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書場名叫“升平”,是照著寶慶三十年前在北平看見過的一個書場的名字起的。
小小的書場,坐落在最熱鬧的一條街上,能上二百來座兒。按寶慶的算法,隻要有一百個聽書的,他就不賠本;有了一百五十個人,就有賺頭;要是客滿了呢,那就很能撈上兩個了。
到了開鑼的那天。寶慶睡不好覺。天剛蒙蒙亮,他就起了床,找來一張包東西的紙,把他今天一天要做的事都記在上麵。密密麻麻寫了滿滿一張紙,疊起來,放在口袋裏,然後出了門。
他先去看他頭天在書場外麵的布置。招牌的周圈,鑲了一道紅、白、藍三色相間的電燈泡。在黎明的曙光裏,燈光顯得有些昏暗,可是就象在夢境中一般,美極了。牌下麵是一個玻璃鏡框,裏麵紅紙黑字,寫著角兒們的名字。正中橫著三個大黑字:方寶慶;兩邊紅底金字,是秀蓮和琴珠。下麵寫著一堆從電影廣告上抄來的繪聲繪色的詞兒。
寶慶笑眯眯地看著自己的名字。真不減當年哪!他實在應該得意。在先,他搭過人家的班,也自己成過班。可是論玩藝兒、論名聲,他都比不過別人。眼下這是第一次,他掛了頭牌,心裏沒法不得意。
他心滿意足,衝著牌兒望了老半天,才戀戀不舍地離去。他走進一家小茶館,要了一壺茶。
喝完茶,他去找小劉,商量給秀蓮溜活①的事兒。他自個兒用不著溜,他已經是個老藝人了。萬一小劉錯了板眼,他會泰然自若地照樣往下唱。可是秀蓮就不一樣了。彈弦的要是走了板,她就得跟著亂套。所以他得讓小劉先跟她溜溜活兒,別一上場就砸鍋。
但是他沒有勇氣一直跑進旅店裏去把小劉叫出來。要是讓唐家的人見了,就會想方設法,硬不讓小劉跟秀蓮溜活。
他走進旅店的賬房,給了茶房幾個錢,讓他把小劉找下來,悄悄說兩句話。見了小劉,寶慶囑咐他:“別拿您的弦子,我那兒有一把,要是我大哥聽見您彈,說出點啥話來,您別放在心上。我們總得養家吃飯哪。”
小劉懶洋洋地笑了笑,答應下午來溜活。
寶慶兩天前才光顧過理發館,這會兒又去剃了頭,刮了臉。剃完,他打口袋裏掏出那張單子,琢磨著。他得拜會所有幫過他忙的人,特別是官麵上的和地痞流氓頭子,得給他們幾張招待券,求他們幫忙,照應。
他還抽出時間,把在書場裏幹活的人都一一知會到:賣小吃的、賣茶水的、賣香煙瓜子的、管熱手巾把的、賣門票的、看座兒的、坎子上的②,都招呼到了。他們下午四點來,要先祭祖師爺和財神,求個吉利。
寶慶已經成了城裏的知名人物了。他走到哪兒,人人都認識他。茶館、酒館和飯莊裏的賬房和跑堂的,都知道他成了班,今兒個晚上開鑼。他們管他叫“方大老板”,一個勁兒地恭喜他——都想鬧張開鑼的招待券。不過寶慶隻是向他們拱手道謝,對他們的種種暗示未置可否。他一走開,就自個兒叨咕:“我光顧你們的時候,什麼時候拿過你們的招待券?哪一次沒給小費?”
等他回到小旅店,已經是兩點了。一切都已準備就緒。小劉也過來跟秀蓮溜過活了。她已經上了裝,正在抱怨沒錢買一雙新鞋。
“今天先湊合著吧,”寶慶說,“就穿那雙緞子的繡花鞋好了。等我一有了錢,就給你買雙新的。”她撅著嘴,不過還是穿上了緞子鞋。
二奶奶是盛裝打扮,清醒得出奇。她記得是四點祭神,一直沒敢喝酒,怕褻瀆了神仙會招災。隻要戲一完,錢櫃子裏有了錢,她就要喝上一兩杯,慶賀一下。
大鳳看來不大高興。祭神跟她沒關係。再說,看見妹妹打扮得那麼漂亮,她有點嫉妒。
寶慶覺出來了。“好大鳳,別耍孩子脾氣!等我掙了錢來,也給你買一雙新鞋。就買我今天在鋪子裏見過的那種頂漂亮的鞋。”
大鳳沒言語。
“好大哥,”寶慶又對窩囊廢說,“我要歇口氣,今兒晚上我得把所有的玩藝兒都亮出來。我的親大哥,請您上一趟園子,把祭神的事兒預備一下。您的記性比我好,求您幫我操持操持。等散了戲,我請您喝兩盅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