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男的不但不改,還變本加厲了。”

衡幽皺起眉,難怪離婚了,還好意思在筆錄上寫什麼感情不合,明明是暴力導致離婚的。

大嬸嘆氣,可能也是同情女方的遭遇吧。

大叔提到這事火氣倒不小,“打女人還能算個男人?也不知道那女的一開始怎麼想的,居然沒立刻離婚。是後來打得受不了了,女方家知道鬧了過來,這才離的婚。雖說離的晚了點,但離得好,好好的女人,找什麼樣的找不到,幹什麼跟個人渣一起生活?”

這大叔也是個直脾氣,喝了口水繼續說:“他家那兩個老的也不是個好的,他們早知道兒子打媳婦,但聽說根本沒勸過。一開始聽到這話,我還不信,再怎麼說家暴也是他們兒子的錯。結果那天女方家鬧過來,後來他倆也來了,指著那女人的鼻子罵,說她自己哄不住男人,惹男人生氣,被打了活該。還說什麼嫁進他們家就是他們家的人,做錯了事被打兩下就要鬧脾氣,不是個好女人。又說要離婚可以,彩禮、首飾和這些年男人給她買的東西地,都要一樣不少的還給他們家。”

“講真的,也是女方家人素質高。要是我閨女,我早打得他家人腦袋開花、滿地找牙了!”大叔義憤填膺。

也是,正常來講誰家女兒遭到這種待遇,家裏人都不會輕易放過的。

大嬸拍了拍大叔,跟他們說:“這事我們都是旁觀者,說多了鄰居之間也不好處,也隻能嘴上表達一下憤怒。後來離婚了,那男的一直自己住著,他父母住的離這不遠,隔天就過來看看,給他做點飯,打掃一下什麼的。

不過跟我們這些人也說不上什麼話。畢竟他們家那樣的人,我們也不願意跟他們有往來。”

之後大嬸的描述就跟丁喆差不多了,也是兩個月前開始,史途頻繁的發出尖叫,摔東西,還喊過救命。

但想到他之前做的事,樓裏知道的人都看不上他、煩他,所以也沒人去敲門問。而且第二天都能看到他正常上班,所以大家覺得他可能是夢遊之類的,都沒多想。

他們夫妻因為直接被影響,的確上樓找過一回,想讓史途安靜點,但他並沒開門——這點跟丁喆描述的一樣。

史途死之前那個晚上,跟前些次一樣,也鬧了這麼一出,但好像摔的比以前嚴重了。大嬸被嚇醒了,還吃了速效救心丸。也跟之前一樣鬧了一會兒就沒動靜了,大叔原本還想著明天上夜班前必須再上樓找一下。結果還沒等他去找,上午過來的男人的父母就發現了屍體。

看來還是沒有什麼有價值的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