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節(1 / 2)

有堅持到第二節課上課鈴響,就瀟瀟灑灑的回宿舍補眠去了,卓時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當作沒看見,哪怕她是雄赳赳氣昂昂從他眼皮子地下開溜的。

兩節課畢,教室裏的學生魚貫而出,卓時和林芊頗有默契的最後兩個走出了教室。

“天,你怎麼成我老師了?!這輩分可不是鬧著玩的,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啊!”林芊無奈的大叫,和卓時並肩走著,如同情侶一般混跡與人來人往的走廊。林芊覺得太有挫敗感了,記憶中瘦瘦小小的小時哥如今竟是一躍成了她的老師。

“兄長還如父呢,都是一個道理,以後你還叫我小時哥,聽著親切。”卓時笑說,顯然沒有驚訝與林芊成為他學生一事。

林芊眯著眼打量他,在他肩頭重錘了一記:“行啊,小時哥,那天在J市你就知道會成為我老師了是吧?還真沉得住氣啊!怎麼樣?想當麵向我示威,以報多年前欺負你之仇?”

卓時沉吟片刻,說了句“正有此意”便讓林芊成了炸毛的小野貓,若不是要顧忌卓時需要在學校裏樹立人類靈魂導師這一形象,林芊絕對會操起腳上的鞋給他一頓好看。

因為各自有課,卓時說了下回請她吃飯,便和林芊在不同樓層分道揚鑣,各忙各的去了。

林芊認識卓時的時候,她三歲,他六歲。那時候兩人的母親各自抱著他們去赴同一家的婚宴,因為都去晚了,便湊到了同一張桌子上。隨後聊了天,才知道兩人竟是同一個村子的,因為都是外來媳婦,又住的是村頭和村尾,這麼多年知道彼此的存在,卻也隻是用某某家的媳婦給代替了,如今坐到了一張桌子上吃飯,這才知道是巧事一樁。

吃飯的時候,林芊被母親金麗華抱著坐在腿上,而卓時則是乖巧的坐在金麗華與自己母親曹玨之間,默默垂首吃飯,直到他眼前出現了一塊泛著醬色的糖醋排骨和一隻肥嘟嘟油膩膩的小手,他才抬起了頭。

“哥哥……來……這塊肉♪肉多,給你,你碗裏的肉♪肉少,給我……”三歲的林芊艱難的拚湊出了一個完整的句子,大方的送上被自己咬過一口的排骨。

那時單純的卓時自然以為這個粉娃娃是真的處於一片好意,高興的將碗裏僅有一塊的糖醋排骨和她做了交換。哪知他喜滋滋的接過,猛的一口咬下去,竟是一塊大骨頭,哢他得崩壞了一顆牙,立馬就哇的哭了起來。

聊得正高興的金麗華與曹玨一聽卓時哭了,便趕忙問原因,卓時抽著氣慫著瘦小的肩,描述了剛才發生的事,一下就讓整張桌子的大人都笑了起來。而林芊這個罪魁禍首看著滿桌子的人在笑,小嘴裏塞滿了肉也哈哈的笑起來。

從此她便和卓時結下了深厚的革命鬥爭友誼,直到九歲那年她離開吳家嶺。

如果命運可以重新訂做,林芊一定會在九歲那年的初冬,拉住父親林家良的手,堅定有力的告訴他:“爸,我不要媽,咱父女倆一起過一輩子也行!”那麼,林芊還會是爺爺奶奶手裏的寶貝疙瘩,還是父親竹鞭下的心頭肉,還是吳家嶺的小霸王……

但一切都隻是如果。

那時的林芊是驕傲卻也是脆弱的。

母親那年的離開對她來說隻是一場恍恍惚惚的夢,給她帶來最多的煩惱不過是偶爾一些不服她的小夥伴的那句“你媽是跟著野男人跑了破鞋”,林芊也不懂什麼是野男人,什麼是破鞋,但她知道那一定是壞話,所以她會帶著自己的追隨者,狠狠的教訓他。先打的他服服帖帖,然後逼著他回家衝他媽大聲的喊上三遍:我媽才是跟著野男人跑了破鞋。第二天林芊一定會聽說,那個孩子被他媽胖揍了一頓的好消息,而且屢試不爽。

直到九歲那年,林芊終於明白了什麼叫野男人,什麼叫破鞋。她委屈的跑回家,撲進父親的懷裏哭鬧,說她要媽媽,她要她媽媽回來。她看到了父親的臉有盛怒轉為哀怨,緊緊的摟住她哭了,那是她第一次見父親哭,也是最後一次。三個月後,她父親因為車禍,死在了去見金麗華的路上。

林芊很少去想以前的事,但偏偏是她對那段回憶的壓抑和深埋,才讓她知道原來那些過往她一刻不曾忘記,她笑的再開心再甜美,也隻是為了麻痹自己。

生活就是這樣,背麵看是範冰冰,風調雨順,轉過來卻是個白骨精,顆粒無收。轉角不會遇到愛,頂多是遇到個新疆帥哥,他那堪比犀利哥的憂鬱的眼神,稀疏的胡渣子,迷醉芳心,直到他亮出那神乎其技的刀法,你才會明白,我靠,搶劫的。

愛情或婚姻之於個人是什麼,林芊覺得那是對於生命和欲望的妥協,是不願相信孤獨一人也能從善如流的怯意,但她林芊不怕,所以她也不愛。

作者有話要說:

☆、第七章

這天下午沒課,林芊決定回自己的小窩補眠,以前到了中午的飯點,梁碩一定會給她打個電話,和她隨意的聊兩句沒主題的閑話就掛了。林芊也猜不透梁碩這些沒營養價值的電話到底為了什麼,難道隻是為了提醒他自己,梁某某,不要忘了,你還養著一個小的?

今天梁碩沒有打電話過來,可能是還在慪氣,明明是個成熟的大男人,有時候卻偏偏像個孩子似的。上次和她鬧脾氣是兩個月前,林芊和同學去吃飯,正巧遇見陪著老婆逛街的梁碩,她自然是沒有理會,形同陌路的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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