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孬舅一塊去給曹軍送兔子。孬舅擔一個大挑子,我擔一個小挑子,挑子兩頭掛滿一串串正在喘息的兔子;人一走,挑子顫顫悠悠,天剛下過雨,道路濕潤,空氣清新,我與孬舅走得心曠神怡,所謂孬舅者,我三姥爺的二兒是也,是個懷才不遇、滿腹牢騷的民間英雄。孬舅常說:
“我生長在什麼年代?我生不逢時。往前生生,我是項羽劉邦,往後生生,我是進北京坐皇上的李闖王,最不濟生在民國,我也能跟隨中山先生左右,可我,現在,純粹一個延津縣村民,有能耐讓我到哪裏使去?”
說著說著,潸然淚下。日常生活中,孬舅便把所有的憤怒都集中到畜生身上,再調皮搗蛋身材高大的騾馬,他一刀下去,騾馬立即斃命。賽跑也很好,能攆得把兔子累死。這兩挑子張口喘息的兔子,都是被孬舅攆趴下的。我對孬舅很同情,他本來應該做大人物,現在流落民間,混同於普通老百姓,狗屎裏埋金子,與我們混雜在一起。於是在一篇寫民國初年的文字裏,我便把他寫成一個英雄。隻是那篇文字因“題材”限製,最英雄的英雄就是一個土匪,於是他成了那個民間土匪,特點是善於埋人:挖個與人身高胖瘦大小相等的深坑,將活人頭衝下往裏一放,也不埋土,拍拍屁股就走了。孬舅聽說後,沒有因為土匪的職位太小而生氣,而是十分開心,說我到底是他外甥,懂他心思,他並不一定是在鬧地位,是在鬧心情,隻要心裏高興,職位名分上倒在其次,這才是英雄的處事為人。從此便以那個土匪自居,與人不高興,動不動便說:
“再不高興,挖個坑埋了你!”
這,成了他的口頭禪。由於是英雄,今天去給曹丞相送兔子,他很興奮,把曹引為自己的同類。惺惺惜惺惺,一路向我打聽曹的模樣、聲音、見人的姿態、日常的生活習慣、愛吃什麼、愛喝什麼、愛與什麼人在一塊、吃什麼喝什麼口輕還是口重、偏辣還是偏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