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刑是古代酷刑之一,也稱烹殺、烹煮。

秦漢以前烹刑十分常見,在《封神榜》中,就有商紂王以烹刑處死犯人的描寫。當時,西周始祖周文王被囚於羑裏,文王的兒子伯邑考遭到妲己陷害,紂王暴怒,下令將伯邑考處以烹刑,將其“烹為羹”。施行烹刑時,將犯人脫光衣服後扔進一個一人高的大鍋內,將鍋放在柴火上烹煮,或者加入沸水“烹為羹”。

在正史中對烹刑也有很多記載。如司馬遷在《史記》中描述楚漢相爭的曆史時,就寫到楚霸王項羽常使用烹刑處決犯人,他曾用此方法烹殺不肯屈服的漢將周苛,還曾威脅劉邦要以烹刑處死劉邦老父。

在古代西方,烹刑普遍用於專門對付投毒犯,隻是具體施刑方法有所不同。西方用來煮沸的液體可能是油、酸、柏油或熔鉛,這讓犯人更受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