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公司都要開會,但是會怎麼開是有講究的。會議前要做些什麼準備,安排會議的原則是什麼,會議主持人、與會人要遵守些什麼規定都是有學問的。
一、企業會議的分類
1.總經理辦公會議:主要包括黨政領導(擴大)會,全廠幹部會,全廠組長會、全廠黨員大會、全廠團員大會、全廠職工大會,全廠技術人員會以及代表大會、應分別報請黨委或廠部批準後,由黨、政、工、團等辦事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2.專業會議:係全廠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生產工作會等等),由分管廠領導批準,主管業務科室負責組織。
3.部門例會:各車間、科室、支部召開的工作會(如車間辦工會、科務會、支部會、車間(科室)職工大會等)由各車間科室、支部領導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4.班組(小組)會:由各黨、工、團小組長或行政班組長決定並主持召開、第二條上級或外單位在我廠召開的會議(職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廠際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用戶座談會等)一律由廠辦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科室協作,做好會務工作。
二、會議的準備
為了避免會議過多或重複,全廠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製,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坐位、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
凡總經辦已列入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臨時行政會議時,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2天完成會議提擬和報批手續,並報請總經辦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辦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三、安排會議的原則
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各類會議的優先順序為:公司例會、公司臨時行政會議、部門會議,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此限。會議組織遵照“誰提擬,誰組織”的原則。
四、會議通知的規定
1.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中心/部門按計劃表直接通知與會人;
2.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提擬,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1)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2)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3)其他提擬人認為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對象為與會人、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的會議,應以會議通知單進行書麵通知;涉及多個部門和參加人數眾多的大型會議,主辦部門還應編製詳細的會議計劃通知相關部門。
五、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主持人應不遲於會前5分鍾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於會議開始後,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問題及達成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製,並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複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並引導會議就其後續安排統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決議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人(部門)、達成標準和時間等會後跟進安排向與會人明確。
六、與會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並在《會議簽到表》(詳見附件3)上簽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製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做好本人的會議記錄。
七、會議獎懲
1.獎勵。按《獎懲管理製度》執行。
2.處罰。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每次處10元的罰款;無正當理由缺席每次處以20元的罰款;凡因通知原因造成應參加會議人員遲到或缺席的,以上處罰由傳達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