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4【朝鮮戰役之尾聲】(2 / 2)

四位明使在日羈留三載,朝鮮並未派一使前往日本,而四使中的‘劉爺’已然病故,為避免釀成‘本幫之罪’,故報請了國君秀賴,差人送歸其餘三使。

而四月十八,寧波的衛所報告一艘倭船來泊,船上還插大旗一麵,上書‘平倭奏凱’,正是送毛國科等人歸朝的大船,隨船的還有刀槍、馬甲、金盔、俱用箱盛以及日本王帶給刑經略、金學曾書信各一封。

毛國科簡單彙報了他使日前後三年的情況,之後,浙江巡撫劉元霖、經理萬世德,及經略刑玠都曾在奏疏中轉引了毛國科的彙報。

毛國科是四月十六搭乘至日本貿易的福建烏尾商船回國,但奇怪之處在於,他回國之後,因‘全無牌票可憑’,故使日之事遲遲得不到認定。劉元霖就在其上疏中寫道:毛國科等執稱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五奉差宣諭,全無牌票可憑……但浙自壬子被倭以來,民不通番,倭不輕人……是以嚴防痛絕。

到了九月十日,兵部亦覆刑玠、萬世德《倭奴解送華人疏》——用間之法,兵家不廢,下海之禁……毛國科自稱宣諭,初無文憑,既解至閩,應聽審明真偽,酌議功罪……但奸商高光國等人航海年利,宜從重究。

高光國是徽商,手中有一麵倭國給予貿易權的白絹旗,上有番號及年月,因他被重究,遂一並追解入官。

直到十二月五日,兵部會審最終結果是:除了書、器進納外,毛國科仍送經、撫兩臣備查真偽,奏上定奪。另外,沿海省直移文督撫,嚴禁奸商闌出,以防窺伺勾引,並谘朝鮮國王提備釜山一帶,毋令狡奴複覘(窺視)。

朱翊鈞允了兵部會審結果。但毛國科之事,曆時半年多還未認定下來,其實他的事情本來明白無誤,隨同他一道回來的還有日本人喜右衛門和小大勝門兩人,他們的口供也能作為旁證。實際處理起來卻是一波三折,禮部尚書馮琪,前任尚書餘繼登卒於任上後,由禮部侍郎升任,他與刑玠同為山東老鄉,朝中關係密切。

就曾寫信說道——初聞毛國科等返回,必自侈(自我炫耀)其遊說之功,恐忌者且借以為辭。比見士夫都未有言及者,蓋公論已定矣。軍中間使,自是常事,貴如李宗誠,效如沈惟敬,尚不能止倭之不來,毛國科輩何能為?即使能為,酈生亦不損淮陰之功耳?

刑玠對於毛國科之事頗有顧忌,在年初到四月間,毛國科等人回國之際,也正是和、戰雙方爭鬥最激烈的時候,再加上有心秉持公論的監軍禦史陳效突然身死朝鮮,他的回國,又恰好暴露的東征軍高層曾經乞和談之事,這對標榜‘東征之役專注剿’的刑玠來說,就是他親口說過的‘如果臣有講和用賄實跡,即斬臣於市,以證欺君辱國之罪’這不啻為一記重錘,故他寫信給馮琦詢計問策。

到了朝鮮之戰的後期,刑玠轉而尋求和談,因和談是秘密進行,他雖報與了沈一貫,但仍然是瞞著萬曆皇帝。

丁應泰第三次彈劾,彈劾刑部尚書蕭大亨與科道張輔之、姚文蔚等人朋謀欺罔,經略刑玠賂倭賣國,及朝鮮的陰結日本。若是做實了毛國科的事跡,不就間接證明丁應泰之彈劾是對的。

當時中路軍的董一元和西路的劉綎接連吃了敗仗,刑玠的壓力不可謂不大,而這個壓力就來自朝堂之上,主和與主戰是朝廷兩個陣營的標的,同樣也是攻擊對方的利器。

楊鎬、刑玠身後是以張位、沈一貫為主的主戰派,丁應泰身後是以趙誌皋為主的主和派,而和、戰之爭實質就是為黨派謀利益,刑玠需要證明自己路線正確,來爭取東征功罪的話語權。

但這中間也不能忽略毛國科這麼一個人,他在朝堂大佬的眼裏,或許就是一白丁,但對於一介平民來講,‘平倭奏凱’就是他人生當中的巔峰,是一段可歌可泣的生涯,就算不被當局承認,但草民的自我認定,也是需要通過別人的看法乃至當局的裁定才能確定標杆。

直到十二月五日的兵部會審,最終結果依然是未能定下,也說明和、戰之爭依然沒有最後結果。

回過頭來再看朱翊鈞,他最後選擇了息事寧人,不再追求真相。無論如何,日本已經撤軍了,而朝堂需要安寧,他需要耳根子清淨,所以,他采取了‘功疑為重,罪疑為輕’的法子,選擇支持了刑玠,這樣也維持了朝廷的體麵。

但是,朱翊鈞固然不再追求真相,不代表別人也不對真相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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