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有了人類文明,便有了禮儀文化,它影響並製約著人們的思想、言論以及行為。那麼,禮儀從古延續至今有什麼樣的作用呢?總的來說有以下幾個方麵的作用:
第一,禮是治國的方法和根本。在世界其他民族中,“禮”一般指的是禮貌和禮節,但在我國,“禮”卻用於治國,這也是我國傳統文化的一大特色。《左傳·隱公十一年》中有“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者也”。可見,在古人眼裏,“禮”在治國安邦上可以起到綱領性的作用。
第二,禮是“法度之通名”。在古代,國家的法律,如禮儀法、行政法都可以統稱為“禮”。在中國古代,中央與地方、上級與下級以及並列關係的處理原則和方式上,都是“禮”的具體體現。
第三,禮是一切社會活動的準則。早在先秦時期就有很多學者認為人的活動應當符合“德”的要求,即要體現出“仁、義、行、忠、信”等的要求。為此,專門製定出一套行為規範,像如何侍奉父母、如何尊敬師長、如何舉行婚禮、如何穿戴喪服等等,後來這些行為規範被統稱為“禮”。禮便成了衡量人類社會活動的重要標尺。
第四,禮是人際交往的方式。人們在交往中,禮所規定的範圍包括:對不同的人應持有怎樣的態度和方式、與人交談時應有怎樣的言談舉止以及在不見麵的情況下,該如何恰當地表達相互的情感和態度。如果行為合乎準則,就會給人留下有教養的好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