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漢書卷六(1 / 3)

武帝紀第六

孝武皇帝,景帝中子也,母曰王美人。年四歲立為膠東王。七歲為皇太子,母為皇後。十六歲,後三年正月,景帝崩,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後竇氏曰太皇太後,皇後曰皇太後。三月,封皇太後同母弟田蚡、勝皆為列侯。

建元元年冬十月,詔丞相、禦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丞相綰奏:“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請皆罷。”奏可。

春二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年八十複二算,九十複甲卒。行三銖錢。

夏四月己巳,詔曰:“古之立教,鄉裏以齒,朝廷以爵,扶世導民,莫善於德。然則於鄉裏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今天下孝子、順孫願自竭盡以承其親,外迫公事,內乏資財,是以孝心闕焉,朕甚哀之。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為複子若孫,令得身(師)〔帥〕妻妾遂其供養之事。”

五月,詔曰:“河海潤千裏。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為歲事,曲加禮。”

赦吳、楚七國帑輸在官者。

秋七月,詔曰:“衛士轉置送迎二萬人,其省萬人。罷苑馬,以賜貧民。”

議立明堂。遣使者安車蒲輪,束帛加璧,征魯申公。

二年冬十月,禦史大夫趙綰坐請毋奏事太皇太後,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獄,自殺。丞相嬰、太尉蚡免。

春二月丙戌朔,日有蝕之。

夏四月戊申,有如日夜出。

初置茂陵邑。

三年春,河水溢於平原,大饑,人相食。

賜徙茂陵者戶錢二十萬,田二頃。初作便門橋。

秋七月,有星孛於西北。

濟川王明坐殺太傅、中傅廢遷防陵。

閩越圍東甌,東甌告急。遣中大夫嚴助持節發會稽兵,浮海救之。未至,閩越走,兵還。

九月丙子晦,日有蝕之。

四年夏,有風赤如血。六月,旱。秋九月,有星孛於東北。

五年春,罷三銖錢,行半兩錢。

置《五經》博士。

夏四月,平原君薨。

五月,大蝗。

秋八月,廣川王越、清河王乘皆薨。

六年春二月乙未,遼東高廟災。

夏四月壬子,高園便殿火。上素服五日。

五月丁亥,太皇太後崩。

秋八月,有星孛於東方,長竟天。

閩越王郢攻南越。遣大行王恢將兵出豫章、大司農韓安國出會稽擊之,未至,越人殺郢降,兵還。

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

衛尉李廣為驍騎將軍屯雲中,中尉程不識為車騎將軍屯雁門,六月罷。

夏四月,赦天下,賜民長子爵一級。複七國宗室前絕屬者。

五月,詔賢良曰:“朕聞昔在唐、虞,畫像而民不犯,日月所燭,莫不率俾。周之成、康,刑錯不用,德及鳥獸,教通四海,海外肅慎,北發渠搜,氐羌徠服;星辰不孛,日月不蝕,山陵不崩,川穀不塞;麟、鳳在郊藪,河、洛出圖書。嗚乎,何施而臻此與!今朕獲奉宗廟,夙興以求,夜寐以思,若涉淵水,未知所濟。猗與偉與!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洪業休德,上參堯、舜,下配三王!朕之不敏,不能遠德,此子大夫之所睹聞也,賢良明於古今王事之體,受策察問,鹹以書對,著之於篇,朕親覽焉。”於是董仲舒、公孫弘等出焉。

秋七月癸未,日有蝕之。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詔問公卿曰:“朕飾子女以配單於,金幣文繡賂之甚厚,單於待命加嫚,侵盜亡已。邊境被害,朕甚閔之。今欲舉兵攻之,何如?”大行王恢建議宜擊。

夏六月,禦史大夫韓安國為護軍將軍,衛尉李廣為驍騎將軍,太仆公孫賀為輕車將軍,大行王恢為將屯將軍,太中大夫李息為材官將軍,將三十萬眾屯馬邑穀中,誘致單於,欲襲擊之。單於入塞,覺之,走出。六月,軍罷。將軍王恢坐首謀不進,下獄死。

秋九月,令民大酺五日。

三年春,河水徙,從頓丘東南流入勃海。

夏五月,封高祖功臣五人後為列侯。

河水決濮陽,泛郡十六。發卒十萬救決河。起龍淵宮。

四年冬,魏其侯竇嬰有罪,棄市。

春三月乙卯,丞相蚡薨。

夏四月,隕霜殺草。五月,地震。赦天下。

五年春正月,河間王德薨。

夏,發巴、蜀治南夷道。又發卒萬人治雁門阻險。

秋七月,大風拔木。

乙巳,皇後陳氏廢。捕為巫蠱者,皆梟首。

八月,螟。

征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

六年冬,初算商車。

春,穿漕渠通渭。

匈奴入上穀,殺略吏民。遣車騎將軍衛青出上穀,騎將軍公孫敖出代,輕車將軍公孫賀出雲中,驍騎將軍李廣出雁門。青至龍城,獲首虜七百級。廣、敖失師而還。詔曰:“夷狄無義,所從來久。間者匈奴數寇邊境,故遣將撫師。古者治兵振旅,因遭虜之方入,將吏新會,上下未輯。代郡將軍敖、雁門將軍廣所任不肖,校尉又背義妄行,棄軍而北,少吏犯禁。用兵之法:不勤不教,將率之過也;教令宣明,不能盡力,士卒之罪也。將軍已下廷尉,使理正之,而又加法於士卒,二者並行,非仁聖之心。朕閔眾庶陷害,欲刷恥改行,複奉正義,厥路亡由。其赦雁門、代郡軍士不循法者。”

