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點應變空間,許諾要留三分活
當你為別人做出承諾時,無論是有十足把握可以辦到的事情,還是沒有把握或者辦不到的事情,都要懂得留有餘地,不要說大話,以免失信於他人從而影響了友情。
許諾就是你對別人所做出的承諾。許諾要注意兩個方麵,第一,許諾必須建立在實事求是的基礎上,就是能辦到的事情,如果不是有十分的把握也要留有餘地。一旦許下諾言,就就要認真辦好,盡量使對方感到高興和滿意。二是沒有把握的或辦不到的事情,不要說大話,大包大攬。如果對方所求之事非常急迫,自己輕易包下來又辦不成,反例誤了人家的大事。在生活中,常常有一些人為了討好別人,信誓旦旦地答應人家,結果卻成效甚微,從而引起別人的怨氣,甚至造成雙方關係緊張。
當同事或親友托你辦某事時,當上司委托你做某事時,請你一定不要不假思索地滿口應承。至少也要冷靜一分鍾,在大腦中轉———個圈,考慮這件事白己能不能辦得到、辦得好。把自己的能力與事情的難易程度以及客觀條件是否具備結合起來統籌考慮,然後再把話說出口。
最好不要輕率地對朋友做出許諾,而是要三思而後行。盡量不說“這事沒問題,包在我身上了”之類的話,給自己留——點餘地。順口的承諾,隻是一條會勒緊自己脖子的繩索。
生活中有許多人都把握不了承諾的分寸,他們的承諾很輕率,不給自己留下絲毫的餘地,結果使許下的諾言不能實現。
田濤是某高校的係主任,他鄭重其事地向本係的青年教師許諾說,要讓他們中三分之二的人評上中級職稱。可是,當他向學校申報時出了些問題,以致於學校不能給那麼多的名額。他用各種方法來說服校領導,但還是不能解決問題。可他又不好意思把這一情況告訴係裏的老師,隻對他們說:“放心,放心,我既然答應了,一定要做到。”
最後,職稱評定情況公布了,眾人大失所望,把他罵得一錢不值。甚至有人當麵指著他說:“主任,我的中級職稱呢?你答應的呀!”而校領導也批評他是“本位主義”。從此,他既在係裏信譽掃地,也在校領導跟前失去了好感。
萬事萬物都是在不斷發展變化的,也許你原來可以輕鬆做到的事情可能會因為時間的推移、環境的變化而有了一定的難度。倘若你輕易就答應下來,可能會給自己以後的行動增加困難。對方因為你現在的承諾而導致將來的失望。所以,即使是自己能辦的事,也不要輕易承諾,不然一旦遇上某種變故,讓本來能辦成的事沒能辦成,這樣一來,你在別人眼裏就成了——個言而無信的偽君子。對時間跨度較大的事情,可以來取延緩性承諾。
比如:有人要求老板給自己加薪,老板可以這麼說:“要是年終結算,公司經濟效益好,公司可以給你晉升一級工資。”用“年終結算”一語表示實現承諾時間的延緩,顯得既留有餘地,又入情入理。
對不是自己所能獨立解決的問題,應采取隱含前提條件的承諾。
如果你對別人做出了承諾,但又不能單獨完成,還要請求別人幫忙,那麼你在承諾的時候可附帶一定的限製。
比如:你承諾幫朋友辦理家屬落戶的問題,這涉及到公安部門和國家有關政策,你不妨這樣說更恰當一點:“如果以後公安部門辦理農轉非戶口,而且你的條件又符合有關政策,我一定幫忙。”這裏就用“公安部門辦理”、“符合有關政策”等對承諾的內容做了必要的限製,既見自己的誠意,又話語靈活、具有分寸,還向對方暗示了自己的難處(也要求別人),真是一石三鳥。
為人處世,一定要講求誠信。所以,不能隨隨便便地許諾別人,信口開河。聰明的人事先會充分地估計客觀條件,盡可能不做那些沒有把握的承諾。須知,有了承諾,就應該努力做到。千萬不要亂開“空頭支票”,不然不僅傷害了對方,還會毀壞自己的聲譽,使你在社會上難有立足之處。
對領導者而言,許諾更是一門藝術,在許諾別人的時候一定要講究方法和策略。現實中,一些許諾是不能講得過於明白、露骨、具體和絕對的。這樣做的原因有三:
(1)客觀情況的變化往往是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有些事情是先前不能預料的,所以許諾要留餘地;(2)下屬雖然很看重你許諾的結果,但他通常又不願讓份知道他是為了這種結果而工作和努力;(3)模糊的許諾可以為領導者以後兌現時,留下靈活的伏筆。在許諾過程中,應用模糊的言語和間接的暗示的方法,例如:“好好幹吧,以後我準備讓你多承擔一些責任重大的工作,多負些責任。”“你放心,一旦條件成熟了,你的問題我們一定會考慮。”“你的要求是正當的,正當的要求我們總是要解決的。”等等。總之,隻要能使對方明白和意會你的意思就可以了。在使用這種方法時,一定不要給別人留下“耍滑頭”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