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製改組審計是我國注冊會計師一項新的業務領域,工程龐大,內容複雜,涉及麵廣,專業性強。然而在目前相對滯後的法製建設中,企業會計也往往無章可循,給股份製改組會計審計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
股份製改組就是把以前的國有企業通過股份的方式推向市場,實行股份製企業所實行的管理模式。實際中的做法就是把國有企業的資產出售給私人,而且是以低價!有一部分效益好的和關乎國家命脈的企業是國家控製多數股份,而把少量的股份賣給私人。
股份製改組審計是我國注冊會計師一項新的業務領域,工程龐大,內容複雜,涉及麵廣,專業性強。同時,目前法規製度建設相對滯後,國家有關部門至今尚未頒布企業股份製改組會計調整規定和企業股份製改組審計操作規範指南,致使企業會計無章可循,給股份製改組會計審計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加之改組企業千差萬別,情況各異,特點不同,在具體做法上有許多問題值得商榷。借此提出以下問題,拋磚引玉,以期推進股份製改組工作規範化。
第一、股份製改組方案
首先,改製主體的確定。有一定經營規模的企業,往往有多個經營主體。在改製時,一般應選擇主營業務完整、獨立性強、盈利能力強、曆史沿革簡單、產權清晰的經營主體。改製後的股份公司,應有完整的業務體係和直接麵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要與關聯公司徹底消除同業競爭,盡量減少關聯方交易,使股份公司在資產、業務、人員、財務、機構等方麵保持獨立。
其次,股本的設置。改製時的核心問題是股本的設置,包括股本規模、股東人數、股權結構等,應根據公司實際情況予以確定。在設置股本時,應著重關注如下問題:1.根據公司的盈利能力,適當設置股本總額。股本總額太小,在引進資本時極易分散股權;股本總額太大,會稀釋公司的每股收益,容易給外界造成盈利能力不佳的印象,影響公司的融資能力。2.精心設計股東人數和持股比例。股東人數不宜太多,否則股權過於分散,影響決策的效率;股權也不宜太集中,否則會被視為公司治理存在不足。3.股東必須是自然人或法人,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4.員工持股方案的設計。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或骨幹員工持有的股份,既可采用自然人直接入股的形式,也可采用員工公司間接持股的形式。
第二、改製時的稅收問題
首先,曆史遺留稅收問題的解決。對此,改製時必須按照國家的統一稅收政策予以規範。對於因各種原因導致少繳的稅款,必須如實向稅務機關報告,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補繳。對於地方的稅收優惠政策,若暫不補繳相應的稅款,必須取得省級以上稅務機關的批準文件,同時改製前的股東需作出書麵承諾:若今後國家有關部門要求公司補繳相應稅款或公司由此受到處罰,均由改製前的股東承擔責任。
其次,改製時產生的應交稅金。除了曆史遺留的稅收問題,股份製改製行為也可能產生部分稅金,比如資產評估增值應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新增股權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等。1.企業所得稅。改製過程中進行資產評估並以資產評估結果調整賬務的,資產評估增值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改製後公司在以後年度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采用據實逐年調整或綜合調整法進行調整。需指出的是,以資產評估結果調賬違背了會計計量的曆史成本原則。證監會在審核時,將以資產評估結果調賬的公司視同新設,業績不能連續計算。2.個人所得稅。企業在改製時,將淨資產折股,淨資產超過股本部分作為股本溢價計入資本公積。在這一過程中,未分配的留存收益隨淨資產一起參與了折股,視同進行了分配,因此應由企業代扣代繳個人股東按規定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有些地方政府為了支持企業的改製,可能允許暫緩繳納該部分個人所得稅,這種情況下企業應取得主管稅務部門的明確批文和個人股東承擔所有責任的承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