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道破海魔號的天機(1 / 3)

女孩像剛睡醒似的,吃力地用胳膊肘撐起上身,對我眨動著眼睛,一臉愕然。“明白,我懂你的意思,你們不是壞人女孩失落之餘,略顯幾分高興。

“姑娘,你放心吧,你看我麵色祥和,多像黑人版的聖誕老人,我們怎麼會是壞人杜莫的話逗笑了女孩,同時也令他裂開的嘴角疼了一下,不禁嘶哈一聲。

“我能為你們做點什麼呢?”女孩善意的問。我知道她有感恩之心。“我明天去弄些幹草和木柴,順便打一隻野味兒,你幫我照看好夥伴即可

杜莫衝我一揚眉毛,表示很滿意我這麼安排。“那麼,那麼,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嗎?”女孩的天真,刺激得我眉宇微微一震。

“可以,我叫……”麵對女孩突如其來的好奇,我一時不知所措,這不比被敵人抓成俘虜後的隨機應變。我知道,女孩想記住我名字,深埋在她那顆聖潔不屈的心中,懷念一輩子。

“唉!不為難你了,說出來也是假名字。不如,我幫你想個名字此刻的女孩,充滿對未來生活的樂觀,雖然昨天她還在小房子受罪,但她深信自己沒出賣過靈魂。

“你叫疾風大塊兒頭吧,因為我抓住你褲腰逃跑時,感覺你快得像風一樣,給人一種衝破一切障礙的安全感

女孩吱唔半天,竟給我起了個如此囉嗦的名字,雖然聽著都別扭極了,但畢竟不會暴露自己身份,不會為以後帶來麻煩。

我點點頭,表示可以這麼叫我。女孩見我允諾,立刻雙眼放亮。“真的?我猜你也喜歡這名字我幹涸著雨水的嘴唇微微一張,“啊!”回應這個願意配合我們三天的女孩。

女孩一雙明眸,充滿信任地注視著我。隨著我手中酒精棉棒的擦磨,她眼睛漸漸微閉,從輕咬的嘴唇中不斷發出一聲輕呻。

夜裏,憑借橘黃色的燭光,我將巴雷特狙擊步槍拆解重裝,利用組裝過程,感受武器有無瑕疵和壞道,結果令我很滿意。懸鴉還特意為我配給了光學準鏡,及一隻紅色鏡片的超級望遠鏡。

我們都太過疲憊,一覺睡到太陽高升。我眨麼幾下惺忪的眼睛,檢查完武器和食物,杜莫和女孩仍睡的安詳。

炫目的光線,從洞口上方的裂縫斜射進來,飽含一股大地在蒸發的潮熱悶氣。

我慢慢走出洞口,去收起夜間睡覺前橫拉在洞口外麵的魚線。雖然此處是懸鴉的地盤,但草原上那些大型猛獸,可不在乎這些,它們餓極了,或嗅覺到血腥味兒,一樣會撲進來撕咬我們。

喚醒仍睡著的杜莫和女孩,我交代了一下今天的活動內容,臨走前,我還丟給杜莫一把手槍,用來提防野獸襲擊。

“嗬!好東西,有這隻武器,來幾頭雄獅都不怕杜莫很識貨,一眼認出fn57手槍,不免嘖嘖讚歎。女孩到對他的話有些害怕。

“你不用擔心,杜莫雖然受傷,但槍法絕對一流,我有望遠鏡,即使在遠處也可以保護你安慰了女孩幾句,我背起兩把狙擊步槍,離開了山洞。

由於山洞口附近長了幾顆大樹,幹柴是最容易搞到的。下山時,我用匕首斬斷了諸多大樹的樹枝。因為附近沒有敵人,我可以任意去毀損這些樹木。等到黃昏十分,我狩獵歸來,估計這些樹枝裏的水分也曝曬得差不多。

順著茂盛的山坡植物,一路延伸下去,眼前呈現出大片草原。而後,我便用匕首割拿半黃的蒿草。彎腰工作時,潮濕的地表蒸騰,烘染得人皮膚極其難受。齊腰高的枯草,被我很快削割倒大片。借助毒辣的日頭,割斷的蒿草隻消曬上半天,晚上就能抱回山洞鋪墊了。

女孩說過,丘陵這一麵的山腳下,大片草原區域殘留有地雷區。我用望遠鏡仔細窺察了一下,真得發現很多枯枝,像樁子似的豎立在荒草裏麵。當然,即使有警示棍兒,我也不會靠近那裏,天知道有無遺漏的地雷。

