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順著馬路找啊問啊,終於在橋頭附近打聽到,前幾天這兒發生了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一輛運輸建材的拖拉機撞死了一個騎自行車的老頭,老頭的屍體還在交警隊呢,正在協查通報,尋找死者身份。

木清水蹬著自行車,來到了交警隊。說明情況後,他瞅了一眼屍體,發現屍體沒啥變形,那熟悉的自行車,就是他爹的。不過在那個時候,得靠親人和當地村委會幹部辨認,才能確定死者身份。

這個時候還沒有 DNA 親子鑒定報告啥的,能起作用的就是親人,再加上當地的基層政府,也就是村幹部。那時候雖然也有打官司的,但人們道德意識比較高。尤其是在那個混亂的年代,各種司法機關單位才剛恢複,辦案子全靠經驗,各種法律法規也才實行沒多久。木清水見此情形,轉身就去了他父親第一任妻子的小姨子家,說明情況後,對方竟然同意了。接下來,就得回村裏找村幹部了。

在那個年代,人們還是很在意名聲的,尤其是這事兒在村裏影響可不小,農村人就講究這個。

木清水回到家,把他父親出事的消息告訴了母親。母親可不願意麻煩自己的大兒子,她覺得還是和大兒子親,小兒子一點都不貼心,寧願讓小兒子花錢去辦事兒。

在 1985 年,要是老人起訴孩子不孝順、不養老,那可真是太丟人了,搞不好還得上新聞,引起社會輿論,對當地的名聲可太不好了。

村幹部聽了也是直搖頭,誰都不想管這事兒。木清水沒辦法,隻能和愛人商量。“你看咱買點東西,找找村幹部,你給我拿點錢唄。”妻子不過是個普通的農村婦女,小學都沒讀完。木清水更是一天學都沒上,成分還很高。

這時,兩歲的兒子木魚哇哇大哭,畢竟還小,剛剛學會走路。五歲的女兒木葉則帶著弟弟。

看到妻子拿錢給自己,木清水就買了瓶酒和一隻雞。那個年代物價很低,農村辦事都這樣,找人幫忙可不能空手。

加上木清水的父親起訴兒女不養老,這事本來就不好聽。村幹部為了村裏的名譽,收了東西後,就想了個辦法,說老頭是去撿破爛的。要是讓大家知道老頭去法院起訴兒女不養老,那對村裏名聲影響可太不好了。

最後村裏幹部同意了,和家屬一起去了橋東區交警隊。經過辨認屍體,確定就是木清水的父親木無雙。

大家看了看屍體,麵部很完整,身體也沒什麼撞傷。反正人肯定是死了,那個年代又沒有屍體解剖,原因很清楚,就是交通事故。

拖拉機司機同意賠償。除了喪葬費和辦白事的各種費用,最後還賠了 3000 多塊錢呢。在那個年代,3000 多塊可不是小數目。木無雙的老婆拿到了所有的錢,小兒子和大兒子就一起準備給父親辦葬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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