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漢書卷十(3 / 3)

十二月,詔曰:“前將作大匠萬年知昌陵卑下,不可為萬歲居,奏請營作,建置郭邑,妄為巧詐,積土增高,多賦斂徭役,興卒暴之作。卒徒蒙辜,死者連屬,百姓罷極,天下匱竭。常侍閎前為大司農中丞,數奏昌陵不可成。侍中衛尉長數白宜早止,徙家反故處。朕以長言下閎章,公卿議者皆合長計。長首建至策,閎典主省大費,民以康寧。閎前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其賜長爵關內侯,食邑千戶,閎五百戶。萬年佞邪不忠,毒流眾庶,海內怨望,至今不息,雖蒙赦令,不宜居京師。其徙萬年敦煌郡。”

是歲,禦史大夫王駿卒。

三年春正月己卯晦,日有蝕之。詔曰:“天災仍重,朕甚懼焉。惟民之失職,臨遣太中大夫嘉等循行天下,存問耆老,民所疾苦。其與部刺史舉惇樸遜讓有行義者各一人。”

冬十月庚辰,皇太後詔有司複甘泉泰畤、汾陰後土、雍五畤、陳倉陳寶祠。語在《郊祀誌》。

十一月,尉氏男子樊並等十三人謀反,殺陳留太守,劫略吏民,自稱將軍。徒李譚等五人共格殺並等,皆封為列侯。

十二月,山陽鐵官徒蘇令等二百二十八人攻殺長吏,盜庫兵,自稱將軍,經曆郡國十九,殺東郡太守、汝南都尉。遣丞相長史、禦史中丞持節督趣逐捕。汝南太守嚴欣捕斬令等。遷欣為大司農,賜黃金百斤。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神光降集紫殿。大赦天下。賜雲陽吏民爵,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賜吏民如雲陽,行所過無出田租。

夏四月癸未,長樂臨華殿、未央宮東司馬門皆災。

六月甲午,霸陵園門闕災。出杜陵諸未嚐禦者歸家。詔曰:“乃者,地震京師,火災婁降,朕甚懼之。有司其悉心明對厥咎,朕將親覽焉。”

又曰:“聖王明禮製以序尊卑,異車服以章有德,雖有其財,而無其尊,不得逾製,故民興行,上義而下利。方今世俗奢僭罔極,靡有厭足。公卿列侯親屬近臣,四方所則,未聞修身遵禮,同心憂國者也。或乃奢侈逸豫,務廣第宅,治園池,多畜奴婢,被服綺縠,設鍾鼓,備女樂,車服、嫁娶、葬埋過製。吏民慕效,浸以成俗,而欲望百姓儉節,家給人足,豈不難哉!《詩》不雲乎?‘赫赫師尹,民具爾瞻。’其申敕有司,以漸禁之。青、綠民所常服,且勿止。列侯近臣,各自省改。司隸校尉察不變者。”

秋七月辛未晦,日有蝕之。

元延元年春正月己亥朔,日有蝕之。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丁酉,無雲有雷,聲光耀耀,四麵下至地,昏止。赦天下。

秋七月,有星孛於東井。詔曰:“乃者,日蝕、星隕,謫見於天,大異重仍。在位默然,罕有忠言。今孛星見於東井,朕甚懼焉。公卿大夫、博士、議郎其各悉心,惟思變意,明以經對,無有所諱。與內郡國舉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北邊二十二郡舉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

封蕭相國後喜為酂侯。

冬十二月辛亥,大司馬大將軍王商薨。

是歲,昭儀趙氏害後宮皇子。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

夏四月,立廣陵孝王子(宇)〔守〕為王。

冬,行幸長楊宮,從胡客大校獵。宿萯陽宮,賜從官。

三年春正月丙寅,蜀郡岷山崩,雍江三日,江水竭。

二月,封侍中衛尉淳於長為定陵侯。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二月,罷司隸校尉官。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

甘露降京師,賜長安民牛、酒。

綏和元年春正月,大赦天下。

二月癸醜,詔曰:“朕承太祖鴻業,奉宗廟二十五年,德不能綏理宇內,百姓怨恨者眾。不蒙天祐,至今未有繼嗣,天下無所係心。觀於往古近事之戒,禍亂之萌,皆由斯焉。定陶王欣於朕為子,慈仁孝順,可以承天序,繼祭祀。其立欣為皇太子。封中山王舅諫大夫馮參為宜鄉侯,益中山國三萬戶,以慰其意。賜諸侯王、列侯金,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三老、孝弟、力田帛,各有差。”

又曰:“蓋聞王者必存二王之後,所以通三統也。昔成湯受命,列為三代,而祭祀廢絕。考求其後,莫正孔吉。其封吉為殷紹嘉侯。”三月,進爵為公,及周承休侯皆為公,地各百裏。

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以大司馬票騎(大)將軍為大司馬,罷將軍官。禦史大夫為大司空,封為列侯。益大司馬、大司空奉如丞相。

秋八月庚戌,中山王興薨。

冬十一月,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

定陵侯淳於長大逆不道,下獄死。廷尉孔光使持節賜貴人許氏藥,飲藥死。

十二月,罷部刺史,更置州牧,秩二千石。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二月壬子,丞相翟方進薨。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

丙戌,帝崩於未央宮。皇太後詔有司複長安南北郊。四月己卯,葬延陵。

讚曰:臣之姑充後宮為婕妤,父子昆弟侍帷幄,數為臣言:成帝善修容儀,升車正立,不內顧,不疾言,不親指,臨朝淵嘿,尊嚴若神,可謂穆穆天(予)〔子〕之容者矣!博覽古今,容受直辭。公卿稱職,奏議可述。遭世承平,上下和睦。然湛於酒色,趙氏亂內,外家擅朝,言之可為於邑。建始以來,王氏始執國命,哀、平短祚,莽遂篡位,蓋其威福所由來者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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