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談妥,王二一臉欣喜,老鐵匠則大方的在一個羊雜湯餅攤子前請客。羅成這個旁人,居然也被老鐵匠一並請了。
每人一碗羊雜湯麵,簡單但又實惠。
吃完湯餅後,王二便先跟著王牙子去見劉三了,老鐵匠父子則繼續回去打鐵。
羅成也跟他們告辭離開。
路上,年輕的皇帝有些感歎,想不到自己的帝國,還有這樣的情況出現。
“魏征,朕覺得對於劉三和劉妻這件事,值得反思,雖然這僅是一個個例,但朕相信也不僅是一個個例,在民間定是存在普遍現象。”
魏征手執著拂塵甩來甩去,“陛下對此事有什麼看法嗎?”
羅成一想到劉三這樣的無賴居然典賣妻子就不由的來氣,當下道,“這明朝廷律法還有很大的空缺漏洞,比如劉三這樣的無賴,有什麼資格典賣妻子?朝廷應當明令禁止典妻行為,不僅是不許典妻,而且禁止賣妻賣兒賣女,他們都是良民,劉三這樣的人有何資格發賣別人?”
隻有奴隸可以買賣,但良人禁止買賣,把良人變成奴隸,這是朝廷才有的權力,隻有那些違法犯罪之人,達到一定程度後,朝廷才會將他們貶為奴隸,而一般人,都不能有這種資格。
“再其次,劉三有何權力,把朝廷分授給他的露田拿來轉租收租呢?這些田地是給他們自食其力的,不是拿來收租享受吃喝嫖賭的,對於劉三這種人這種行為,就應當收回他的露田,並將其長流邊疆去屯田。”
魏征勸道,“陛下,劉三固然不是什麼好人,但也沒有到需要流放的程度,這對他也是不公。”
羅成依然很氣憤,“劉三妻子聽是個不錯的女子,勤勞節儉還孝順,可偏偏碰到一個人渣丈夫,毀了一輩子,朕以為,朝廷應當立法保護這樣的女子,比如在大秦律婚姻條例之中,做出明確的律令,允許劉三妻子和這個劉三離婚,並有權獲得一半的財產,包括劉家的所分的露田,和園宅地。”
離婚其實早就有之,但一般情況下,離婚的條件很高,並不容易,尤其是女子想主動離婚更困難。
一般女子若犯七出之條,便會被丈夫休妻,而被休的女子除了能帶走自己的嫁妝,家中財產是沒有半分處置權的。
除非是那些名門貴族家的女子,才會有機會主動與丈夫和離。
一般的女子又有誰能夠和離呢,和離之後又能回到哪去?出嫁之後,娘家就不再是自己家,而離婚後,夫家又不是自己家了,就算能給她們分財產分田地,但她們以後卻很難在當地繼續生活下去的。
魏征建議,“不如對劉三這種人加以懲戒,比如罰其勞役之類的。”他不讚成離婚,離婚了劉氏又能去哪,但他也確實反對典妻。
“世上居然還有劉三這種無賴,真是好漢無好妻,賴漢占花枝,豈有此理。”
“陛下,其實這典妻,就跟高利貸一樣,就算朝廷禁止,可也有禁難止,隻能是稍稍抑製一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