而且,我注意到草原西北方向,有棕黃色的獅群,在滾滾草浪裏若隱若現。

巴特雷狙擊步槍,被我藏在山洞附近,這把武器除了我自己,誰都不能有觸摸的機會。假如武器出現故障,或被人做了手腳,不等趕到索馬裏,恐怕在馬達加斯加島,我就會喪命。

根據懸鴉的預測,我倆將在那裏第一次聯手,做掉與我同時趕往索馬裏的第二發殺手。這樣,海魔號上的傑森約迪,就得把希望全寄托在我一人身上,蘆雅她們的安全係數才會因此而增大。即使真如懸鴉擔心的那樣,海魔號還預留有八大殺手裏麵的兩名悍將,但傑森約迪一時半刻也來不及調度了。

因為我正處於上風帶,西北方向的獅群,可能嗅覺到人的氣味兒。大片的羚羊和斑馬群,正集結在地雷區東麵,動物們似乎也感應到了爆炸物的死亡氣息,以此劃出了漢界楚河。

我身上的狙擊步槍,有效射程在八百米,我是不願意擊殺獅子的,除非它們主動攻擊。但我又必須小心,一旦這種草原之王潛伏到近前,絕不比對付一名八大殺手安全到哪去。

迎著**辣的日頭,我背著狙擊步槍,不斷朝高處走,希望在附近的草原上,看到落單的大型食草動物。沿著丘陵坡腳,越往高處攀登,越是悶熱難耐,仿佛太陽就在山頂,而我在向它靠近著。

茫茫白草泛起亮光,昨夜降落的水分已被烘幹,我也砍了一片棕櫚樹葉子,像小傘似的舉在頭頂。那些斑馬和羚羊,仍在遠遠的雷區盡頭,每一隻都嚴格遵守著生存法則。

它們仿佛知道,呆在一萬隻同伴組成的族群裏,每逢遭受獅子、花豹的捕殺,喪命的概率僅有萬分之一;假如三五成群,一旦遭受攻擊,被獵殺到的概率就很大。

太陽掛到了中天,猶如一團燃燒起來的火球,我汗流浹背,佇立在高高的丘陵半腰。雖然挎著狙擊步槍,但此刻,類似的困難又出現了,就像當初在荒島河央的甲板上,子彈可以輕易射殺掉目標,關鍵是如何安全取回獵物。

我幹澀地吞咽了咽唾液,潤潤枯燥的喉結,漸漸感覺出上帝又在凝視了。

沿著丘陵的半腰,我開始朝雷區後麵繞去。若想獵到一隻羚羊,也隻能長途跋涉。本來我與這群食草動物離得不遠,大概五百米的樣子,但直線間隔著雷區,我不會愚蠢地相信那些警示標杆兒,更不會沒身在草海,讓獅子像鯊魚那樣,把我突然拖走嚼碎。

擰開背著的水壺,啐一小口淡水含在嘴裏,緩和喉嚨中的燥熱。狙擊步槍幾乎是泡在背部的汗水裏,我的上衣在女孩身上,除了逃命或塗擦藥水這些萬不得已的行為,我不會讓她光著上身。畢竟,她是個女人。懸鴉若能多給件衣服就好了。

我胸膛和臂膀上的肌肉,仿佛給太陽曬鼓了似的,滋出著油油光澤。在丘陵半腰行走,腳下坑坑窪窪,時不時會蹬散一溜碎石,石塊兒沿傾斜的山體滾跑下去。

我小心著往前走,保持住身心重心。在山體的斜麵上,每走一步都很費力。攥在右手裏的匕首,在雙腳登空或踩滑的瞬間,會猛紮一下山壁縫隙,拉住下墜的身體。

差不多走了兩個小時,用來遮陽的棕櫚樹葉早已烤得蔫吧,如同一隻死雞,怎麼抖落也挺不起來。我丟掉多餘的重物,繼續加緊腳力往前趕。

最後,遇到一塊兒酷似屋簷的岩石,從山壁上突兀出來,我總算可以坐下來歇會兒。那片黑白條紋的斑馬群就在眼前,我向右側推移望遠鏡,大群褐色的羚羊,在悠閑地啃草散步,每一隻眼睛裏沉澱著驚恐,令它們時刻警覺著四周。

我在四百米開外的丘陵半腰,步槍就在背上,麵對眼前大片鮮活的獸肉,感覺就像在超市購買時那樣,肥瘦任意挑選。

想要射殺一隻很容易,問題是打死獵物後,我還得爬下山腰,跑到獵物跟前撿回來。這個過程需要三分鍾,可四周潛伏的鬣狗,足夠搶了這種現成的便宜,把獵物拖得不知去向。

所以,我必須先走下去,貓腰在草叢裏,一點點地靠近羚羊群,保證射擊距離在百米以內,才能及時守衛起自己射中的獵物,阻止鬣狗群的哄搶。

又歇息五分鍾,我喝了點淡水,便背著狙擊步槍下了山腰。左手握著手槍,右手攥著鋒利匕首,蹲隱在雜亂的蒿草之中,帶著殺機朝目標尋去。

草原上熱浪翻滾,底層的泥草味兒,夾雜著動物群的糞便味兒,騷臭陣陣撲鼻,令人不情願呼吸。如果擊殺一頭斑馬,我一人恐怕很難拖拽回去,而且我們三天也吃不下如此大的一頭野味兒。在可以任意汲取的時候,貪婪和浪費是一種危險。

