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如何運用模糊語言(1 / 1)

第四節

如何運用模糊語言

公文的語言從總體上講可分為精確語言和模糊語言兩大類。精確是公文的基礎和生命,但在某些特定的語言環境或特定的條件下卻又必須使用模糊語言。所謂模糊語言即指外延小而內涵大的語言,例如“通過這次政治學習,使全廠大多數職工受到了深刻教育”,其中的“大多數”即為模糊語言,具有不定指性,其表量是模糊的,但表意卻是準確的,這是模糊語言的基本特性。如果將其改為“使全廠一千三百二十三人全部受到了深刻教育”,反而不夠準確,也難以令人置信。舉一例,毛澤東同誌1969年3月對《紅旗》雜誌社社論進行修改時,將“革命在前進,形勢是很好的。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是很高的”修改為“革命在前進,形勢是好的。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是高的”。毛澤東同誌把“很好的”“很高的”,改為“好的”“高的”,就是對定性類關鍵語句字詞的準確處理,也說明了公文寫作中“話不可說得過滿”的要領。

模糊語言在公文中的運用,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表示時間

常用的有“最近”“不久前”“近年來”“過去”“現在”“將來”“一直”“曾經”“已經”,等等。

2.表示地點

常用的有“附近”“一帶”“周圍”“左右”,等等。

3.表示方式、方法

常用的有“嚴格認真”“逐步”“多種形式”“合理”“斟酌”“適當”,等等。

4.表示主觀評價

即用判斷的語言形式,表達一種主觀對客觀的認識和態度,這種認識往往帶有較大的模糊性。例如,“這篇報告的主流是好的,是比較符合要求的”,用“好的”“比較符合要求的”等模糊語言,對報告進行了恰當的評價。

5.表示頻率

常用的有“反複”“多次”“往往”“再三”“三令五申”,等等。

6.表示分寸、程度

常用的有“個別”“大部分”“基本上”“顯著”“更加”“相當”“大體”“較大”“十分”,等等。

7.表示條件

常用的有“對違反……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經領導批準後”“在可能情況下”“符合下列條件者”“確因工作需要”,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模糊語言不是含糊語言。兩者相比,模糊語言具有定向的明確性,委婉、含蓄不是模棱兩可,靈活自然不是無拘無束、漫無邊際,簡明規範不是含混不清,信手拈來。

運用模糊語言應注意以下兩點:

第一,要恰當、得體。模糊語言表現力極強,內涵極其豐富,使用時應注意做到恰當得體,該用則用,切忌濫用。否則,將有損於公文的真實性和嚴肅性。

第二,要注意模糊語言的相對性。在實際寫作中,模糊語言往往要與精確語言配合使用,虛實結合,相得益彰。否則,模糊語言充斥全篇,勢必一塌糊塗,亂人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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