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2 / 3)

日本人進了北平,寶慶帶著全家去上海。上海淪陷了,他們又到漢口。如今敵人進逼到漢口市郊了,他和全家又跟大夥兒一起往重慶逃。北平是寶慶的家。他唱的大鼓,全是京韻的。他要想留在北平很容易,用不著遭這麼大罪,受這麼多苦,成了千百萬難民中的一個。寶慶相貌憨厚,差不多算是個文盲。不過,在北平,能夠認得幾個字的鼓書藝人本來就不多,他也算得上一個。敵人決不會來殺他,可是他寧願丟下舒舒服服的家和心愛的東西,不願在飄著日本旗的城裏掙錢吃飯。他既天真又單純。他不明白自己是不是愛國,他隻知道每逢看見自己的國旗,就嗓子眼兒發幹,堵的慌,心裏象有什麼東西在翻騰。

這一群人裏最反對離開北平的是窩囊廢。他隻比兄弟大五歲,但他覺著自己是個長者,應當受到尊敬。頭一條,他要求別攪亂他在家時的那份清靜。他怕一離開家就得死。他一個勁兒地哼哼,樣子真叫人厭煩。其實他並沒有什麼不舒服,他就是要用這種辦法讓寶慶知道,他的想法沒變。離開北平也罷,上海也罷,漢口也罷,二奶奶可不在乎。她反對的,隻是她丈夫總是在最後關頭才決定離開,總是叫她沒法把想要帶上的東西都打好包帶走。她從不考慮打仗的時候運東西有什麼困難或不便。眼下她一麵抿著瓶裏的酒,一麵想著她那雙穿著舒服的舊鞋和幾雙破襪子,真要是帶了來該多好!大家走,她也走,可要她把東西都扔下,她真舍不得!她喜歡喝上一口,一喝起來,她倒更絮煩,常常連舌頭也不聽她使喚了。

寶慶受不了他哥哥的叫喚,也受不了老婆的嘮叨。他整天沿著甲板費勁地擠來擠去,隨著船身東倒西歪。這樣走動可真叫受罪。當他從睡著的人們身上跨過時,要是有人突然那麼一下闔上了嘴,真會咬下他一截大腳趾頭來。

他看起來一點也不象個賣藝的。不怎麼漂亮,也不怎麼醜。他就象當鋪或是百貨店的夥計那樣長相平常。他的舉止也毫無出奇之處,絲毫不象個藝人。他也不象有的好演員,不用裝模做樣,就能顯出才華來。他有時流露出一點藝人的習氣,倒更叫人家猜不透他是個幹什麼的。

他個子不高,然而結實豐滿。因為長得敦實,有時顯得遲鈍、笨拙。不過要是他願意的話,也能象猴兒一樣的機靈、活躍。你跟他一塊走道兒,要是遇上一灘水,你準猜不出他到底會一下子蹦過去呢,還是穩穩當當往水裏邁,把鞋弄個精濕。

他圓圈的腦袋總是剃得油光鋥亮。他的眼睛、耳朵、嘴都很大,大得象是鬆鬆地掛在腦袋上。幸好他的眉毛又黑又粗,象是為了維持尊嚴才擺在那兒的。有了它,臉上鬆弛的肌肉就不會顯得可笑。它們就象天上的兩朵黑雲,他一抖動眉毛,人家就覺得它們會撞出閃電來。

他的牙長得挺整齊,老露著,因為他喜歡笑。鼻子很平常,但嘴唇總是那麼紅潤、鮮亮。雖然眼睛下麵已經有了中年人的皺紋,可這對紅嘴唇倒使他看起來年輕多了。

眼下他象那些茶房一樣,光著腳在擠滿了人的甲板上轉圈子。船走得很不穩當,他盡量避免踩著人,所以才光著腳。光腳踩了人,比穿著厚重的鞋子踩人,容易得到別人的原諒。

他卷起褲腿,露出又粗又白的腿肚子。他穿著一件舊的藍綢長衫,手攥著長衫的下擺,怕掃了躺在甲板上的人的臉,也為了走得更利索點。

他一手攥著衣角,一手招呼朋友。他已經習慣了表演,會不自主地覺著身邊所有的人都是聽眾,他應該對他們笑,友好地打手勢。於是他一手提衣襟,一手招呼乘客繞著船轉圈兒。他抬腿的動作象是在邁過一條小溪,或是在“跳加官”。他習慣每兩三天剃一次頭,腦袋瓜子老是那麼亮晃晃、光溜溜的。他的光頭就是他的招牌。聽過他的大鼓的人,都記得他那個光頭。他的臉遠不如他的光頭那麼惹人注意,引人叫好。如今他的頭已經有一個多星期沒剃了,他一麵在甲板上走動,一麵不時撓撓那討人厭的短發茬兒。

上了“民生”不到幾個鍾頭,他就認得了幾乎所有同船的人。沒過多久,他行起事來,就好象他是當初造這個船的監工一樣。船的每個角落他都熟悉,什麼東西在哪裏,他都知道。他知道上哪兒去弄瓶酒給他的老婆,讓她喝了好睡覺,不再老拿手指點他。他也知道上哪兒去找碗麵湯來,讓他窩囊廢大哥喝了,不再叫喚。就象變戲法的能打空氣裏抓出隻兔子和鳥兒來,寶慶還能給害頭疼或是暈船的乘客找來阿司匹林,給打擺子的人找來特效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