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三十一章 白龍魚服(1 / 3)

八百三十一章 白龍魚服

大明王朝的根本法是大明律,從東吳元年便開始製定,到了洪武三十年才算是修改完成,明史對此的說法叫,“草創於吳元年,更定於洪武六年,整齊於二十二年,至三十年開始頒示天下。日久而慮精,一代法始定”。

朱元璋為了這個大明律能垂範後世,可算是操碎了心。

沒事兒就跟臣子們說,誰敢更改一點老子的大明律,誰就犯了亂祖製的大罪!

實際上,大明律對官吏的控製已經到了無微不至的地步。為了防止官吏與外界溝通,徇私枉法,在律文中規定所有縣衙官吏都得住在衙門裏麵,不得擅自出衙。但凡敢住街市民房者,杖八十。

當然,官吏若要徇私枉法,就算是被關在牢裏也擋不住,所以陛下對這條規矩並不甚看重,在地方官吏職能手冊中也沒有要求。

然而這條律文的確是有效的法律,而且照朱元璋說的:老子定的基本法,誰都不能改。

大明律是大明的憲法,是基本法,誰敢弄死誰!

誰不聽弄死誰!

孫浩淼到底不是世家和科班出身,上沒有長輩教導,下沒有坐師囑咐提點。

刺客聽說上官要用這一條來修理他,氣的手腳發涼,差點癱倒。

笞杖之刑是最神奇的刑罰,有的人挨了百十下,皮開肉綻,慘不忍睹,回家就能下地飛跑;有的人隻吃了兩下,不見皮破出血,卻“體弱不堪”竟被打死了。

以現在昆山縣的態度,孫浩淼真不敢硬吃這“八十杖”。

“你所言可是真的!”孫浩淼喝問道。

那皂隸苦著臉道:“不敢欺瞞三老爺。”

“他吃了我們的酒,若是傳出去也會被其他人排擠。”與孫浩淼同行而來的小吏秦暢低聲道:“孫大哥,此事還要你拿主意。”

原來這皂隸最是貪杯,與孫浩淼隨行的秦暢和王甫不甘於被排擠事外,故而投其所好,用酒水引他。

誰知他喝得多了,竟不小心說漏了嘴。將大老爺和二老爺的計劃告知了王甫秦暢。這也是昆山縣衙上下一心,所以事不機密,沒成想竟被人泄露出來。

孫浩淼見他們兩個小年輕竟然知道尋個突破口,也是可造之材,當即有了三分底氣,道:“此事要破解不難。我等隻要搬回衙裏住,他們總不能翻舊賬。你先出去吧,不要與旁人說。”

那皂隸如蒙大赦,連忙跑了。

孫浩淼探頭外麵看了看,關了門,壓低聲音道:“隻是日後卻未必不會再被人算計。”

“正是。”秦暢沉聲道:“他們故意不給咱們安排宿處,原來打的是這般注意!”

“孫大哥,日後怎麼辦,也得靠您拿個條陳。”王甫道:“我與秦暢商議著去找上官說說。但又怕如此一來,反顯得我等不會做事了。”

“正是這個道理。”孫浩淼其實也想去找上官,但被王甫說在前頭,自然不敢再說出來。他沉吟片刻,道:“你二人這幾天沒事做吧?”

“他們什麼都不讓我二人看。”秦暢氣道:“我二人說是分來照磨所,卻連賬簿都沒見過一眼。”

孫浩淼在屋中踱步,幾個來回之後,終於道:“有了!”

“大哥請說!”兩人同時眼中一亮。

“咱們雖然看不到賬簿。但你們猜猜,濟留倉裏缺不缺糧?”孫浩淼問道。

從太祖時候起。各縣設立濟留倉,最初的目的是賑災防荒,所以各縣要在東南西北四鄉設立四座,儲備足夠兩年開支的糧食。成祖時一度要求將倉庫移入縣內,後來不了了之。現在這個世道嘛,哪個縣能有兩年儲備糧?就算是湖廣產糧之地。濟留倉裏的存糧也多半被官員轉賣、侵吞了。

“他不仁,我不義。”孫浩淼道:“索性將這揭露出去,鬧得聲勢越大越好。咱們是北來官,有陛下背後撐腰還怕什麼!”

“正是!”

秦暢王甫兩人本來是抱著一展才學而來,偏偏被扔在了冷板凳上。上官還處心積慮要發落他們,如何讓兩個血氣方剛的少年人忍得下來!

孫浩淼雖然信心滿滿,到底還是要謹慎行事,先從縣裏將秦暢、王甫二人的關係調入自己屬下,然後裝模作樣地定製門牌號碼,又開始走街串巷,真像是要做編戶齊民的事。

知縣一招落空,也不著急,反正按照衙門裏的規矩,大事二十日就要程文,彙報進度,到時候不怕找不到差錯發落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