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批準(1 / 1)

輪到韓科長傻眼了,他試圖跟局長解釋,“局長,這件案子在城南警局那邊調查,我們這邊如果立案,豈不是~”

涉及到同一當事人的案件,原則上不允許重複立案。

局長的語氣很不耐煩,他沒有義務跟下屬解釋,不過這件案子確實有流程上的規則,“那邊是民事,這邊是刑事。再說案子還沒有上報,你動作快些,把申請提交上來,我審核過後就去交接當事人和資料。”

麵對局長,韓科長完全沒有反對的意願,他謙卑地鞠躬,“好的,明白了,我馬上就提交過去。”

局長點點頭,又看著金大勳,“資料和人員交接時,你跟著他去,免得出簍子。”

看的是金大勳,說話的對象是韓科長。

意思很明顯,金大勳是個炸藥桶,案件性質又比較敏感,讓金大勳去城南警局辦理交接,局長擔心他會把城南警局的頭蓋骨給掀了,於是找了韓科長去當城南警局的出氣筒。

韓科長當然領會到局長安排的含義,他愁眉苦臉,一個不字都不敢說,隻在心裏痛罵著甩鍋的上司和討厭的下屬。

韓科長目送局長離開,回頭看到金大勳的傻笑,一股氣直衝到天靈蓋,“給我出去!西巴,一天到晚盡給我惹麻煩。”

金大勳習慣了韓科長的尖酸刻薄,對韓科長的嗬斥置若罔聞,催促著,“我們什麼時候出發?”

一拳打在棉花上,用力過猛的結果是差點失去重心。韓科長很不爽自己對下屬的嗬斥完全沒有發揮應有的效果,冷哼道,“急什麼,我事情一大堆,哪有時間跟你去瞎胡鬧?”

話音剛落,金大勳的眼神都變了,“你說什麼?瞎胡鬧?一死一傷的案件,在你眼裏,隻是瞎胡鬧?”

“西巴,你這種玩意,配當警察嗎?”

韓科長又氣又怕,氣的是這瘋子敢這麼指著自己鼻子罵,怕的是這瘋子瘋起來是真會給自己拳頭的。

上次金大勳揮在自己臉上的拳頭的印跡,還沒有完全消除掉呢。

樸成煥和另外一個同事,在一觸即發之際,衝了進來,兩人配合默契,一左一右把金大勳架住,“金大勳,開會去了。”

金大勳想要掙脫,樸成煥在他耳邊小聲提醒,“行了小子,別把事情鬧大了,你不會想再揍他一頓然後被開除吧?”

有了下屬搭好的台階,韓科長咳嗽幾聲,不太自在地說,“下午就去。真是麻煩死了。”

前半句,金大勳覺得對方還算是個人。後半句又把他的氣給激發出來了。

但是在兩個同事的拖拽下,金大勳放棄了逞一時的氣憤,跟著他們回到了辦公室。

樸成煥把金大勳甩到椅子上,“給我安靜點!每一次都要幫你打圓場,煩死人了你小子。”

金大勳咧著嘴笑,“晚飯我請客,我們去吃一頓好的吧。”

樸成煥從鼻子哼一聲,“你說的啊,地點我來定。”

金大勳索性把卡扔過去,“哥來保管吧。萬一我遲到了,你們就先吃著。”

樸成煥不放心,叮囑道,“你就暫時閉上嘴,老老實實跟著科長去把事情辦妥就行。”

金大勳比了一個OK的手勢,“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