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童養媳婚姻不特定必然是買賣婚姻的結果,但即便正常婚娶,依然可能會有嚴重婆媳關係問題。但也有一些童養媳婚姻,是以屬於買賣婚姻而成立,她們地位一般較低,常要從事大量的家務勞動,有些會被婆家虐待,形同奴婢。但有一些較為幸運的會有比在親生父母家中好的生活,有些還有機會接受教育,雖然她們的待遇通常不如公婆的親生子女(例如課餘時要做教多的勞動、受到較為嚴苛的管教等),但在親生父母家中,可能完全沒有機會讀書,並過著貧困艱苦的生活。也有許多被婆家視如己出的,在婆家過著不錯的生活。
到長大後,童養媳就會和丈夫圓房,儀式從簡。如未婚夫於圓婚前就去世,或未婚夫不願意和童養媳圓房,婆家可能會容許童養媳改嫁,或送回娘家,有些則會正式收為養女,視為女兒看待。有些婆家會把童養媳賣作奴婢或娼妓,或強迫童養媳改嫁他人。
西風東漸以後,女權意識高漲,社會多改采一夫一妻製,盛行個人意誌與戀愛結婚,東方傳統家庭倫常與道德崩解。所以雖然童養媳不一定受到苛待,但這種婚俗始終是剝奪了童養媳及其丈夫的婚姻自主權,在現代提倡人權的價值觀裏被視為一種陋俗。
童養媳和丈夫小時候的關係就像姊弟或兄妹,彼此之間往往隻有親情,大部分於結婚後亦難以建立愛情。進化心理學的韋斯特馬克效應(Westermarck effect)認為,同一家族長大的兒童會發現彼此之間沒有性吸引力,即使有強烈的社會壓力強迫他們配對也一樣。Wolf and Huang (1980)在台灣的童養媳製度發現,在這種製度下未來的妻子會被帶入家族內和未婚夫一起帶大,難以完美收場,而且因為不知名的原因會導致女性生育率下降。另外一些研究也發現一同長大、關係猶如兄弟姊妹的兒童,即使沒有血緣關係,亦難以發生愛情。
人類已進入21世紀,然而,在改革開放前沿的福建省,一個隻有4300多人的小山村,竟有近千名“童養媳”,當地人對此見怪不怪。直到有一位教師將其“童養媳”妻子活活砸死,人們才開始關注這個偏僻的村落。
可想而知,那些女孩的命運有多麼的悲慘。她們就像是可以被隨意欺辱、丟棄、打罵的東西一樣,不過也有一些家庭對待童養媳是很好的,就像這個女孩一開始一樣。隻是後來他們發現一切事情好像脫離了自己的掌控,他們接受不了所以他們要阻止,也是這樣才會釀成現在這樣的結果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