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還債(2 / 2)

“是的,娘。”

羅鋒笑道,“娘,我擒賊得了十六貫賞,縣令又賞了五貫,後來縣令千金謝我相救,給了我些金葉子,我在金鋪全換成了白錢,共換了五十八貫白錢,後來買馬花了十貫,買糧吃飯用了一百多錢·······”

他主動的跟羅秦氏稟報,之前在金鋪,他不但把縣令千金給的金葉子換成了白錢,連縣裏賞的銅錢,還有縣裏賞的絹布,以及縣令另賞的銅錢,全都給換成了白錢,加起來總共換成了五十八貫零七十二文,買馬花了十貫,買糧花了二百文,吃飯和買胡麻餅花了一百錢。

此時總共還剩餘四十七貫七百七十二文錢,羅鋒也沒私藏,全拿了出來。

雖是白錢,可四十多貫錢,也是一大筆錢了。

羅母欣慰的道,“五,娘是這樣想的,這些錢先攢著,等以後給你們幾兄弟娶親,還有你妹妹置辦嫁妝用,四十貫讓你嫂子保管,零的那七貫多錢,就放你那零用,你馬上要到縣裏當差,肯定也得有花銷的。”

“娘,咱家不是還欠了些舊賬嗎,我看不如先把舊賬還清了好,然後有剩餘的錢,咱們給兩個姐妹補一份嫁妝,剩下的再。”羅鋒也有自己的想法,欠賬還錢也是經地義,以前家裏窮還不起那是沒辦法,現在既然有了錢,肯定得先還的。

畢竟人家肯借錢,那是情義,現在有錢就得先還,不能拖欠,否則就對不住人家的那份情義了。

至於給兩個姐姐補嫁妝的事,他覺得應當做,不能虧欠了兩個姐妹,要不兩姐妹沒嫁妝在夫家總是會抬不起頭來的,以後日子不好過。

“五你能想到這些,為娘真的很欣慰。咱們家這些年確實借了不少外債,加起來本息得有一萬多錢,近兩萬。本來這事我打算等你爹回來拿主意的,既然你現在打算先還錢,那就聽你的。”

羅家借的外債,主要是當初羅父傷到腿的醫藥費,還有後來兩個哥哥娶親籌的娉禮錢,另外先前兩個女兒出嫁時的嫁妝錢等,每次都是錢不緊手,隻得四處張羅借錢,有些是借親戚的,大多數還是借的附近的地主家和商賈家的,這些錢利息是不低的,往往是還了利息又還不上本,結果一年欠一年,舊賬積新息,於是越欠越多,到如今都欠了快二十貫了。

“那明就請各位債主過來,咱們一並清欠,還本歸利。”羅鋒當下決定,這年頭借錢難,利息也普遍高,連朝廷各地的官府衙門都拿公廨本錢放貸,利息還是月息八分,一年利息就是近本錢一倍,民間的借貸利息就更高了,什麼羊羔利,什麼驢打滾,什麼九出十三歸,各式各樣,一旦欠下債務,往往就是越滾越多,最後便隻能賣田賣地甚至是賣妻賣女了。

羅家還是有個鐵匠鋪子,每年種地之外有點額外的收益,否則的話也早被拖垮了。

羅鋒跟母親商量一番後,最後決定先償還了那欠下的近二十貫外債,然後給兩個剛出嫁的姐妹各補辦一份十貫的嫁妝,這樣家裏還剩下七貫多錢存著備用。

最後羅母同意,但家裏隻留五貫攢著,零下的兩千七百多留給羅鋒手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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