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四章 皇權、律法(1 / 3)

第八百一十四章 皇權、律法

就在李琦參與家族盛典的當口,卻不知道已經有人早他一步進京述職,此人叫溫良恭。

在一番召對之後,溫良恭因為勤勉,順順當當的過關,獲得了皇帝的首肯,談得很是愉快,禮部傳出去文告,溫良恭一躍而起,成為封疆大吏一般的存在。

君臣二人對於治國的思路,從高層到地方經過一番細致的討論,可謂高屋建瓴,惹人深思,最後經過皇帝的許可,兩個人的交談的內容,不僅要刊印在《皇明通報》之上,同時也要重點傳達到其他地方官和現任官,作為考核的參考。

大明早就有考功司,隻是頹廢良久,如今鄭重其事的被皇帝拿出來,寫入吏部章程,現在大家都知道,以後不僅僅是吏部的天官考核,陛下也會考核官員,這讓很多地方官感覺異常的頭疼。

有才有德的,自然可以一步登天,而無良之輩,自然便是一腳踏入鬼門關。

誰不知道,陛下是個非常較真的人,一旦他要考核某名官員,各個情報部門首先會將他的個人資料全都調集到陛下那裏不說,而地方為官的一切資料和政績,也會源源不斷的反映到中樞。

可以說陛下可以把自己看到透明,如何不頭疼?

溫良恭在青州府多有善政,足額完成了陛下定下的各種考核指標。讓大家看到了,就算是舊官僚,隻要勤政愛民,依然有出頭之日。

不過,主要還是溫良恭,身上那仁人君子的品行,踏踏實實的付出獲得回報。

兩千年來,不禍害百姓的地方官就已經足以為人銘記,若是自己品行注意些,足以被人稱為青天大老爺。

溫良恭在位期間,將仁政做到了極致。青州乃是曆史悠久的城市,文風鼎盛,出過不少知名官員,但青州百姓,依然沒有見過官府出錢讓孩子讀書,官府大肆出錢,修橋鋪路,遇到災荒,還主動拿出救濟口糧的官府。

能夠把衙門做成慈善機構,還是在世家盤根錯節的山東,青州上下誰不為他叫好?

所以別人看來是鬼門關,而對於溫良恭本人來說,則是康莊大道。

朝有良臣,卻不足徐梁高興許久,送走溫良恭之後,他便開始命人鋪紙研磨,取出毛筆,來來回回寫下幾個字。

內侍以為陛下是見到了江南出身的官員,為人家才學這幅,這才興之所至,開始練字,卻不見陛下原本就認真的臉上,漸漸升起的凝重。

柳如是另聘而入,通報道:“陛下,李大人來了。”

李明睿算是舊臣之中,比較有遠見之人,崇禎十七年,正月,李明睿見時局日趨崩壞,便勸崇禎帝放棄京師,盡快南遷。

崇禎這廝想跑,又不想擔責任,便小聲與李明睿說道:“愛卿的想法與朕一模一樣,但奈何外邊大臣都反對,如何?”

李明睿知曉崇禎爛泥扶不上牆,依然想搶救一下,便委婉的說道:“天命微密,當內斷聖心,勿致噬臍之憂。”

結果最終不僅南遷沒有完成,李明睿還被朝臣攻擊,說不殺李明睿不足以平民憤。

遇到崇禎這般的君主,著實是李明睿天大的不幸。

原先的曆史軌跡,大明亡國之後,這位大臣蓄養妓女為樂,跟李漁差不多同一個行業,還跟吳三桂有一段淵源。

不過時下,卻沒有那麼多悲慘的遭遇,如今的李明睿,身穿袍服,胸口正是象征公正嚴明的獬豸補子,郝然是大明最為重要的法務官。

他腳下生風,幾乎是小跑一般進了徐梁的書房。不等柳如是拉上門,李明睿已經飛快地躬身作揖,口稱參見,旋即道:“陛下為何要因人定法?”

灋者,刑也,平之如水,故而從水;廌就是獬豸,見人不直則以角相觸,故而從廌去。

古人造“灋”這個字,已經涵蓋了對法律的基本認識:公平,正義。

在李明睿看來。軍人與百姓分別立法,無疑是將人分成了兩類,施法不同,則社會地位不同。從現在出台的軍法來看。軍人倒是要比百姓更高一些。比如對軍人嚴禁刑訊逼供、受審時可以不跪、隻要後動手便是自衛,即便犯了人命也不為罪——而尋常百姓則有防衛過當之論。

“尤其是審訊之法,各級法司不得過問,唯有軍中處置,這豈非為情弊所特設?”

李明睿到皇帝麵前並非來討論法哲學的,而是切實指向張家口的儈子手:馮先奇。

馮先奇在張家口的作為,徐梁是喜出望外;南商則是喜聞樂見,紛紛趕赴張家口分一口湯喝,並且大肆占領西商的市場份額,尤其是鹽、鐵、糧三個民生領域。

可以說徐梁吃了肉。湯和骨頭都被那些浙商、徽商分了個幹淨,絕無半點浪費。而徽、浙商幫因為支援過山東,自覺從龍有功,吃得心安理得。

最不高興的是晉商。

晉商可不是隻有張家口的八大家,事實上張家口的晉商隻是山陝商幫的一個分支。

承接關口內外。他們倒了之後,晉商當然也一體受損,自然要發動朝中關係反撲。他們對皇帝、皇帝沒有法子,卻自信能幹掉馮先奇。隻要馮先奇慘死,日後還有誰敢為了你皇帝來當這劊子手?

這也是這群人的慣用伎倆罷了,徐梁如何能夠不清楚?

按照常理,皇帝也會有意無意推出個替死鬼,丟車保帥。最後事態平息,而皇帝仍舊是英明神武,倒黴的隻是那個“不會做事”的家夥罷了。

李明睿未必是被收買的,但肯定有人在他耳邊將馮先奇此事說成對“大明法治”的嚴重破壞。李明睿雖然不蠢,終究偏執於眼前的領域,隻能從大理寺卿的角度看問題。無法看穿這政局人心的雲譎波詭。

“變祖製的事,得一步步來。”徐梁權當不知道晉商在後麵的動作,也知道李明睿斷不會被人收買,否則錦衣衛早就有報告上來了。

“陛下,如今有馮先奇一案。正是變製的好時機。”李明睿以為徐梁另有顧慮,進言道。

“你知道為何太祖定製,軍戶犯法隻能由衛所、都司審理,不能為府縣管轄?”徐梁問道。

實際上非但是軍戶,就是在衛所土地上生活的民戶、匠戶,其司法管轄權一樣屬於衛所都司,不受府縣管理。

“國初時無非是為了養百萬之軍。然而目今衛所已經名存實亡,陛下何必仍要拘泥於此?”李明睿不解道。

“不光是為了養軍。”徐梁搖頭道:“因為軍中本就另成格局。一般地方,百姓能跟官府講理,還可以上訴請願。軍中可以麼?軍中本就是官大一級壓死人的地方,又日夜枕戈以待,刀頭舔血。不曾參軍上陣之人,如何能夠明白其中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