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節 批複(1 / 1)

一、為促進深圳經濟特區一體化發展,結合特區建設發展麵臨的新形勢新使命新任務,同意撤銷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

二、你省和深圳市要認真做好經濟特區管理線撤銷相關工作,並以此為契機,實施深圳全市域統一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進一步優化城市功能布局,完善交通基礎設施,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強化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有序提升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水平,實現更高質量的城市化,為新時期超大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運營積累經驗、當好示範。

三、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撤銷後,要進一步加強粵港邊界一線管控,強化基礎設施建設,確保粵港邊界持續穩定。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支持廣東省和深圳市做好撤銷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相關工作。

國務院

2018年1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一、為促進深圳經濟特區一體化發展,結合特區建設發展麵臨的新形勢新使命新任務,同意撤銷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

二、你省和深圳市要認真做好經濟特區管理線撤銷相關工作,並以此為契機,實施深圳全市域統一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進一步優化城市功能布局,完善交通基礎設施,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強化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有序提升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水平,實現更高質量的城市化,為新時期超大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運營積累經驗、當好示範。

三、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撤銷後,要進一步加強粵港邊界一線管控,強化基礎設施建設,確保粵港邊界持續穩定。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支持廣東省和深圳市做好撤銷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相關工作。

國務院

2018年1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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