夏,大旱,蝗。

六月,行幸雍。

秋,匈奴盜邊。遣將軍韓安國屯漁陽。

元朔元年冬十一月,詔曰:“公卿大夫,所使總方略,壹統類,廣教化,美風俗也。夫本仁祖義,褒德祿賢,勸善刑暴,五帝、三王所由昌也。朕夙興夜寐,嘉與宇內之士臻於斯路。故旅耆老,複孝敬,選豪俊,講文學,稽參政事,祈進民心,深詔執事,興廉舉孝,庶幾成風,紹休聖緒。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並行,厥有我師。今或至闔郡而不薦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積行之君子雍於上聞也。二千石官長紀綱人倫,將何以佐朕燭幽隱,勸元元,厲蒸庶,崇鄉黨之訓哉?且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古之道也。其與中二千石、禮官、博士議不舉者罪。”有司奏議曰:“古者,諸侯貢士,壹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乃加九錫;不貢士,壹則黜爵,再則黜地,三而黜,爵、地畢矣。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與聞國政而無益於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退,此所以勸善黜惡也。今詔書昭先帝聖緒,令二千石舉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風易俗也。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奏可。

十二月,江都王非薨。

春三月甲子,立皇後衛氏。詔曰:“朕聞天地不變,不成施化;陰陽不變,物不暢茂。《易》曰‘通其變,使民不倦’。《詩》雲‘九變複貫,知言之選’。朕嘉唐、虞而樂殷、周,據(以也於是盡)〔舊以鑒新〕。其赦天下,與民更始。諸逋貸及辭訟在孝景後三年以前,皆勿聽治。”

秋,匈奴入遼西,殺太守;入漁陽、雁門,敗都尉,殺略三千餘人。遣將軍衛青出雁門,將軍李息出代,獲首虜數千級。

東夷薉君南閭等口二十八萬人降,為蒼海郡。

魯王餘、長沙王發皆薨。

二年冬,賜淮南王、菑川王幾杖,毋朝。

春正月,詔曰:“梁王、城陽王親慈同生,願以邑分弟,其許之。諸侯王請與子弟邑者,朕將親覽,使有列位焉。”於是藩國始分,而子弟畢侯矣。

匈奴入上穀、漁陽,殺略吏民千餘人。遣將軍衛青、李息出雲中,至高闕,遂西至符離,獲首虜數千級。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

三月乙亥晦,日有蝕之。

夏,募民徙朔方十萬口。又徙郡國豪傑及訾三百萬以上於茂陵。

秋,燕王定國有罪,自殺。

三年春,罷蒼海郡。

三月,詔曰:“夫刑罰所以防奸也,內長文所以見愛也。以百姓之未洽於教化,朕嘉與士大夫日新厥業,祗而不解。其赦天下。”

夏,匈奴入代,殺太守;入雁門,殺略千餘人。

六月庚午,皇太後崩。

秋,罷西南夷,城朔方城。令民大酺五日。

四年冬,行幸甘泉。

夏,匈奴入代、定襄、上郡,殺略數千人。

五年春,大旱。大將軍衛青將六將軍兵十餘萬人出朔方、高闕,獲首虜萬五千級。

夏六月,詔曰:“蓋聞導民以禮,風之以樂。今禮壞樂崩,朕甚閔焉。故詳延天下方聞之士,鹹薦諸朝。其令禮官勸學,講議洽聞,舉遺興禮,以為天下先。太常其議予博士弟子,崇鄉黨之化,以厲賢材焉。”丞相弘請為博士置弟子員,學者益廣。

秋,匈奴入代,殺都尉。

六年春二月,大將軍衛青將六將軍兵十餘萬騎出定襄,斬首三千餘級。還,休士馬於定襄、雲中、雁門。赦天下。

夏四月,衛青複將六將軍絕幕,大克獲。前將軍趙信軍敗,降匈奴。右將軍蘇建亡軍,獨身脫還,贖為庶人。

六月,詔曰:“朕聞五帝不相複禮,三代不同法,所由殊路而建德一也。蓋孔子對定公以徠遠,哀公以論臣,景公以節用,非期不同,所急異務也。今中國一統而北邊未安,朕甚悼之。日者大將軍巡朔方,征匈奴,斬首虜萬八千級,諸禁錮及有過者,鹹蒙厚賞,得免、減罪。今大將軍仍複克獲,斬首虜萬九千級,受爵賞而欲移賣者,無所流。其議為令。”有司奏請置武功賞官,以寵戰士。

元狩元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獲白麟,作《白麟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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