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點多的時候,連鋒打來電話,說請林煜到江南會所裏去玩玩。並說今天晚上有大型的古玩會。
上一次林煜一眼就看出一張名畫,瞬間到手五百萬,雖然對錢沒有什麼興趣,但那種揀漏的樂趣卻很爽,所以林煜就屁顛屁顛的跑去了。
江南會所是不夜城,夜色中的它顯得有些金碧輝煌。
自從上一次治好夏清雪的病之後,這裏所有人都把林煜的模樣記下來了。一是因為他們的老板娘交待過,以後林煜可以任何時間出入江南會所任何地點。
在著,根據那天夏清雪的助手說,林燭和他們的夏總單獨進入了辦公室的臥室中,好像呆了很久。
於是乎,江南會所上至經理,下至保安看林煜的眼神都不一樣了,你想啊,孤男寡女共處一室。一個是未諳世事的純情小帥哥,一個是寂寞難耐的美女老板娘,這幹柴烈火之下接下來的事情還用說嗎?
雖然夏清雪很漂亮,很有女人味,能把任何男人的眼珠子給勾出來,但是她黑寡婦的名聲不是白叫的。所有的男人都覺得吃不消這個女人,自從她接連三個男友都過世之後,她黑寡婦的名聲漸漸的在圈子裏響了起來。
不過林煜倒是對這些無感,他也不知道江南會所裏的保安、服務員、還有迎賓小姐看他的眼神有些不一樣。
他和連鋒一起大搖大擺的徑直走上了樓。
今天晚上這裏非常熱鬧,這裏開展一個大型的古玩展覽會,這一次沒有專家來鑒寶。自由交易,至於你要是買到了贗品,那隻能怪你眼光太差。
連鋒對古玩相當的感興趣,但是他的眼光著實不怎麼樣。他炒股賺的錢也不少,但是大部分都用來被坑的,他買來的古玩,十次有九次都是贗品。
“煜哥,你看那幅字畫,感覺像是真品。”連鋒對著一幅號稱王羲之真跡的書畫讚不絕口。
林煜抬頭看了看,隻見這幅字寫的確實有種入木三分的感覺,但是他感覺不到那種古撲的氣息。盡管紙張什麼都吻和古書畫的風格,但林煜卻覺得多半是後人仿寫,然後用特殊方法處理過,以假亂真用的。
林煜搖搖頭道:“仿的。”
“仿的?我看不像啊。”連鋒不死心的盯著那幅畫看了又看。
“王羲之的書畫你以為是路上的石頭,一抓一大把啊。這字一看就是仿的。”林煜搖頭。
鑒於對林煜上一次表現的信賴,連鋒不得不咬咬牙去看下一幅字去了。
就在這個時候,林煜停在一幅字前不走了,這幅字是近代書法家書寫的。收藏價值並不是很高,寫這幅字的人也不算是出名,但是林煜明顯的感覺到這幅字上有一種古香古色的氣息迎麵撲來。
“這幅字是近代的書法家劉連之寫的,雖然不錯,但我感覺沒什麼意義收藏,他的字我都能寫來。”連鋒盯著這幅畫看。
“我感覺不錯,不如買來下?”林煜突然道。
“不是吧,這幅字的價格是一百八十萬,不管是從考古價值還是收藏價值來說,都不值這個數的。”連鋒吃了一驚,他認為林煜搞錯了。
“你不買?那我買了啊。”林煜微微一笑道。
“買,我買。”連鋒咬咬牙,走到賣主的跟前道:“這幅畫是你的?”
“是我的,這是我祖上傳下來的,這位朋友感興趣?”賣主是一個中年人,他見有人上前,馬上精神一震。
“便宜點吧,這幅字是近代的,你標的這個價也太狠了點吧。”連鋒道。
“這個確實不值這個數,以市場價來說,這位名字的字頂多隻值六十萬,但是這是我爸臨終前留給我的,說至少要賣出市場價的三倍。”中年人道。
“三倍?為什麼?”連鋒道。
“我也不知道,我父親說完這句話就去世了,他臨終前所願,我總不能違背了吧。”中年人笑道。
“林煜,你看,真的值?”連鋒問道。
“我感覺值,你要不買的話我可就買了。”林煜微微一笑道。
“買,我買。”連鋒終於下定了決心。
“喲,這不是連少嘛,怎麼,又帶了你這位土包子朋友來這種高檔場所來長見識了,怎麼,這一次相中了什麼東西?”淩三的聲音遠遠的傳了過來。
隨著一陣並不算是很濃厚的脂粉氣息傳來,淩三帶著幾個狐朋友狗友走了過來。
“趕緊買下來走吧,我不習慣男人身上有股子脂粉氣,我感覺這樣有些娘。”林煜皺了皺眉頭道。
“姓林的,你說話當心點,上一次我看在夏清雪的麵子上不給你一般見識,你不要以為我怕了你。”淩三的臉色一沉道。