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
媽媽是說對了:我們是拿十年當一年活著。幹了二三年,我覺出自己是變了。我的皮膚粗糙了,我的嘴唇老是焦的,我的眼睛裏老灰淥淥的帶著血絲。我起來的很晚,還覺得精神不夠。我覺出這個來,客人們更不是瞎子,熟客漸漸少起來。對於生客,我更努力的伺候,可是也更厭惡他們,有時候我管不住自己的脾氣。我暴躁,我胡說,我已經不是我自己了。我的嘴不由的老胡說,似乎是慣了。這樣,那些文明人已不多照顧我,因為我丟了那點“小鳥依人”--他們唯一的詩句--的身段與氣味。我得和野雞學了。我打扮得簡直不像個人,這才招得動那不文明的人。我的嘴擦得像個紅血瓢,我用力咬他們,他們覺得痛快。有時候我似乎已看見我的死,接進一塊錢,我仿佛死了一點。錢是延長生命的,我的掙法適得其反。我看著自己死,等著自己死。這麼一想,便把別的思想全止住了。不必想了,一天一天地活下去就是了,我的媽媽是我的影子,我至好不過將來變成她那樣,賣了一輩子肉,剩下的隻是一些白頭發與抽皺的黑皮。這就是生命。
四十
我勉強地笑,勉強地瘋狂,我的痛苦不是落幾個淚所能減除的。我這樣的生命是沒什麼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個生命,我不願撒手。況且我所作的並不是我自己的過錯。死假如可怕,那隻因為活著是可愛的。我決不是怕死的痛苦,我的痛苦久已勝過了死。我愛活著,而不應當這樣活著。我想象著一種理想的生活,像作著夢似的;這個夢一會兒就過去了,實際的生活使我更覺得難過。這個世界不是個夢,是真的地獄。媽媽看出我的難過來,她勸我嫁人。嫁人,我有了飯吃,她可以弄一筆養老金。我是她的希望。我嫁誰呢?
四十一
因為接觸的男子很多了,我根本已忘了什麼是愛。我愛的是我自己,及至我已愛不了自己,我愛別人幹什麼呢?但是打算出嫁,我得假裝說我愛,說我願意跟他一輩子。我對好幾個人都這樣說了,還起了誓;沒人接受。在錢的管領下,人都很精明。嫖不如偷,對,偷省錢。我要是不要錢,管保人人說愛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