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巫蠱之禍(一)(2 / 3)

公孫賀當丞相後,當時太仆之位空缺,武帝就提拔公孫賀的兒子公孫敬聲當了太仆。

太仆是九卿之一,掌車駕輿馬等,相當於交通部長。

父親是位極人臣的丞相,母親是皇後衛子夫的姐姐,自己又是九卿之一,一家子大紅大紫到這樣,公孫敬聲這個含著金鑰匙出生的權貴子弟能不飄嗎?

征和元年(公元前92年),公孫賀已當了好幾年丞相了,他覺得已摸到了門道,隻要事事順著皇帝的意思來就不會出問題,因而膽子也就大了起來。對兒子也不再約束,再說兒子已是中央的九卿要員,已經成長起來了,不必再管了。

於是,公孫敬聲就更胡作非為了,他竟然挪用了北軍的款子1900萬錢。結果被人揭發出來,公孫敬聲被逮捕下獄!

這可是殺頭的大罪。

公孫賀愛子心切,決定不惜一切救兒子。

當時,陽陵縣有個叫朱安世的人,不務正業,像當初的劉邦那樣當社會混混(俠客)。他犯了不知什麼案子,武帝要抓捕他,但是抓了很久都沒能抓到。

公孫賀就向武帝請求,他想辦法去抓住朱安世,以此功勞贖他兒子公孫敬聲的死罪。

武帝同意了。

於是,公孫賀動用一切資源,不久果然抓住了朱安世。

然而,混俠客的人是這麼好碰的?其實,朱安世久捕不獲的原因並非因為他躲得有多好,而是因為辦案的官吏多半被他收買了,跟他有交情,不抓他。在公孫賀的嚴令之下,不得不抓了,他們當然要抱歉地告訴朱安世:“兄弟,不是哥哥要來抓你,實在是丞相逼的,他要抓了你去為他兒子贖罪。”

朱安世得知自己被抓的原因後,就冷冷地笑了:“嗬嗬,好啊,丞相家將要被滅族了!”

他馬上展開報複。

他在社會上混,三教九流的關係都有,手裏掌握了不少權貴人家的罪證。因此,他就在獄中上書揭發公孫敬聲跟武帝的女兒陽石公主通奸、並且指使巫師在通往甘泉宮的皇帝專用的馳道上埋藏木偶人詛咒皇帝,即所謂巫蠱!

皇帝一看到這封告發信,暴跳如雷,當即命杜周徹查此事。

杜周是接替張湯的另一個酷吏,他跟張湯齊名,兩人並列為武帝朝十大著名酷吏之首!

杜周,字長孺,南陽郡杜衍縣人。當初義縱當南陽太守時發現了他辦案的才幹,把他用作爪牙,後來又把他推薦給了張湯。

張湯當廷尉時,就任用杜周為廷尉史(廷尉官署中的一名小官吏),由於他辦案善於用重刑,喜歡判人死刑,得到張湯的賞識。

張湯當上禦史大夫後,他也當了張湯屬下的一名禦史。

張湯派他到邊境查辦軍資及士卒亡失的案子,他判罪殺了很多人。武帝對他的工作成績很滿意,又見他上奏的奏章上說的話很符合自己的心意,武帝就開始重用他,把他提拔到跟減宣同列,他和減宣互為禦史中丞十幾年。

杜周這個人沉默寡言,看上去很穩重,而且待人很和善,一副忠厚相,給人的感覺,這是個寬厚善良的人,其實他內心殘酷狠毒入骨。

後來,減宣當了左內史,杜周就當了廷尉。

他辦案極力效仿張湯的作風,善於窺伺皇帝的心意。若皇帝想要打擊誅殺某人,那人即使無罪他也要千方百計攀誣成重罪、死罪;如果皇帝想寬恕某人,那人即使犯了再重的罪他也能做成小罪、無罪。

有人因此指責他:“君為天子執掌法律,不遵循三尺法(法律條令通常是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的,故法律又稱三尺法),專門按照人主的意旨判案,判案還能夠這樣判?”

杜周不以為然地說:“三尺法是哪裏來的?前任君主所製定的叫做律,現任君主所製定的叫做令,都是當時的天子所製定的,哪來的古之法律!”

杜周當上廷尉之後,詔獄裏關押的犯人更多了,其中二千石大官常年保持在100人以上,廷尉府監獄和中都官的詔獄裏關押的罪犯通常有六七萬人,廷尉下麵的屬官所捕的“罪犯”更是多達十餘萬人!

郡吏、丞相府每年上報到廷尉那裏的案件都有千餘件,大的案子往往要牽連到數百人,小案子牽連數十人。犯人們遠的從數千裏外、近的從數百裏外押送到京城來會審。

廷尉府的官吏們總是要犯官們按照指控書上指控的罪狀認罪,不認罪就用刑訊逼供的辦法來達到目的。

於是,一聽到逮捕令下,真正犯有罪行的人趕緊逃亡,早早藏匿起來。剩下沒有犯罪的,被抓去頂替受罪。

由於真正的主犯逃走了,很多案子拖了十多年,其間經曆了多次朝廷的大赦都無法結案。最後杜周他們就把這些人打包處理,全部給安上一個謀反之類大逆不道的罪名,將他們滅族,這樣既結了案,又沒有家屬來為他們申冤,幹幹淨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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