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回事?”
秘書長瘦得像根竹竿,抽煙,臉顯得蠟黃,唯唯諾諾地說:
“一個告狀的。”
蔡富邦:
“我知道是個告狀的,聽說坐了三天了,咋就沒人管?”
秘書長:
“管了,不聽。”
蔡富邦:
“刁成信這幾天沒來上班嗎?他就視而不見嗎?”
秘書長不敢挑撥領導之間的矛盾,忙說:
“刁市長管了,還親自找她談了,還是不聽。一個婦道人家,圍觀的群眾又多,不好動用警察,那樣影響就更不好了。”
蔡富邦心裏稍平靜一些,但臉上更加不平:
“多大的事呀,工作做不下來,殺人了,還是放火了?”
秘書長:
“沒殺人,也沒放火,屁大點事。這婦女離婚了,又後悔了。我想,大概想找補點錢唄。就是事兒小,倒不好管;如是殺人放火,倒好辦了。”
蔡富邦:
“哪個縣的,縣裏就不管嗎?”
秘書長:
“縣裏也管了,管不下來。這婦女現在不是告一個人,是告許多人。”
蔡富邦:
“都告誰呀?”
秘書長:
“正因為管不了,她當成都不管,她要告她那個縣的縣長,法院院長,法院的專委,還有法院的審判員,還有她丈夫,還有什麼人,我一時也記不清了。”
蔡富邦倒“噗啼”笑了:
“她還真有些膽量,屁大點事,鬧到這種地步。”
秘書長忙點頭:
“是個強娘兒們。”
又問:
“蔡市長,你看怎麼辦?”
蔡富邦又光火了:
“你看,你們說你們層層都管了,到頭來,不還是推到我頭上?不還是讓‘我看’嗎?三天後,‘精神文明城市’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就要到市裏來了,還能怎麼辦?趕緊把她弄走,有什麼事,一個禮拜之後再說。”
蔡富邦說這話時是上午。上午,李雪蓮仍在市政府門口坐著,頭頂一個“冤”字;下午仍在靜坐,沒有人管;到了晚上,圍觀的人散去,就剩李雪蓮一個人。李雪蓮從饃袋裏掏出一個幹饃,正往嘴裏送,幾個穿便服的警察,一擁而上,不由分說,便把李雪蓮架走了。市長蔡富邦隻說把李雪蓮弄走,並沒說弄到哪裏去,說過這話,就忙乎別的去了;但他的指示一層層傳下來,從市政府到市公安局,從市公安局到區公安分局,又到市政大道東大街派出所,指示早已變了味兒,成了市長發了脾氣,讓把這婦女關起來。幾個警察把李雪蓮架走,不由分說,以“擾亂社會秩序罪”,把李雪蓮關進了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