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夜半三更埋狼頭(2 / 2)

殊不知,那些布置在周圍的,像蛛絲一般透明的絲線,人一旦撞上去,才是觸發最大危險的死亡陷阱。要知道,懸掛在空中炸響的手雷,彈片紛飛沒有死角,等同於專克步兵的跳雷,遠比落地後爆炸的威力驚人。任誰反應再快,哪怕及時臥倒在地上,也一樣躲不開彈片。尤其在荒野叢林中,遇到這種“果雷”,不必伸手去摘,它自己就會蹦到倒黴蛋的臉上。

兩個陷阱先後被觸發。實際上,更像是連環陷阱。隻能是這樣,即便再強悍的軍犬,狗背也不會高過1.2米,故而就不會觸發這種絆雷式陷阱,然而緊跟在後麵的主人,自然就容易被這種安全的假象所麻痹。

更何況,他們是一群人高馬大、衝勁十足的雇傭兵,無論挺身奔跑,還是貓腰靠近,對於絲線設定的高度,實在難以避開。黑燈瞎火的環境中,等到發覺撞到了什麼東西,再反應過來,為時晚矣。

我奔跑著,也期盼著,希望那張字條快些送到巫虎手上,以便他看個明明白白。因為在那張字條上麵,我不僅把三眼蛇所說的,關於給港軍指揮官莽牙吉送生日賀禮的事情寫在了開頭,還寫了自己的主張,要求他們明天傍晚到斷崖山見麵。

見麵的情形是這樣的:我在山溝的南麵山上,他們在山溝的北麵山上,雙方同時釋放人質。我歸還三眼蛇,巫虎歸還遼拉泰的兒子。總之一句話,隻有遼拉泰的兒子,才可以換回三眼蛇的性命。如果他們不赴約,或者耍花樣,我就用“魚叉”擊斃三眼蛇,讓巫虎顏麵掃地,難得人心。

關於我的“魚叉”,我想巫虎也應該已經明白。我警告過他的,我的魚叉不會因為他們是混蛋就失去鋒利,而且剛才那“一槍三鳥”也足以展示。不僅如此,我還放話給狗頭人的特派員銀蟀,催促他抓緊時間,我會在三天之內離島。到時候,休怪我不辭而別。

月光被茂密的樹枝遮擋,腳下草深路滑,到處是奇形怪狀的山石,以及瘋狂生長熱帶植物,但這些都擋不住獵人矯健的身影。我跑進深黑的大山,任誰也別想追上。我太熟悉這座島嶼的自然環境,隨便攀爬幾處山峰,就算有一百條軍犬追來,也隻能望而卻步,失掉追蹤的足跡,就更不用說那些奔跑在軍犬後麵,企圖包圍住我的傭兵,恐怕他們連我奔跑的方向都不知道在哪。

他們拉網式地散開,在灌叢和山石間漫無目標地搜索,希望會有好運氣。最好是那種慌不擇路、撞到石頭或樹上昏厥過去的家夥,給他們撿回去領賞金。然而這注定是徒勞的。巫虎也這樣想。所以他放出命令,很快就把人馬召回了營區。

我像一條被牧民的牲畜群吸引來的山豹,神秘地出現,無聲地靠近。他們追我,我就跑開,他們回去,我再跑來,並不打算輕易地離開。於是乎,我繞到了另一個方向,重又出現在他們營區周邊的丘陵山腰上,躲在暗處靜靜地注目。

百分百確定,巫虎看到了我的字條,而且看得很認真。因為整片雇傭兵營區的篝火,甚至任何光亮,全部熄滅掉了,沒有再亮起來的跡象。所幸,他們弄不滅月光,我嘲弄地想著,心知他們領教了“魚叉”的厲害,不想再給人侮辱,占去那種便宜。

做為一個獵人,尤其繼承了老漁夫那異於常人的實戰經驗的獵人,我可不會認為巫虎他們肯乖乖就範,跟我一本正經地交換什麼人質。所以我才要給他們下套,不僅下實套,還要下虛套。

正如我所預料的那般,巫虎果然行動了。帶著不少人馬,利用夜幕的掩護,悄悄地離開營區,向著某地出發。答案顯而易見,他們肯定是去斷崖山。如此趕早赴約,想必不為守約,而是要毀約。以我的推斷,他們不僅要在山溝的北麵山上設下埋伏,還要在山溝的南麵山上,也就是約定好的我所在的這一麵山峰,同樣布下天羅地網。

等到天色放亮,我押解著三眼蛇上山,去跟對麵山峰上的巫虎交換人質,他們埋伏下的人手,就會從草裏竄出來,從樹上跳下來,將我活捉逮捕。不用再像對山歌那樣,你來我往,勾勾搭搭。隨它去好了,誰叫我也是個“等不及天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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