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歲之三 愛好廣泛(1 / 2)

十七歲那年,我開始寫書了。

說是書,其實也是有史以來最早的YY文。記得第一本書的名字叫《東方凱撒》,一部科幻小說,描述的一個中國小朋友機緣巧合結識了一個巴西足球教練,那個教練把他和一批中國孩子訓練成了一支夢幻勁旅,後來這支中國隊克巴西,鏟德國,扁法國,踏平亞平寧,馬踏直布羅陀,連續拿了五界世界杯冠軍。那個小朋友五屆比賽一共打入了80個球。

估計,如果現在的足協主席爺爺看見了我這本書,就算死了也會含笑九泉了。

不過,當時這本書在班裏特別熱賣,成為了班內讀物。傳看程度已經到了令人難以想象的境地。最後這本書到我手裏的時候,已經快要散架了。

但是這本書,也成了我和雷彤彤分手的導火線。因為,書中的女主角不是她。是誰,恐怕大家心裏都清楚。

不過,彤彤從來不提這件事。因為她也明白,我跟她在一起的時候,從來沒提過肖翊萱如何如何好。

她後來跟我說,“子非,你對我的好,我忘不掉。你教會了我,什麼叫愛。”

長大之後,我覺得自己挺仁義的,雖然我摸過她的手,雖然我親過她的嘴,但是,我相信以她的個性,直到洞房那天,她才會把自己的第一次給那個人。

第二本書,恐怕流星花園的漫畫家看到我這本書後,一定會自殺,用一塊美麗的豆腐完結自己的生命。因為在1999年的時候,有一個不知明的,署名忘昔的作家,寫了一部名為《橙色》的短篇小說,裏麵第一次涉及到了偶像團體。當時,班裏的女讀者們就像現在某些書友朋友們,等待一部神作每日更新一般,等待著我每天那僅有幾百字的更新。之後,我那個華麗的小本子,成為了課上讀物。不過,這本書的結局很悲慘。兩個結局,一個結局是,女主角最後死在了男主角懷裏,另外一個結局是,這本書被宋老師華麗麗的沒收,至今尚未歸還。

為了這兩個結局,班上很多女生哭得唏哩嘩啦的。

後來,宋老師跟我說,“子非,你這本書的錯別字實在太多了。我真納悶你中考的語文怎麼考的100分。”

我挺無辜的告訴宋老師,“其實,當時的滿分是120分。話說,作文的滿分是四十,我隻拿了24分。”

其實,能拿24分,我已經很知足了。後來我回到了出眾母校,一個知情的老師告訴我,我那篇作文眼中跑題,如果不是因為我寫得字太帥如同東風破一樣,老師也不會審美疲勞,給我24分。

我當時,很想對判卷的老師說,“您辛苦了,早知道您判作文,我應該給您準備點眼藥水。”

那年,還迷上了音樂,班裏還有一個長相很後現代的哥們,叫黃偉,可能是遺傳原因,臉上總是又刮不幹淨的絡腮胡子,這哥們是個狂人,大馬路上,騎著車,就敢放聲高歌,分貝之大,嗓音之穿透力,經常引起不明真相的群眾慘不忍睹的圍觀。而且,他唱的歌都是那些很老的歌,像beyond、草蜢、崔健這些前輩的歌,但是,實打實的說,他的歌聲,有點孤芳自賞的味道。而且,當時這些歌也不同為班裏很多美女接受,她們更喜歡像劉德華、杜德偉、郭德綱這些“德”字輩的前輩,還有就是張學友、郭富城這些歌星。

所以女生們對他很抵觸。換在現在,這種人應該被蘿莉們稱為怪叔叔吧。當時,我們都管他叫“偉哥”。後來才知道,偉哥是一種挺偉大的,為男性朋友們提供幸福的小藥丸。

不過,我那個時候和他的交情不錯,應該算是班裏和他最合得來的一個了。他有個樂隊,樂隊名字叫什麼忘記了,當時經常在酒吧裏麵駐唱,我還去過兩次,但那個長頭發的吉他手姐姐聽我唱了一次之後,就決定讓他專職架子鼓了。姐姐說,其實酒吧裏麵很多人都是愛聽架子鼓的,至於歌唱的什麼內容,基本上也都隨著鼓點走了。

這些話說得有點囉嗦了,簡單一句話,就是樂隊裏的哥哥姐姐們,希望我能來做主唱。

當時我沒有同意。因為我對酒吧這東西,比較抵觸。當時天津的酒吧不算太正規,經常出入酒吧的出了一些有錢人,還有就是小姐。記得有一次我實在推不開了,幫他們樂隊唱了半場。剛唱完就被一個小姐給叫住了,直接問我的電話號碼。我看她那眼神實在是太迷人了,所以我牙一咬,心一橫,虎軀一震,“對不起,姐姐,家裏窮,按不起電話。”

“BP機總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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