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山洞骷髏(十)
清酒灑落在地,在地上淋出一條濕漉漉的痕跡來。明月怔了片刻,有些不知所措。她稍稍退了一步,撞到身後的凳子,差點沒摔著。好在蘇雲開眼疾手快,將她扶住,她才定下心神。
蘇夫人也伸手將她的手握住,幾近落淚,“是我們錯了,不該將你留在那,哪怕你爺爺不願隨我們蘇家走,我們也該將你留下,好好照顧你。你蘇伯伯那年被貶謫去了錦官城,被人監視,又因路途遙遠,不便去探望你。等我們第二年回到江州,去找你們時,卻發現你們已經搬走了。想必是你爺爺不想再留在那傷心之地,怕觸景生情,所以帶你去了別處。”
蘇雲開仍托著明月的腰身,他覺得明月是想起什麼了,否則不會這麼久都不問是怎麼回事。他忽然想起一件事來,“小時候爹娘常跟我提的恩人,就是明月的雙親麼?”
蘇夫人淚落麵頰,顫聲,“對,當年你父親被貶謫去錦官城任小吏,赴任途中遭土匪攔截,那些土匪為財索命,我們伺機逃走,卻遭他們追殺。逃到路上,恰好有對年輕夫婦路過,拚死相救,趕跑了劫匪。身受重傷的我們被過路的人送到鎮上,等我們醒來,大夫卻告訴我,那兩位恩人傷勢過重,已經離世了。”
蘇顧說道,“我們的傷好了一些好,打聽到那對夫妻的住處,帶了錢財東西去,見到了你爺爺和你。可你爺爺什麼也不要,我們想將你們爺孫接走,日後待如親人,可你爺爺也不願。後來因我要去赴任,不能違抗聖旨,因此打算在錦官城安定後,再去找你們。可是第二年過去,你們卻搬走了。我尋人打聽,卻是大海撈針。”
這件事明月很小的時候就知道,隻是她不知道雙親是因救人而離世,以為就是被土匪所殺。後來爺爺帶她去了南樂縣,在那裏定居,一住就是十三年,除了每年清明掃墓,平日都不會回去。
爺爺不想,她也不想,隻因那裏是她的爹娘曾住過的地方,回去了,人卻不在那,又有什麼可回的。
她一直沒有出聲,淚落滿臉,有些站不住。蘇雲開已經完全站在她身後,給她借力站穩。他沒有想到父母記掛了十四年的恩人,就是明月的爹娘。更沒有想到,第二年就隨爺爺搬家到南樂縣的明月,在他隨爹娘從江州去找明家時,就已經碰見了。這個擦肩而過,足足錯過了十餘年。
原來十三年前不是他救了明月,而是明月的爹娘救了他的爹娘,才有當年他們的相遇。
明月淚落不止,麵龐有袖拭淚,她微微抬頭,用淚眼看著旁邊男子,哽咽得說不出話來。
蘇顧說完那些話,手中酒瓶已不留一滴清酒。他撩了衣擺便朝她跪下要叩首,驚得明月回神,伸手把他托住,“蘇伯伯,我爹娘要是知道我受了這一跪,九泉之下也不會安心的。那劫匪被擒後,我曾托我舅舅去打聽過,那人無惡不作,手上已經有多條人命,隻是地方官不作為,所以導致劫匪逍遙法外多年。舅舅說如果不是後來有位姓蘇的大人幾次督促,那劫匪也不會落網,地方官也不會大力整治,那幾年舅舅都說了,少了許多惡人,百姓的日子太平了。爹娘在天有靈,知道這些肯定會很高興的。我爹是仵作,雖然隻是個仵作,可是他喜歡太平盛世。他曾說,哪怕有一日吃不了這碗飯,他也樂意。”
往事重說,本就傷感的多,蘇顧和那對年輕夫婦並沒有深交,甚至隻是萍水相逢,可是聽見最後幾句,卻覺如果當初他們也活了下來,定能成為知己好友,而非在這裏憶故人,惋惜、歎息。
蘇夫人也將丈夫扶住,說道,“你這一跪,日後讓她如何是好?”
蘇顧不解,蘇夫人輕歎,將話挑明,“你倒忘了,她和雲開有緣,是彼此良人,跟兒媳下跪,於理不合,感激記掛心中,不差這一膝頭的感恩。”
蘇顧這才想起來,也就不堅持了。倒是明月被這麼直白的默認為蘇家媳婦,有些不自在。隻是蘇夫人說得沒錯,她和蘇雲開是有緣的,蘇家跟明家也是有緣的,兜兜轉轉那麼多年,宿命早就將兩家人聯係在一起了。
爹娘或許也沒有想到,十多年後,他們當年救下的夫婦,會有一天,也成為他們的家人。
這一頓飯吃了很久,蘇顧和蘇夫人對明月說了許多話,因早前打聽的時候已經知道她獨自進京,在外麵居住,言語之間已經在催促兩人婚事。他們想將明月早點接到蘇家,不單是做蘇家的媳婦,還想更好的補償她。隻是著急婚事,他們也不想委屈了明月,最後說道,“先將你爺爺接到開封來,與他說明,再一起擇個黃道吉日,然後好好置辦,要嫁得風風光光的,不能讓你受一點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