皇曾孫在監獄裏,別的人尚且不應該無辜殺掉,何況是陛下嫡親的曾孫!”

郭穰就是不走,丙吉也不休息,兩個人就隔著監獄大門這樣耗著。一直耗到天亮,丙吉已下定了決心,寧可被砍頭也不放瘟神進去。因此,天亮了仍不開門!

郭穰無法完成任務,隻得回宮去向武帝添油加醋地告丙吉的狀。

武帝大怒,問:“丙吉為什麼不讓你進去?他的理由是什麼?”

郭穰說:“他說皇曾孫在監獄裏,別的人尚且不可無辜殺掉,何況是陛下嫡親的曾孫!”

這句話猶如一個大耳光,把腦子進了水的武帝扇醒了:對啊,我想殺的是什麼人?是我的親骨肉啊!我怎麼變得這麼昏聵了?

他自言自語地說:“看來,是上天讓丙吉這麼做的。”

於是,他終於開始反省太子案和巫蠱案。宣布大赦天下,把獄中犯人全部釋放!

但是,謀反等重案犯是永遠都不在大赦範圍內的。劉病已的爺爺劉據犯的是謀反案,因而劉病已這個西漢版的小蘿卜頭仍然不能出獄!

漢武帝在發出大赦令之後沒幾天就嗝屁了,昭帝劉弗陵即位。

新皇帝即位,照例又要大赦,但劉病已仍然不在大赦範圍內!

又過了一段日子,丙吉對守丞誰如說:“皇曾孫不應該再關在監獄裏啦!”

他讓誰如把劉病已以及保姆胡組連同他們的案件文書一起移交到京兆尹衙門去,讓京兆尹釋放他們。

京兆尹衙門不敢受理這個案子,把他們連同文書退回了郡邸獄。

丙吉見劉病已營養不良,就找到掌管掖庭府藏的少內嗇夫,請求他給劉病已發一些米和肉。

少內嗇夫說:“我倒是想給他發,可是沒有皇帝的詔令呀!”

丙吉隻好每月拿自己的俸祿給劉病已改善夥食。

終於,在丙吉的一再奔走活動之下,劉病已得以出獄了!

可是,這個孩子已經沒有親人了,叫他到哪裏去?

丙吉官小俸薄,自己也有一大家子人要養活。就算他養得起劉病已,他也不敢把劉病已養在自己家裏呀。家裏養一個皇孫,你什麼目的?奇貨可居,想謀反啊?官場上什麼樣的小人沒有?被人小題大作,弄得不好自己一家老小完蛋不說,皇曾孫也要完蛋!

想來想去,最後他把劉病已送去了他祖母的娘家,也就是他的太外婆家!

劉病已的祖母,就是劉據的姬妾之一,魯國人,姓史。她在太子後宮的名位是良娣,僅次於太子的正妻太子妃,因而史稱“史良娣”。

她已經在劉據案發後跟太子的妻妾們一起自殺了,好在她的娘家人總算沒有受到誅連。她的母親貞君和哥哥史恭都還在,丙吉就把劉病已交給他們養育。

貞君已經年老,見女兒的孫子如此孤苦,對他非常憐惜,毅然決定親自照看他。

不過,史恭家的家境也不是很好,失去了太子和史良娣這個靠山之後,他們一家已淪落到社會底層了。劉病已去了,就多了個累贅。親舅舅都不一定會痛愛親外甥,何況隔了兩層,是外甥的兒子了。一般平民家庭,這樣的遠親都要斷絕來往了。

丙吉也考慮到了這一層,他覺得,隻有讓劉病已有生活保障,不給史家增添負擔,他在史家才會不受嫌棄。

丙吉再次奔走活動,終於促使昭帝下詔,令掖庭出資撫養劉病已,並把劉病已的名字登記在皇室成員名籍(宗籍)上,由宗正管理。

當時管理永巷的掖庭令是酷吏張湯的大兒子張賀,他跟杜周的兒子杜延年一樣,都是善良厚道的人,不像他們的父親那樣勢利冷血。他曾經做過衛太子劉據的侍從,非常顧念衛太子的恩情,因而對劉病已非常關愛,發給他的衣食比別人的優厚。

但是掖庭這個機構,管理的都是剛入宮還未分配工作的新宮女,以及犯了罪錯而來永巷作坊勞改的宮女,還有被廢黜治罪的嬪妃,這些人的生活標準能高到哪裏去?

所以,發給劉病已的衣食再優厚也隻是個低保水準而已!張賀常常自己掏腰包改善劉病已的生活,並且還出錢雇老師來教劉病已讀書。

劉病已漸漸長成了少年,張賀也真是盡職,居然連他的婚事都操起了心,他想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為妻。

張賀的弟弟張安世雖然儒家的史官把他捧得很高,把他跟杜延年並稱為改弦易轍的好兒郎。其實這人相當勢利眼,他當時以右將軍的身份輔佐昭帝,位尊勢顯,怎麼會看得上一個吃低保的落難皇孫!

最主要的是,他比乃兄懂政治,他不願跟皇曾孫沾上關係,以免引起昭帝的不悅和猜忌。

因此,他生氣地對哥哥張賀說:“皇曾孫是衛太子的後代,能以一個平民的身份由國家養著,已經是很僥幸的事了,還把女兒嫁給他,用得著對他這麼好嗎?嫁女之事,以後提也不要提!”

張賀雖是兄長,官秩卻比張安世低多了,而且因為受前太子劉據案的牽連,受過腐刑,在人前抬不起頭來,因此他隻得作罷。

但是他仍然為皇曾孫的婚姻大事操心,他聽說他有一位下屬正好有一個年齡跟皇曾孫相當的女兒。

這個下屬叫許廣漢,也是個時運很不濟的人,年輕時做過昌邑王劉髆的郎官。有一次漢武帝離開長安城去甘泉宮,昌邑王劉髆隨行,許廣漢當然也要隨行護衛劉髆。

結果,備馬時他稀裏糊塗誤把別人的馬鞍裝在了他的馬背上。事情鬧發後,執法官吏認定他犯了盜竊罪,判處他死刑!

被判死刑的人隻要征得皇帝允許,也可以選擇保留腦袋而割掉老二,也就是腐刑。許廣漢選擇擇了腐刑,武帝準許。此後,他就在宮中服役,後來漸漸升任宦者丞(宦官頭領宦者令的副手)。

升官未久,又出紕漏!

當時上官桀父子謀反,許廣漢等人負責搜查上官父子的犯罪證據。上官父子在他們的公館中貯藏了數千根長度達數尺可以捆縛人的繩索,都封存在箱子裏。許廣漢搜查時沒有發現,其他來搜查的官吏卻發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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