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煙閣創立於五十年前,現任閣主名喚邵金金,是前閣主的獨子。我在武林大會上見過他,人挺好,沒有架子,也足夠風度,但相交不深,不好評斷。”司馬鳳歎了口氣,轉身將手裏的食物殘渣放在身後矮桌的布片上,“胃內食物有葷有素,不像是受到虐待。”
一旁的仵作連忙接口:“是的。前兩個孩子我和伍大人剖屍之後也發現了這狀況,胃內食物不少,且不是粗食。根據食物的化用程度,前麵兩個孩子都是在服用食物後的三個時辰內死去的。”
“這個也是。”司馬鳳除去手套,在一旁的水桶內洗淨了手,“這三個孩子確實是被擄走的,但不受虐待,且被好生喂養著,死時穿的還是新衣。這犯人對他們不錯。”
待看過第一個死去的小女童,司馬鳳略略驚訝地咦了一聲。
“什麼?”阿四連忙湊過去。
“你瞧她頭上,還有她腰帶、鞋襪。”
阿四看了半天,沒法從這具已經半腐的屍體上察覺什麼端倪。
“發帶和發髻上的小花都是藍色的,她的腰帶和鞋子也是藍色,襪子是白色,但有藍色花紋。”司馬鳳說,“她死時穿的這衣服是搭配好的。”
阿四恍然大悟,連連點頭:有道理。
“這孩子摔下扶燕溪時臉龐朝上,傷口在腦後。”仵作補充道,“她雙頰紅潤,還有著點兒脂粉香氣。”
“喔唷。看來犯人或是共犯裏頭,至少有一個女人。”司馬鳳說。
巡捕在他身後點頭:“是的。這小孩臉上的脂粉塗抹得十分自然均勻,且看發髻和衣著,是精心打扮過的。”
離開義莊後,巡捕跟司馬鳳說了不少其他的信息。
因第二個孩子是城中大戶的孫兒,那盧員外花了不少錢雇了不少人,大張旗鼓地找了好些天,但什麼都沒找著。城中人也因此都知道了有孩子失蹤的消息,因而在扶燕溪中再次發現孩童屍體的時候,流言四起,無法控製。
這孩子的腳上還發現了一小塊足金的薄片,被一根紅繩係在腳踝上。金片正麵是一條張牙舞爪的小龍,背後是一個“瑞”字。然而詢問之後卻發現,金片不是那孩子的。
“瑞不是普通人家用得起的字,尋常百姓不敢用這麼大、這麼重的字。”巡捕說,“我們立刻查找了全程帶瑞字的人,結果隻發現了三個,且三個都是年過古稀的老人,沒有作案可能。”
“盧員外是大戶……犯人索要過錢物嗎?”司馬鳳問。
“沒有。”
“那他的目的就不是錢財。”司馬鳳平靜道,“城中大張旗鼓地找了那麼一通,他絲毫不受影響,也沒有動搖,竟然還能順利將孩子殺死,且又擄走、殺害了第三個孩子。金片不是孩子的,那就應該是犯人留下來的。他留下物證,或者是膽大包天,認為你們沒能耐抓住他,或者是腦子不正常,壓根兒沒注意到自己留下了物證。擄走孩子,其間一直照顧得很好,最後卻又殺了他們……這犯人要不是不正常,要不就是心智堅定,心思縝密,絕非普通人犯。”
“我們在找拍花子……”
司馬鳳打斷了巡捕的話:“不是拍花子。拍花子隻想要錢,即便殺人也悄悄地殺,怎麼還會故意把屍體扔在熱鬧的溪水之中?”
他想起那個聲稱看到紅衣女人的小孩,想著要順道去問問。想到小孩子,又想到拍花子,司馬鳳心道最近這幾個月怎麼那麼多和拍花子有關的案子,多得讓他都覺得詫異了。
轉過街角,他不由得勒緊了馬頭。路麵上有幾個孩子正在嬉戲打鬧,其中一位穿著白色衣衫,一晃眼間竟有些像幼年的遲夜白。
司馬鳳腦子在飛快地轉,轉著轉著又分出半縷來思念見不到的遲夜白。
想到他幼時和自己手拉手,親熱可愛,想得心中又酸又甜又苦。
那幾個孩子聽到馬蹄聲,紛紛躲到路邊,抬頭看著從麵前經過的高頭大馬。
司馬鳳看了一眼,突地想起那三個死去的孩子來。
都是挺好看的孩子,濃眉大眼,尖下巴挺鼻子,仔細一想,似乎隱約還有些相像。
正在心中對比著,忽聽身後有人騎著急馬匆匆趕了上來。
“各位大哥,快、快回府!”那巡捕說話都結巴了,“又、又、又有孩子不見了!”
“在哪裏不見的?”巡捕們吃了一驚。
那巡捕似是要哭出來了:“就在府衙門口,一眨眼就沒啦。現在府衙外頭圍滿了人,石獅子都被擠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