因為,假如獵殺一隻大體型的斑馬,宰剖獸肉耗費的時間就會延長;掏出的動物內髒裏的雜物也較多,這些行為都很容易引來猛獸的襲擊。而且,背著過多鮮肉回山洞,路上是累贅。所以,我決定射殺一隻體積中等的年輕羚羊。

再次窺察一下四周,並無潛伏的猛獸靠近,我便悄悄取下背上的狙擊步槍。這個距離狩獵,就像叉子杵起瓷盤裏的牛排,再簡單不過。

狙擊準鏡中,一頭剛剛擺脫母親守護的小羚羊,正悠然自若地嚼著草莖,它頭頂沒有犄角,一雙水潤漆黑的大眼睛,不時朝我的方向定睛一望,好像預感到死亡,但又不確定。最後,它仿佛不想自己嚇唬自己似的抖抖耳朵,甩了一下白毛尖尖的小尾巴。

四周的鬣狗,好像預先警覺到了我的存在。這些家夥預警似的發出嗚嗷嗚嗷地呻叫,彼此聯絡招呼,似乎準備哄搶我擊中的羚羊。

“砰!”一聲脆響,打破草原上枯燥的沉悶,呼嘯直飛的子彈,在無數蒿草的上層,衝開一條直線,直奔小羚羊的眉心,在它頭骨上炸出一個肉孔。傷口周圍的皮肉,猶如起開一半的啤酒蓋兒。

大片的斑馬群和羚羊群,先是驚得一愣,隨即朝身後那片稀稀拉拉的樹林雲湧竄去。原本祥和的草原,危險的暗流像從突然破裂的管道噴出,整片大地黃土飛揚,沸騰了起來。

我火速起身,挎好狙擊步槍朝獵物奔去,其餘鬣狗追隨著獸群,一顛一簸地跑著,意圖趁亂扯咬住一頭斑馬幼崽。

枯黃的蒿草,磨得我腰肋難受,也撣掉不少汗水。我不由得舔舔幹裂的嘴唇,給自己膚表補些水分。雖然這隻能是心理作用。

跑到近前,小羚羊額前壓倒的枯草已浸染血紅,白糊狀的腦漿混跡在獸血中,其間帶有崩碎的顱骨渣滓。我一把抄起小羚羊,扛在肩頭轉身飛跑,往剛才歇息的山腰上奔。

那群追趕斑馬群的鬣狗,忽然掉頭朝我追來,仿佛是我搶了它們的獵物。我左手揪住肩頭的羚羊耳朵,右手拽出後麵的fn57手槍,準備讓這些難纏的家夥吃點苦頭兒。

追過來的鬣狗群,大概有十一二條,它們分布在我兩側,邊一瘸一拐地跑,邊歪頭淌著口水,癡迷斜視我肩頭的羚羊。

“叭叭,叭”眼瞅著到了山腳,馬上就得弓背往上攀登,卻有三條鬣狗猛然加速,竄到我前麵。

我明白,它們這是調整隊形,準備撲上來了。“嗷嗷嗷……”三隻屯著肚子的鬣狗,沒來得及攔到我前麵調頭,便給子彈一下打倒在草地上,就著奔跑的慣性,咕嚕嚕翻滾起來。刺耳的慘叫聲,震得耳膜我收縮。

其餘鬣狗見同伴慘死,立刻刹住腳步,嗷嚎一聲往回跑,再沒一隻敢遛著我跑。

我挺聳了一下肩頭,讓扛著的羚羊搭穩些。獸血順著我的胸膛滑滴,左側凸鼓的胸肌,染成了鮮紅,幹燥的皮靴頭兒,把墜落的血點綻成梅花狀。

隻要上到山腰歇息的位置,我就可以抽出匕首屠宰這隻獵物了。等放幹淨了獸血,再掏空羚羊的內髒,獵物重量會減輕很多,扛回去的路上好走些。

僅用了四分鍾,我便攀登上那塊兒屋簷似的石層,拔出亮閃閃的匕首,噌一下抹斷小羚羊的咽喉,使它身子斜控向下。粘稠的血漿順著青黑石壁溜滑,沒多遠就給強烈的太陽蒸發,變得果凍一般凝固,仿佛一條蚯蚓,沒爬幾步便幹死在暴曬的岩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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